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年前,我和几位同事途经维也纳,在那里作短暂停留。我们住在一家叫做Ibis的旅馆,那里的墙上和好几处柜子上放满了各种音乐会和歌剧节目单,这么多的节目单说明,维也纳真不愧是音乐之都。于是,我们决定在有限的时间里到处看看。
维也纳1区是城市的核心,有一条大街环绕着这个核心街区,在环型街周围分布着人民公园、城市公园和市政大楼等。走进人民公园,迎面可见圆舞曲之王小约翰·斯特劳斯演奏小提琴的塑像。塑像造型高贵典雅,我们仿佛能够听到从它的指尖流淌出的音乐溪流声,一直流进内心深处。我们都是音乐人,对他的音乐太熟悉了。我一直在想的问题是,事业有成的老斯特劳斯偏偏反对小斯特劳斯走音乐的道路,这其中必然有值得深思的东西。
是的,圆舞曲之都维也纳,是靠斯特劳斯们和兰纳们的创作扬名世界的。圆舞曲更多地隶属于轻音乐,是当时的流行音乐(也是现在流行的音乐之一),深受人们的喜爱。可老约翰却不想让小约翰步自己的后尘。是斯特劳斯家的老朋友兰纳而不是老约翰将小约翰领上了通往音乐山峰的道路。也许,问题出在音乐家的社会地位上,或出在他们的生活方式上?
古典时期,莫扎特、贝多芬们经过奋斗,尽管最终在有生之年曾获得一定程度的人身独立和社会地位,但却不能令人满意。而在他们之后的世纪,音乐家则完全成为了社会分工中的独立人群,按理老约翰不该阻拦自己的儿子从事音乐。当初,老约翰每天都要乘马车从一个剧院到另一个剧院轮番地指挥他的乐队,让维也纳人在圆舞曲声中尽情享受美好的夜晚,也许只有他自己心中知道奔忙的甘苦。他不愿让小约翰如此奔忙?
执拗的小约翰违背父命继续学习,但他的作品却在父亲阻挠下无法在城市各家剧院上演。他的首场音乐会是在公园的露天舞台上进行的,演出非常成功,掌声雷动,就连受命前来捣乱的老约翰的手下也情不自禁地大声喝彩。在音乐会上,小约翰亲自指挥演奏了父亲的圆舞曲,表达了对父亲和他的音乐的敬意。音乐能够给人们的精神生活带来非常美好的东西,动人的音乐往往能够消除人们的成见和敌意。
公园来了一群小学生,他们围着斯特劳斯奔跑,纷纷簇拥着小约翰照相。看来维也纳的圆舞曲将像多瑙河一样继续流向21世纪。
在不远处的城市公园,静静地矗立着另一位影响更大的古典音乐大师莫扎特的塑像。他的家乡在萨尔茨堡,但是他的音乐却属于全世界。也许因为天色不早了,公园里人很少,莫扎特跟前只有我们几个来自东方的外乡人。西方浪漫主义音乐离我们近些,而古典音乐离我们相对远些。不过,莫扎特的音乐却一直是中国人所熟悉的。行内人知道,要演奏好莫扎特的音乐很不容易,因为那需要特别的“贵族气”。无论如何,事实是莫扎特在中国生了根,所有学习或爱好音乐的中国人没有不熟悉他的音乐的。
令人惊讶的是,维也纳大街上竟然有许多马粪!
这在我们看来和高贵的音乐、美丽的音乐之都很不协调!我们先是看到1区环线除了现代汽车之外,还有一些传统马车;在中心歌剧院附近看到骑马的巡警,然后就是大堆的马粪!即便在1区内也一样。维也纳人显然熟视无睹,没有人及时清除这些在我们看来是污秽的东西。顺便提一下,巡警的马高大异常,正是“人高马大”的直观注释。这也就使那些污秽之物相应地拥有很大的占地面积,绝不是一口痰可以比拟的。“非典”时期北京随地吐痰罚款50元,那还是新近的规定。而维也纳的马粪看来已是延续至今的传统的一部分,如同那里的音乐。
不过,从整个大环境看,欧洲很多地方和维也纳一样,与大自然非常协调。那里沿路所见常常是一片绿地接着一座森林接着一个村庄。城市只不过是一个大村庄。马粪显然是自然的一部分,音乐则是从自然文化发展到人工文化的一部分。现代文明并没有消解传统文化,所以有传统的莫扎特、斯特劳斯的音乐,有马车,有骑马的巡警,也就自然有马粪了。由此想起一位从香港移居到美国、由音乐人“移植”成文学人的朋友说过的话:和美国对比,欧洲连空气都有文化。她说的显然是传统文化。联想到中国南方我家乡的村子,那里自修造了公路之后,有屋顶的石头拱桥被拆了,水车磨房也没有了,令人遗憾万分。所幸那里还能闻到茅草和牛粪相混的气味。我们暗地里思量:这种乡土气息还能存在多久?
正处于“从前现代向现代发展”的我们,能从维也纳的音乐和马粪的共存中得到什么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