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问题还发生在第145页,第155页,第294页,第378页。《洛丽塔》、《教父》、《西线无战事》、《雪国》等几本名著现在在市场上惟一可买的就是译林出版社的中译本,因为该社拥有的都是这些书的独家中文版权,推荐的版本根本没法买到。即使别的出版社在1992年以前曾经推出本书中所提及的译本,自加入版权公约后它们也无权再版或在市场上销售。而《外国文学名著快读》的宗旨是要“面对浩如烟海的外国文学名著,读者往往不知从何入手”的情况,欲“引领读者登堂入室”,“以最简便快捷的方式领略每部名著的精华”,出现这样的缺憾,对热爱外国文学的读者的指导性就要打上问号。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缺憾是不是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出版界版权意识的淡薄?不仅是《外国文学名著快读》,在其他一些报刊的推荐书目上也出现过如此情况。用意是好,但是作为引导者的推荐书目更应充分体现维护著作权的自觉。1992年至今,中国加入伯尔尼国际版权公约已逾10年,图书市场上仍然每每有侵权、盗版纠纷出现,姚雪垠的《李自成》被改编成连环画竟连原创作者的名字也没有署,畅销书《魔戒》有十余种盗版版本,其他各类图书,甚至包括有关《卧虎藏龙》、《激情燃烧的岁月》等的影视圈侵权官司也决不鲜见。在这样的情势下,见诸报章的出版社版权声明日渐增多。
一方面,版权所有者要勇于依据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文化圈版权保护意识相对较弱,南京市越剧团前些日子为新编越剧《柳毅传书》申请作品保护,切实保证了名剧、名编、名导、名演员可能带来的品牌效应和市场前景,在戏剧界成了新闻。而出版社正应强化这方面的意识和举措。另一方面,公众,包括读者、听众和观众都要加强对版权保护的监督,帮助出版社对侵权、盗版行为进行不遗余力的打击,维护出版业的良性循环。现在消费者对服装、食品等商品的品牌意识已经很强,如果哪一天大家能真正做到认品牌买书,我们的图书市场离现代化、国际化也就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