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他把中华民族凝聚的灵魂———中华民族精神的研究,扩展到中华民族是否民族实体的研究。这种扩展,或者说把中华民族精神和中华民族结合起来研究,是此项研究的重要发展和深化。近百年来“中华民族”已是一个普遍使用的重要概念,可是至今仍有一些人不愿意承认中华民族是一个民族实体,中华民族精神实际上只是指汉族的民族精神,或者是如“东方各民族的精神”那样空泛的东西。而伍雄武先生在《新论》中,首先从历史和逻辑的结合中论定:中华民族是一个民族实体。在历史方面,书中认为中华各民族在数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已凝聚为一个统一的民族实体。对此,作者站在历史哲学的高度,将中华民族形成的历史过程,分为4个大的时段,即:远古到战国,有了中华民族的雏形和核心;秦汉到隋唐,中华民族得以基本形成和确立;宋元明清,中华民族内部结构调整及进一步巩固、发展;近代,中华民族觉醒,由自在的民族实体演进为自觉的民族。循此,《新论》根据丰富、系统的史实,对于中华民族业已凝聚为一个民族实体,做出了别开生面而确凿细致的论述。进而作者认为,事实的确立不等理论的认定,在历史事实论证的基础上,还须做出理论、逻辑的论证。于是他在《新论》中根据马克思主义
基本理论和中国的实际,对现今的民族概念,例如斯大林主张的民族概念和西方文化人类学(民族学)主张的民族概念,做了深入的探索与思考。在此基础上作者对民族、中华民族概念做出了富有新意的、逻辑的分析,明确提出:民族是文化的主体,创造中华文化的主体是中华民族而不是汉族或某个少数民族;民族又是国家的主体,创建中国的是中华民族而非汉族或某个少数民族。由此肯定,中华各民族的凝聚,是作为一个民族实体———中华民族的凝聚;中国的国家主权,是作为中华民族共同的国家主权,因而是不可分割的。这样,《新论》就把中华民族的凝聚和中国的统一,提高到一个新的境界来认识,这是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的成就。
《新论》认为,民族是文化的主体,而文化是有层次和结构的,“从社会形态的角度看,经济是基础,政治的、观念形态的层次是上层建筑;而从文化的角度看,观念文化是最深层的核心;从民族的凝聚与认同来看,民族精神、民族意识是灵魂。”在此基础上,作者的论述,从中华民族是民族实体又回到中华民族凝聚与认同的灵魂———中华民族精神。在《新论》的后半部分中,对“民族精神”和“中华民族精神”,从哲学、文化学、文化人类学的视角做了精辟的界定与全面的阐释,同时又根据中国哲学特别是少数民族哲学的研究成果,从价值观、宇宙观、方法论、民族观、宗教观、国家观等方面揭示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核和丰富内容,说明中华民族精神对民族凝聚与认同的伟大历史作用。《新论》从民族凝聚与认同的角度阐释中华民族精神的丰富内容,揭示其伟大的社会历史作用,即是从民族精神的角度说明中华民族所以能够凝聚为一个伟大民族的文化根源和依据,这在学术研究和实际生活中都是很有价值的创见。
(王天玺:《求是》总编辑,原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