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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稿多投

2001-09-05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一稿多投,是一个长期争论不休的话题。对此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现在旧话重提,并非有意饶舌费神,只是觉得在“e”稿多投已成时尚的今天,似有议论之必要。

不可否认,新技术革命的兴起,网络的发展,无疑给作者与编者都带来便捷的好处。问题在于,处在网络时代里,还要不要讲究“一稿不能多投”的惯例?按照近年来一些媒体的做法,除新闻、信息以及文娱、生活类稿外,一般而言,文艺作品还是不允许一稿多投的。就新闻、经济信息类稿来说,采取发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e”稿多投,确实有利于增加信息量,及时满足受众需求,进而达到更为广泛传播之目的,这一做法已被人们渐趋认同,本无可厚非。但是,那些属于创作的诸如杂文、散文、随笔、诗歌、小说等文艺作品,如果也在网上任意的“e”稿多投,恕我直言,似有赚取廉价稿酬和以此谋求社会浮名之嫌。笔耕曾

留心作过观察,发现在诸多报刊上,不少人同类稿件(尤以随笔、言论居多),在不同的报刊大模大样重复出现,这早已是司空见惯之事,就连一些名家、大腕作者,也是将自己的同一作品在多家报刊登台亮相。这到底是一些报刊编辑们“依名取文”而造成的呢?还是作者受名利欲驱使而有意天女散花般地“e”稿多投呢?我想,或许兼而有之吧。

本来采用以“e”投稿的形式,既缩短了投稿与用稿周期,又方便了作者与编者,然而无形之中刺激了一些人“e”稿多投的欲望,同时造成稿件满天飞不说,甚至频频发生将此地的稿件搬到彼地,将张三的稿件署名李四刊出等等防不胜防的现象。因而“e”稿多投不仅令许多读者颇为反感,而且也让一些编者为之尴尬、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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