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倬云著《汉代农业:早期中国农业经济的形成》,程农、张鸣译,是影响颇广的刘东主编“海外中国研究丛书”中的一部(邓正来校,责任编委:刘东,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12月版)。原著是汉史研究的经典,译文也大体简洁精当,捧读再三,收益颇多。然而译文中仍有可以商榷之处。例如,在第6章“农作之外的选择”中“生产与市场销售”一节谈到崔?所著《四民月令》:“《四民月令》里列举了为数众多的物品生产活动,这些生产一方面是为了满足家庭的消费,另一方面也为了能出售获利。”“此外,《后汉书》有关崔?生平的叙述里,也清楚地提到崔家制作和出售酒、醋和豆瓣酱等以增加家里的收入。《四民月令》里频繁地提到这些产品。”这段论述,看起来原文语义清晰,译文亦明白流畅,似乎并没有问题。
然而,其实问题是存在的。问题在于“豆瓣酱”。
关于崔家制作和出售的“酒、醋和豆瓣酱等”,据说“《后汉书》有关崔?生平的叙述里”曾经“清楚地提到”,又据说“《四民月令》里频繁地提到这些产品”。然而我们读《后汉书·崔?传》,只看到“资产竭尽,因穷困,以酤酿贩鬻为业”,竟然连“酱”字也没有出现,更无从说“豆瓣酱”了。《四民月令》中多处说到“酱”,然而除豆酱外,又有鱼酱、肉酱等。缪启愉《四民月令辑释》说,“作酱是利用麴菌来糖化淀粉并水解蛋白质使产生氨基酸,因而产生鲜味。古代利用鱼、肉类的蛋白质作原料,现在则用豆类的蛋白质。”(农业出版社1981年5月版,第24页)《四民月令》还记载,有用榆荚制作的“榆酱”。“榆酱”又见于《说文·酉部》。《白虎通义》则直接称之为“榆荚酱”。《太平御览》卷九三六引曹操《四时食制》:“郫县子鱼,黄鳞赤尾,出稻田,可以为酱。”是饮食史著名的史料。《北堂书钞》同卷及《太平御览》卷四七八引《张敞集·敞答朱登书》又说到“蟹酱”。《礼记·内则》可见“卵酱”,郑玄有注,可知汉代人对于这种食品是熟悉的。孔颖达解释说:“‘卵’谓鱼子,以鱼子为酱。”《论语·乡党》:“不得其酱,不食。”汉儒马融解释说:“鱼脍非芥酱不食。”看来汉代又有
用芥子作为制酱原料的情形。枚乘《七发》中说到“勺药之酱”,可能是采用芍药作为制作酱的香料。汉代又有著名的“枸酱”,见于司马迁《史记·西南夷列传》。《太平御览》卷九七一引《风俗通》:“橙皮可为酱齑。”《周礼·天官·内饔》曾经说到“百羞酱物珍物”。汉代的“酱”,已经有许多品种。言酱则以为必“豆瓣酱”,是不符合当时情形的。
其实,许倬云关于崔家作酱一段文字下有注释:“关于崔家酒、醋、酱等生意,见《后汉书》,第52卷,页18a。”可见许著原文所说,可能只是“酱”,而并非“豆瓣酱”。“豆瓣酱”误译之所以发生,是以“现在”“用豆类的蛋白质”作酱的带有局限性的知识,遮蔽了当时制作和食用“百羞酱物珍物”的饮食史的真实。
法国学者谢和耐著《蒙元入侵前夜的中国日常生活》,有刘东译本,也列入“海外中国研究丛书”(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版)。其中译文微疵,同样涉及中国古文献的回译问题。如关于“个人卫生”一节,写道:“在古代,上流社会中流行一种习俗,每10天洗一次澡,而‘沐日’也可作为官员们归休不视政事的借口。”于是,“有关洗浴的中文词也就得到了‘十天一期’的涵义,‘起先的洗浴日’、‘中间的洗浴日’、‘最后的洗浴日’分别意指一个月的上旬、中旬和下旬。”文中插入的译注,态度非常谦虚:“此句中文出处不详,权且直译出来,留待方家指教原文所本。”(第89页)这里所说的“起先的洗浴日”、“中间的洗浴日”、“最后的洗浴日”,当为古籍所见“上浣”、“中浣”、“下浣”或“上?”、“中?”、“下?”。明代学者杨慎《丹铅总录》卷三写道:“俗以上?、中?、下?为上旬、中旬、下旬,盖本唐制十日一休沐。”称“上浣”的文例,有《花月痕》第五十一回:“时岁次乙丑,秋八月上浣,富川韩彝撰文,雁门杜梦仙书丹。”就连《现代汉语词典》中也可以看到这样的解释:“唐代定制,官吏十天一次休息洗沐,每月分为上浣、中浣、下浣,后来借作上旬、中旬、下旬的别称。”
关于“个人卫生”的内容中,又有这样一段文字:“……还有一些洗澡狂,比如有位叫蒲承蒙(音译)的,他每日洗脸、洗脚、洗身各两次,一次大洗一次小洗。他洗浴时要由一大群仆人伺候,而且每洗一次要用五大桶热水。最后应提到的是一些迷信的人,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愿在鼠日或兔日(th e d ay o f th e R a t o r o f th e H are)沐浴,因为在这种日子洗澡被认为不吉利。”(第91页)今按:“蒲承蒙”应为“蒲宗孟”。《宋史·蒲宗孟传》记载:“常日盥洁,有小洗面、大洗面、小濯足、大濯足、小大澡浴之别。每用婢子数人,一浴至汤五斛。”而译文所谓“鼠日或兔日”,亦似以按照中国古代习俗,译作“子日或卯日”为好。
美国学者W.爱伯哈德著《中国文化象征词典》(陈建宪译,湖南文艺出版社1990年6月版),《读书》杂志曾予介绍,说到“这部辞典是颇具启发性的”,“当使中国文化中的象征符号得到更广泛更深入的研究”(颜舜华文,《读书》1990年11期)。然而其中译文的问题却是不能不指出的。
如“侏儒(Dw a r fs)”条写道,“……据说在中国本土,也有一个地区(湖南的桃潮)发现了许多侏儒,这是朝廷弄臣的一个来源。”对于所谓“桃潮”,译注称:“这个地名是根据‘Tao Ch ao’而拼音出的。”(第87页)其实,所谓“桃潮”应译“道州”。《旧唐书·隐逸列传·阳城》:“道州土地产民多矮,每年常配乡户贡其男,号为‘矮奴’。”《新唐书·卓行列传·阳城》也记载:“(道)州产侏儒,岁贡诸朝。”白居易又有著名的《道州民》诗,写道:“道州民,多侏儒,长者不过三尺余。市作矮奴年进送,号为道州任土贡。”
“妈祖(M a-zu)”条译文如下:“妈祖是东南沿海地区特别崇拜的一个女神。”“1960年4月14日,台湾培康的妈祖庙中曾为她举行了一千零一岁诞辰庆典。”页下又有译注:“培康这一地名为‘Pe i-k an g’的音译。”(第199页至第200页)其实,“Pe i-k an g”应即北港。马书田著《华夏诸神》写道,妈祖在台湾极受崇拜,台湾的妈祖庙、天妃宫竟多达五六百座,“如北港镇的朝天宫,香火极盛,每年前来烧香保平安的达一百万人以上!”(北京燕山出版社1990年2月版,第103页)
《中国文化象征词典》地名的误译,又见于“狼(W o lf)”条下的这段文字:“在中国北方的俄德地区,流传着一个弃婴被狼收养,并给这孩子后来的生活提供指导的故事,……”译注:“‘俄德’为‘o rd o s’一词音译。”(第354页)“o rd o s”显然应当译作“鄂尔多斯”。所谓“弃婴被狼收养”的传说,见于《史记·大宛列传》。
又如“猪(Pig)”条下的译文:“由于玄坦神是个穆斯林,因此没有人以猪肉向他献祭。”译注写道:“玄坦神为‘X u an-Tan’的音译。”其实,“Xu an-Tan”应译作“玄坛”,玄坛神即财神赵玄坛,亦称赵公明或赵元帅。清人顾禄《清嘉录》卷三写道:“俗以三月十五日为玄坛神诞,谓神司财,能致人富,故居人多塑像供奉。或谓神回族,不食猪肉,每祀以烧酒牛肉,俗谓斋玄坛。”神话学者吕微指出,《清嘉录》描述的只是清代苏州的地方民俗,但同样以财神为回民或伊斯兰教徒的说法也流传于京、津、沪等大城市。以财神及其侍者为回族人,暗示了财神信仰的背后隐含着中、西交往的文化背景。(《中国的财神信仰》,学苑出版社2001年修订版)
在“六(Six)”条下,有这样的文字:“中国古代百科全书《吕氏春秋》中有‘六河?和‘六皇’的说法,……”(第297页)查《吕氏春秋》,未见“六河”及“六皇”之说。《吕氏春秋·有始》:“水有六川”,“何谓‘六川’?河水,赤水,辽水,黑水,江水,淮水。”又《吕氏春秋·当务》:“备说非六王、五伯,……故死而操金椎以葬,曰‘下见六王、五伯,将?其头’矣。”可见,“六河”应译“六川”,“六皇”应译“六王”。
《中国文化象征词典》中“花(Flowers)”条下写道:“‘百花齐放’的口号,可以追溯到非常古老的来源。在《诗经》中,我们可以看到下述这段准备洞房的描述:‘我将荷叶撒在屋顶,将菖蒲与兰花挂在墙上。薄荷香满庭院,屋梁用的是香樟。墙上是贝,门上是木兰,屋脊上是芍药,各色藤蔓绕成了窗帘。地上铺着草毯,垫席上垂着白玉。兰花飘洒着香气,榛子与荷花缠绕,蝴蝶花与百合花交映:百花在园中开放。’”译注说:“《诗经》上查不到原文,这里是据英文意译的。”(第114页至第115页)我们看这段文字,疑心原出《九歌·湘夫人》:“筑室兮水中,葺之兮荷盖;荪壁兮紫坛,播芳椒兮成堂;桂栋兮兰?,辛夷楣兮药房;罔薜荔兮为帷,擗蕙?兮既张;白玉兮为镇,疏石兰兮为芳;芷葺兮荷屋,缭之兮杜衡;合百草兮实庭,建芳馨兮庑门。”
译之不易,众所周知。译诗则更难。茅盾曾经说,“诗经过翻译,即使译的极谨慎,和原文极吻合,亦只能算是某诗的R e to ld(译述),不能视为即是原诗。原诗所备的种种好处,翻译时只能保留一二种,决不能完全保留。”(《译诗的一些意见》,《时事新报》1922年10月10日附刊《文学旬刊》第52期)中国古诗西译而后再回译为中文,“原诗所备的种种好处”究竟还能“保留”多少,自然可想而知。
说到这里,想起吴玉贵译《唐代的外来文明》时的一段趣话。美国学者谢弗著《唐代的外来文明》是声誉甚好的译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8月版。第二章《人》中“奴隶”一节,开篇就引用了敦煌写本中的一首诗。吴玉贵译文作:“汉奴为我管库仓,胡奴为我牧牛羊。腿壮奴隶随鞍蹬,身强奴隶耕耘忙。美貌奴隶娱琴酒,细腰奴隶舞且唱。侏儒捧烛食床旁……”谢弗写道:“这首诗的英文译文是阿瑟·韦利根据敦煌写本翻译的。”(第98页)吴玉贵注:“译按:查韦利原书,本段诗歌未注明出处。韦利书中翻译多出自《敦煌杂录》,又查《敦煌杂录》、《敦煌变文集》等书亦未见有著录。正文中的汉译文是译者根据英文翻译的。”(第121页)据吴玉贵见告,《唐代的外来文明》出版后有热心读者来信,告知此诗题为《下女词》,原见刘半农《敦煌掇琐》(七五·三三五○)。原文为:“汉奴专如仓库,胡奴检校牛羊;斥脚奴装鞍接镫,强壮奴使力耕荒;孝顺(奴)盘鸡炙旌,谗韶奴点醋行姜·;端正奴拍箜篌送酒,丑掘奴添酥酪浆;细腰婢唱歌作舞,锉短擎炬子食床。”划线的部分为英文译文略去。可以看到,吴译与原文差距并不很大,原诗的韵味大体得以保留。可是,如此高水平的译家毕竟不多见。所以
我们还是希望能够直接体味古人的原作。吴玉贵在无奈情况下被迫试译的接近成功,以及读者来信指示原作的热诚,可以传为译史上的一段佳话。这一故事也告诉我们,在面临回译的情形时完成圆满的译作,是何等的困难,又是何等的有意义。
以上指出了几种译著的若干瑕疵,其实,这里不妨借用一位翻译理论家的一段话以说明本文的用心:对于译者介绍西方汉学家成果的劳苦,“我们连表示尊敬和感激都来不及。上面所举的例子,没有丝毫取笑的用意”(《林以亮论翻译》,志文出版社1974年版)。陈乐民《难哉译事》中的话,以为心所共通,也可以借用:“写了这许多,好像有意挑毛病;其实无非想说明译事之难,绝无意苛责译者和完全否定这个译本。”其实,笔者以上见解,有些也是请教吴玉贵、刘浦江、吕微等诸多学友方才形成的。上述意见,只不过想提醒学界朋友注意,凡涉及中国古文献的地方,务请查核原文,理解原文,以避免内容的缺失和文意的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