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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美”也是教学改革?

2003-10-15 来源:中华读书报 李克杰 我有话说
据报道,全国首次小学生“选美”活动历经20多天,在一片关注、质疑和争议声中,于9月28日在杭州和睦小学落幕,五年级和四年级的三位同学分别荣获“校花”(女)、“校树”(男)美称,另有七位学生分获最佳口才、最佳智慧、最佳活力等七项单项奖(9月30日《东方早报》和10月1日南京《周末》)。

在小学里搞“选美”,缘于此次“选美”的总策划人——和睦小学校长张敏一直主张的“生命力教育”理念,即关注学生生命整体和谐发展的教育,注重训练学生顺应社会发展的能力、终身学习的能力、出色工作的能力和营造并享受高质量生活的能力,最终形成符合社会规范、充满活力的个人形象。实际上,这所小学是把“选美”当作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组织实施的。

近几年来,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各级各类学校都在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的方法和途径。但把“选美”作为教学改革内容,且在小学生中进行,笔者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还前所未闻。笔者对和睦小学教学改革的目标、指导思想及坚持的基本理念没有异议,但对采用“选美”的方式来实现教改目标有不同看法,完全没有必要采用“选美”的方式来实现所谓的“生命力教育”理念,教学改革不必剑走偏锋。

“选美”在现代社会中不仅不是一个陌生概念,而且其含义日益固定和模式化,它更多地与外表俏丽、体形优美、“三围”标准的成年女性相联系。偶尔出现选“美男”活动,但尚未形成“气候”。尽管近来在“选美”活动中加入了一些考核内心修养和知识素养的内容,但绝大多数“选美”活动仍不能摆脱重外表的倾向,这就决定了外貌在各类“选美”比赛中仍是最基本的标准。

众所周知,小学生的年龄最大也不过十三、四岁,这个年龄的少男少女们身体发育不成熟、科学知识不足、社会经验缺乏,他们对美的认识是片面的和肤浅的,他们所能展现的“美”(无论是自然美还是内在美)是极为有限的,这就决定了他们往往过多地模仿成年人,可能使一些相貌不错的男生女生因此更加注重外表的修饰和打扮。很明显,这并不是学校组织这项活动的初衷。

事实上,从最终结果来看,这种“选美”活动最终演变成“选三好学生”,可谓驴头不对马嘴。然而,笔者认为,这种结果是必然的,也是值得欢迎的。这一方面说明在小学生身上尚不存在“选美”的客观基础,因此所得非所求是情理之中的事;另一方面它宣布了这次“选美”活动的失败,本想进行创新的教学改革却又落回“旧巢”。

而从这次“选美”活动的竞技性,也说明它不可能成为教学改革的有效探索,因为在15个班级中仅选出10名学生当选,这么小的比例说明95%以上的同学与当选无缘。它使绝大多数同学感到“选美”与自己无关,只是跟着起哄,对这些同学来说,这种选美的教育效果实在令人生疑。

教育教学改革必须搞,但也不必刻意模仿成人的“选美”活动,在小学生中也搞起“选美”来,这种教学改革剑走偏锋的倾向,也许比传统教育方式更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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