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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不是一本书

2001-08-15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国内现行的出版物一般都给“圣经”二字加书名号,特指犹太教和基督教的经典合集。笔者认为这是不正确的。

按汉语“圣经”一词,原指儒家正统经典。《唐书·艺文志》云:“自孔子在时,方修明圣经以绌缪典。”此词自何时专用以指基督徒所谓的“旧约”、“新约”,笔者尚未考实。臆想起来,很可能是近代西方传教士或其助手的译笔。他们往往借用汉语中固有的词汇来对译基督教概念。

作为一种交流工具,语言文字本无善恶是非优劣之分别,可一旦联系到具体的使用者和对象,其蕴涵的褒贬好恶等情调就会因立场不同而发生转移。把“新、旧约”称作“圣经”的,最初应仅限于基督徒。换个立场,彼所谓“神圣”者,此也许会视为“异端”。基督徒不就喜欢把一切非基督教的思想斥为异端邪说,一切非基督教信徒叫做异教徒吗?试想,基督徒有可能把伊斯兰教徒视为神圣的《可兰经》叫做“圣经”吗?可奇怪的是,国内有些作者写文章时,无论自己是否基督徒,竟也跟着西方的作者把“新、旧约”称作“圣经”,把基督教诞生前的古希腊人或基督教诞生后的非基督徒叫做“异教徒”,就这样不知不觉地接受了“西方(基督教)中心论”的价值观念。其实,“圣经”一词并非中性的专有名词,它是暗含有使用者的价值取向和情感立场的褒义词。儒家的“圣经”是《诗》、《书》、《礼》、《易》、《春秋》等经典;道教的“圣经”是《道德经》、《南华经》以及“道藏”中的一些著作;佛教的“圣经”是“三藏”中佛祖所说的部分;伊斯兰教的“圣经”则是《可兰经》。

再者,准确地说,“圣经”也不是一部书的名字。希腊原文是指纸草的内皮,后来则具有了纸、卷子和书的意义。再后来才用以特指犹太教和基督教的经典,但用的是复数形式意思不过是“那些书”而已。“那些书”最初仅指犹太教经典,是基督教作者的叫法。犹太教徒对自己的经典自有叫法,叫做“塔纳赫”,是其三个组成部分的名称的开头字母组成的缩略语。犹太教经典共包括《创世记》等二十四部书,所以“塔纳赫”可译作“二十四经”。至于“旧约”,亦非正式的书名,而是基督徒赋予它的另一称呼,是相对于有关耶稣教法的诸书——所谓“新约”——而言的。他们认为:“旧约”所述是神与人(犹太人)过去所订立的契约,“新约”所记则是神与人(基督徒)重新订立的契约。“新约”也是由《马太福音》等一部部单本著作汇集而成的。在西方文字出版物中,“Bible”、“Old Testament”、“New Testament”之类的词开头字母大写并加定冠词,而不用斜体字排印,无疑表明它们不是书名,而是一种称呼。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傅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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