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有时会以“天下文章一大抄”来为自己的这种越轨行为辩解,证明自己是在继承一种传统。其实,西方也有类似的“传统”。记得北京大学英文系的沈弘教授曾在一次英国文学研讨会上谈到早期英国文学作品中的“剽窃”问题时说:“当我们刚刚接触到中古英语文学作品时,得到的最初印象是这儿的抄袭或剽窃行为恣意猖獗,有恃无恐。……中古英语作家不仅从拉丁语、法语和意大利语文学中任意抄袭别人的作品,而且也从古英语时期的前辈那儿广泛借用现成的材料。”他指出的其中两个著名例子是莎士比亚的《李尔王》由莱亚门的长诗《布鲁特》(约1200)中有关李尔王及其三个女儿的故事改写而成;《坎特伯雷故事集》中几乎所有的故事不同程度地从其他文学作品中找到其素材来源,有几个故事还来自薄伽丘的作品,但“乔叟总是忘记给予适当的承认”。按现代对“剽窃”定义“假冒著作权,即窃取别人的思想成果,将其当作自己的作品来发表”的标准,大部分的“剽窃”问题均有被诉诸官司的可能。据笔者的阅读经验,这种情况不仅中世纪有,到了18世纪这个欧洲的启蒙时代照样存在。目前学术界有学者把以上现象专门作为“互文性”课题加以研究。沈教授把剽窃两字打上引号,是因为中古时期属于手抄本时代,启蒙时代的作家也不具备现代的版权意识,更没有关于美国现代语言协会有关素材出处的体例知识。但是,现代的学术已建立了严格的规范,再以那些传统为借口为自己的投机取巧辩解显然不会再有市场了。再说,沈教授同时指出,虽然这些古人大量抄袭别人的东西,但他们总是试图有所创新,以便在原素材的基础上点石成金。而当前的剽窃者往往只想着蒙骗过关以获取眼前利益,“有所创新”和“点石成金”他们是想不到也是做不到的。
近年来,我们对学术道德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光明日报》《中华读书报》《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以及一些学术期刊均评述过有关学术界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低水平重复等治学不正之风现象;还有一个“中国学术批评网”更以揭露论文抄袭、打击学术腐败为己任,真可谓是学术打假,狼烟四起!但当前的实际情况是:学术抄袭行为呈愈演愈烈之势,这里既有名牌大学的教授,也有在学的硕士、博士生,其中许多的剽窃行为是“长期的、一贯的和大面积的”,绝不是一句“缺乏学术训练,忽视学术规范”可以搪塞过去的。从一些“批评”与“反批评”文章来看,中国特色的抄袭对象决不是几个段落或一两句话,而往往几乎是原封不动或略加变通的整篇或整部论文甚至专著,因此很容易被识破。但尽管如此,在较确凿的证据面前,被指控学者的一般反应是不认账、狡辩甚至以诽谤罪威胁批评者,很少有人像以上两位美国教授那样作公开道歉的,不管相比之下美国人的抄袭也许在中国人眼里并不算什么。据笔者推测,最严重的抄袭出现在那些大多过后即被尘封的学位论文,部分原因在于当前社会对学术的普遍蔑视,大学的超容量扩招,官员、大款、明星的以进入学院为时尚。曾听人说过一个形象的比喻:美国的博士学位是驾照,日本的博士学位是墓志铭。个中原因据说是日本博士生需把论文发表或出版并在本专业的学术领域获得承认后才有资格提出申请,(其实德国的情况也类似)学位于是他们往往需要花比其他国家的博士生一倍甚至几倍的时间才能被“锻造”出来;答辩前论文先被公开“展览”,这也威慑了那些不自律、不检点的“候选人”。当然,目前中国还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但是在学术界大有“礼崩乐坏”之倾向、严肃学术标准已日渐式微的今天,光有领导呼吁“学问可以高低并存,学风却不能正邪共处”(李铁映语)还不行,应该设法建立一种强有力的学术道德监督、威慑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