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说,在和周扬的历史恩怨中丁玲始终是值得同情的弱者;那么,在和沈从文的历史恩怨中,丁玲就是让人望而生畏的强者了!
丁玲结识沈从文在1925年的北平,丁玲与胡也频一见钟情,而沈从文已经是胡也频的好朋友。传言三人情深而浪漫,往往百无避忌,大被同眠。传言难免夸张,但三人友情深厚却是事实。1927年后他们同到上海,创立“红黑社”,出版《红黑》和《人间杂志》,而三人又在小说创作上你追我赶,一时成为文坛佳话。即使在胡也频加入“左联”后,倾向“新月派”的沈从文仍然和他亲如手足。1931年初胡也频被捕、牺牲,沈从文作《记胡也频》以示悼念。尽管沈从文并不赞成胡也频的革命事业,但他的哀悼是真诚的。正是他,陪丁玲回湖南常德,将也频的遗孤交丁玲的母亲抚养。待到1933年夏丁玲被捕后,沈从文又大力营救,连发两个营救声明。讹传丁玲牺牲后,他又写了《记丁玲》和《记丁玲续集》,寄托自己的哀思。一个与自己政见截然不同的朋友,能够为自己倾注这样多努力和情感,应该说是难能可贵的。然而让人遗憾而不可理解的是,丁玲竟然和沈从文反目了!
对此,我懵然不知。一天,我拿着《记丁玲》正、续集上抄录的丁玲致沈从文的8封信的片断去拜访丁玲,希望将它们收入正在编辑的《丁玲集外文选》,不料却遭到了丁玲的断然拒绝:
袁良骏,你要研究我,一定不要受沈从文的影响。他那两本书,是他任意编造的小说,毫无参考价值。他以为我死了,信口开河,胡编乱造的小说,我一定要在他生前写一篇文章,说明真相。
说着,丁玲到书房拿出一本香港版的《记丁玲》,并打开给我看。我一看,好多空白处都批上了红字。她又说:“这书是一位日本朋友刚送我的,以前我根本不知道有这本书。”
时隔不久,丁玲果然写了一篇“说明真相”其实是痛骂沈从文的文章,题为《也频与革命》,登在1980年第3期的《诗刊》上。文中称沈从文为“贪生怕死的胆小鬼,斤斤计较个人得失的市侩,站在高峰上品评在汹涌波涛中奋战的英雄们的绅士”,称《记丁玲》为“编得很拙劣”的“小说”。
丁玲全然不顾当年老朋友的深情厚谊,出口伤人,不留丝毫余地,显然不符合中国传统的交友之道。而她扣给沈从文的三顶大帽子,又十足表现了她的盛气凌人,惟我独“革”。当时,一位朋友对我说“你不要同情丁玲。丁玲如果掌了权,整起周扬来,也绝不会比周扬整她差!”是这样吗?我不能不陷入深深的困惑。
作为一名研究者,我曾向丁玲发出这样的疑问:“您和沈从文的关系是怎样疏远的?”丁玲给了我这样的回答:
我被捕后,有一年沈从文又到了常德。有两个文学青年,也是他的崇拜者去看他,并告诉他我母亲在常德,问他要不要去看望。他说没时间了,不去了。这两个青年很气愤,将情况如实告诉了我母亲,认为他太不够朋友了。等到后来我母亲将这一情况告诉我之后,我也很生气,这叫什么朋友?建国前夕,我回到了北京,雪峰同志告诉我,我被捕后,他曾找到沈从文,恳求他出面保我出狱,一切费用由党负担,但却遭到了沈从文的断然拒绝,他表示不能插手这件事了。这就说明,沈从文怕得要命。而他写什么《记丁玲》,好像和我友谊多么深厚,纯粹是伪君子。通过这两件事,我实在不愿再理他了。但是,我还是和陈明一起去看了他一趟。当时,他很害怕。我们告诉他:共产党不会杀你的,怕什么?
我相信这个解释的真实性。为了远祸,不敢去看望丁玲的的母亲(还有他和丁玲一起送去的那个孩子!),不敢保释丁玲出狱,这都符合沈从文的性格,这都不可能不使丁玲伤心。有了这条裂痕,再要回复当年的情谊确乎不可能了。然而,这不足以构成丁玲公开大骂沈从文的理由。丁玲必须考虑到当年的“白色恐怖”,心须设身处地多为老朋友想一想。既然丁玲被捕后沈从文很快发表了营救声明,说明开始他并不是袖手旁观。后来不敢出面保释,不敢看望丁玲母亲、孩子,说明他确乎是畏难却步了。这只能说明沈从文的软弱,不能为朋友两肋插刀,但还不能说明沈从文见死不救,甚至落井下石。丁玲完全有理由当面斥责沈从文,这就是传统的“友直”。但还要有“友谅”才是。沈从文出面保释丁玲,会不会给他戴上一顶“红帽子”?会不会把他也逮进去?沈从文为了朋友不应计较这些,应把生死置之度外。然而丁玲却必须考虑这一切,特别在若干年之后,特别在革命胜利之后,特别在沈从文解放后经历了多年的打击、磨难之后,丁玲应该宽容大度,“君子不念旧恶”,放老朋友一马。因此,尽管丁玲自以为理直气壮,她那样公开大骂沈从文也是不得人心的,有失大家风范的。何况,那三顶大帽子,沈从文如何戴得起?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他充其量是一个“观潮派”。他尽管对也频的走向革命不理解、惋惜、褒贬失当,但还不能说是恶意指责或诅咒革命。不理解革命的人很多,为什么对沈从文作不切实际的苛求呢?为什么那样红口白牙地恶语相向呢?
至于硬要说《记丁玲》是“编得很拙劣”的“小说”,更是无法成立了。这两本书,加上那本《记胡也频》,都是纪实性作品,所记丁玲和胡也频的生活、创作、情感都是真实的,都是沈从文的所见所闻,怎么能贬之为“编得很拙劣”的“小说”呢?十分不服人的是,丁玲一口咬定《记丁玲》是“编得很拙劣”的“小说”,但却毫无论证,未能举出任何实例,读者如何相信?以收入书中的丁玲致沈从文的8封信为例,沈从文生前一直保存着原件,白纸黑字,铁证如山,又怎能说是“编造”?不是“编造”的另一证明是,沈从文在书中的感情也是真实的。他惋惜胡也频幼稚,盲目卷进政治斗争漩涡,成了无谓的牺牲品;他贬抑鲁迅和“左联”,认为他们争文坛正统,浪费宝贵精力;他讨厌丁玲的第二个丈夫冯达。如此等等,不管对错,都是沈从文的真实态度,真实情感。惟其是真实的,它才有价值。沈从文的这几本书,具有不可或缺的三十年代文坛回忆录的性质,绝不是“编得很拙劣”的“小说”。
丁玲同志不同意书中对胡也频、对鲁迅、对“左联”的态度,完全可以正面批驳其悖谬,而不可以“小说”目之。丁玲也肯定不同意书中所写她当年与冯雪峰的“感情散步”以及她与冯达的同居。但这是青年时代的往事,有什么大不了?丁玲晚年对这些事讳莫如深,有一次把一位追根问底的美国学者毫不客气地轰了出来,这种做法和心态,绝对不能说是妥当和健康的。
据说,丁玲的文章和态度大大惹恼了沈从文,他决定在《沈从文全集》中不收《记丁玲》和《记胡也频》以示抗议。先生这样做也同样是感情用事了。既然它们是真实的,无论丁玲怎么说,都一定要收入全集。否则,这也不收,那也不收,还叫《全集》吗?还有《全集》吗?
(摘自《粤海风》2001年第3期,袁良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