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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融资打官司

2002-03-13 来源:中华读书报 记者 张岚 我有话说
本报讯 曾被国内数十家媒体争相报道的四川女作家母碧芳状告12家网站侵犯其网络传播著作权一案在近日陷入困境:母碧芳在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时表示,由于难以支付高昂的诉讼费用,她希望与企业合作融资打这场官司,共同为保护知识产权尽绵薄之力。

母碧芳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国家一级作家,现任沙汀文学艺术院常务副院长、巴金文学院院士。她从1985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迄今已近200万字。去年9月,母碧芳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自己创作的两部长篇小说《惑之年》(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无雨的日子》(春风文艺出版社‘布老虎’丛书1997年出版)被登载或链接在国内外几十家网站上,这其中包括作家榜、亦凡公益图书馆两家北美地区的网站以及国内的搜狐、e书时空等知名网站。但在此之前,没有一个网站经她的同意或支付稿酬。在网上,她的书不仅封面被改得面目全非,连内容简介也写得十分粗俗。为了同这种明目张胆的侵权行为做斗争,母碧芳决定拿起法律武器,她立即请求四川省公证处对这些网站进行了证据保全,并根据《著作权法》相关条例,分别对12家网站提出索赔要求。今年2月3日,成都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母碧芳的诉讼请求,立案12个,总标的达240万元。

但是近日母碧芳告诉记者,如果在本月27日前仍无法支付6万元的诉讼费用,此案可能将陷于停滞状态。她说,“我现在是正高级别,但每月也不过1301元的工资,就是不吃不喝打这个官司,也要花去我近六年的工资,而且这还不包括律师费用。这不光是我的困难,也是很多知识分子的困难,比如:大学教授、科研人员他们为了保护自己的科研成果不受损害要求助于法律,但是这么高的诉讼费用,的确是力所不能及的。”她说,在她打官司之前,一些同行就劝她算了,说虽然现在国家颁布了有关方面的法律,但这样一个官司,从请律师到公证,到诉讼、执行要赔上一大笔钱,还不一定有结果。

据了解,母碧芳一案已经引起中国作协、四川省作协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四川省作协的几位负责人也给了她高度的评价,称其为四川作家中大胆维权的第一人。四川省作协党组书记、副主席宋玉鹏表示:坚决支持母碧芳的正义行动。他说,如果每一个作家都不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那么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就失去了它的意义。而在就此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的当天,省作协就去了三个副主席,以表示他们对此事的重视。据了解,美国的一些报纸也报道了这个官司,此案在那里也受到了关注。正因如此,母碧芳在谈到现在的状况时,说自己处在一个“骑虎难下的境地了”。她说,一方面由于自己经济上的原因,难以承担此案的费用,而且这个官司已经耗费了自己大量的精力,以至于已和作家出版社签订了出版协议的第三部小说不得不推迟交稿;但另一方面,这个官司不仅仅是我一个人的事,被网站侵权的作家也不止我一个,现在这个官司的意义就是要使网站的行为规范化,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使整个作家群体的利益得以维护。

面对现在的困难,母碧芳表示,希望这个官司能够顺利地继续下去,并且愿意与企业合作融资打这场官司。她说,“如果有企业为了维护知识产权,愿意为我这个官司提供资金,我将十分感谢,并且在胜诉后可以给企业一定的提成,10%或多一点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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