一
孝自舜帝的“孝感天下”,至今已有4000多年,中国人从来都讲孝。孝具有永恒性。但孝作为道德行为,又总是随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的。舜帝当年面对父辈的虐待逆来顺受,曾感动天下。在他之后1000多年的孔子却对这种“愚孝”提出质疑,提出要“父慈子孝”。这对唐虞之时的孝德来说无疑是一种“淡化”,但对后世孝德延续来说却是一种贡献。
挑战同样存在于当今。传统孝文化,面临着工业化的冲击,社会开放,生产发展,科技革命,时代节奏日益加速,现代理念崇尚创新,小农经济让位于社会化大生产,这使得诞生于农耕时代、习惯于千年不易的孝文化的稳定性受到了冲击,面临着城市化的冲击。在现代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中,人口流动与迁移加剧,大量农民从本土、从乡村向城市流动,使得前辈人曾拥有的经验,曾经的“安土重迁”,故土难离的观念,以及包括“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失去了现时的依据,面临信息化的冲击。年轻人接受新信息快捷,这使得以往那种依赖上辈经验,向长辈学习的“前喻文化”的现象极大改观,有了上、下两代人互相学习或者老一代向年轻一代的学习,这意味着传统孝文化正发生转变。
故此,传统孝文化如欲与当代社会相适合,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必须选择发展,实现嬗变,予以更新。传统孝文化有着明显的封建糟粕,其单向尽责的“愚孝”等保守性内容应予否定。但在摈弃其落后部分的同时,应使获得改造的孝文化回归文明社会之中,并居于主流地位。在习俗社会向理性社会发展时,要转变思维方式;主张代际公正,不薄今人爱前人。无论是人的生存需求还是发展需求,凡对社会资源的占有、分配,不应单纯以感性因素所左右,而应以理性思维来处理两者关系,实现社会保障,以代际公正获取代际双赢。
二
中华孝文化的精华与核心是以人为本。它主张对生命及生命本源的尊重,其最初含意是“善事双亲”,“敬养父母”,对父母在物质上、精神上尽孝心。“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经》),并且将孝由此推开及至社会,形成“博爱”与“广敬”。孟子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即不仅关爱父母、家人,还关爱他人,兼爱大众。孝文化中的孝,从孝敬父母,悌兄睦友到兼爱众人,尊重生命,敬重自然与其他生命,有利于自身、人类和自然的发展,因而对其阐发、弘扬,是一重要而有意义的事情。
按照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我们应在几千年孝文化历史与实践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科学整合,来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孝文化的框架――
感恩。《诗经》云“哀哀父母,生我劬劳”,说的就是感恩。感恩是一种认同,即对给予自己的关爱心存感激;感恩是一种品德,即对恩惠萦绕心间,并予回报的品质;感恩是一种人生态度,因感恩报恩而回报父母,因感激成长而回报故土。而感恩报恩即为孝的精髓。“孝,始于孝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因身家而致天下,孝贯其一生。因此,我们可以说,感恩是孝文化的理论特色,也是整个孝文化的核心理论。包含了“感恩”的孝是民族认同的精神基础,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核心。
博爱。孝,博爱之始。孝建立在爱的基础之上,亲亲而博爱,是孝在延伸。从爱父母,爱祖辈开始,进而爱他人,爱一切关心和帮助自己的人。今天,我们要以人为本,兼善天下:首先要有爱心,爱他人,爱人民;关心人,帮助人,领导关心下属,师长爱护学生,特别是关爱、帮助弱势群体,还有我们所依存的环境。
责任。报恩即责任,报亲扬名是孝子忠君爱国的动力。古代孝子立身的三境界:立德,立功,立言,已是一种社会事业。在亲亲之孝的激励下,岳飞心忧天下,慷慨许国;许许多多的志士仁人,也都是抱显扬父母之孝思,尊从亲人之教诲,开始了自己修齐治平、奋发进取的人生历程。立身处世,孝亲忠君,是封建社会理想人格的体现。而在今天,我们仍需在善事父母,继志述事的思想基础上,竭尽全力,入世“公忠”,建功立业,践行责任。
和谐。孝文化包含了和谐。从“孝亲”始,养成了我们民族仁爱敦厚、守礼温顺的性格特征。因为孝是处理家庭关系、家族关系和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所以传统社会中,有了孝,才有家庭的和谐,才有社会的和谐。就一个家庭而言,所谓“家和万事兴”,实际上是“家孝万事兴”;对一个家族、一个国家来说,同样如此。有了社会的和谐,才有安定的环境,才能去发展建设,图民族复兴。因此,和谐才能共生,和谐才能发展,孝文化的和谐共生对于我们今天的构建和谐社会的事业是不可或缺的。
传统孝文化博大精深,良莠杂陈。我们认为,以“感恩,博爱,责任,和谐”为理论支点的孝文化理论体系,包涵了“孝亲养老,悦亲敬老,修身尽责,爱国兴族”的社会主义孝文化的核心理念与行为规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文化资源,科学发展的一种尝试。
三
为发挥社会主义孝文化教化育人、代际和谐等积极作用,我们需要统筹兼顾,多措并用。
坚持孝的基础性与先进性并重。所谓孝文化的基础性,是指孝文化对民族文化,孝德对道德建设的基础性地位与作用。注重基础性,就是要广泛传播、弘扬孝文化,利用孝德来培育人们的善性善根;所谓孝文化的先进性,就是当代孝文化应始终坚持先进文化的定位,及时吸收民主、自由、平等、科学等先进要素,使自身成为一种代际平等、互助友爱的新型伦理文化。抓住了基础性,就抓住了孝文化的人民性;而抓住了先进性,就抓住了当代孝文化的导向性。这样,社会主义道德体系这棵大树,才会根深干挺、叶茂花红。
坚持德法并举。孝德的弘扬当然要以道德教化的形式加以推动,故学校灌输、研究阐释、舆论造势、民间活动等都有助于孝文化的弘扬。但与此同时,在当下的法治社会背景下,法律在调节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广泛、重要的作用,借助法律的力量推动社会主义孝文化建设,也应是我们采取的措施之一。我们的近邻韩国颁布《孝行资助奖励法》,开了现代社会的一个先例,并收到了积极的效果,这是值得我们借鉴的。这样,倡孝行孝就不仅只是民间自发的一种活动,更因有党和政府的倡导推动,立法机关的顺应民意,全社会的广泛动员,从而将社会主义孝文化的弘扬,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坚持知行并进。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是包括孝文化在内的文化建设的普遍性规律与原则。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对传统孝文化资源的发掘整理,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以改造创新,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孝文化的规范建构与学理阐发;另一方面,正如亚理士多德所说:道德性的获得要靠后天的实践并通过习惯而养成,而不能仅靠知识的传播所能奏效。所以,今天的社会主义孝文化必须落实到教育者的实践中,落实到被教育者及至人民大众的日常实践中,才有实际意义,才会获得真正的价值与生命力。
(作者单位:湖北孝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