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性大学,可保留社会科学学报和自然科学学报各一种。划归综合性大学所属的院校,原则上只能保留一种社会科学学报或自然科学学报。2、已列入“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理工类院校,并设有4个以上本科层次的文科专业的,原则上可办社会科学学报和自然科学学报各一种。3、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校,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综合性学报。4、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普通高等院校与成人高校合并后,原则上只保留社会科学学报和自然科学学报各一种。5、成人高校与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以及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后,只允许保留一种社会科学学报或自然科学学报,或改办为综合性学报。6、属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或“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领域,或已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的相应学科,可适当发展高校专业性学术期刊。7、所有高校学报必须在“学报”前冠以学校全称,不得使用学校的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