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协议称:“一、被告古远清分别在2001年第4期《南方文坛》、2000年3月21日《文艺报》、2001年第1期《鲁迅研究月刊》、2001年第2期《文学自由谈》和2001年第2期《学术界》上发表其撰写的《弄巧反拙欲盖弥彰》、《论余秋雨现在还不能“忏悔”》、《余秋雨与“石一歌”》、《“花城”出了一本什么样的传记》和《文化名人传记也要打假》五篇文章,其中关于原告余秋雨涉及《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的有关内容与事实不符,特向原告表示歉意;二、原告余秋雨自愿放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被告古远清负担;四、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