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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人两地书

2005-01-26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这是一篇由书信往来又夹杂感言组成的,关于出版现实与回顾历史的漫谈式兼资料性的文章。

  从“四个看不懂”引起的话题

2004年11月中旬,我和许力以、巢峰等几位出版界老同志,应联合出版集团邀请,到香港访问考察。一路上,我同巢峰就当前出版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交换意见。当我谈到

《文汇读书周报》 2004年10月29日 一版发表《老出版家坦言“四个看不懂”》 即指巢峰讲,二十年来,我国图书平均印数大幅度下降,库存直线上升,人均购书增长缓慢,退货率居高不下 ,引起我的注意与思考时,巢峰讲“这篇报道对我的看法讲得不够准确,我正在写一篇分析图书出版十种滞胀现象的文章”。我久仰巢兄学识渊博、编辑的功底和积累扎实丰厚,思想又很敏捷,对编辑出版工作中一些重要问题常有深入研究,便表示大作发表后一定认真拜读。

为了交流思想、探讨问题,我把我在新闻出版总署“三项学习教育”培训班上的讲课稿《出版社转制问题的历史考察与现实思考―――学习中央关于出版体制改革指示的几点体会》送他指正。这个讲课稿是对我2001年上半年以及其后发表的三篇讨论出版社企事业属性文章的综合,并结合现实谈了学习中央关于出版体制改革指示的体会。在2001年上半年发表的《出版社是生产精神产品的出版企业》一文,我讲了出版社企事业属性问题的历史情况:新中国成立后,政务院和出版总署将出版社定为出版企业;1983年文化部出版局经批准将出版社定性为“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1992年党的十四大后,根据十四大精神和出版改革的发展,我代表署党组在这一年12月全国新闻出版局长会议上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出版体制,同时强调这种体制要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并提出具备条件的出版社可以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单位 试点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出版改革的发展,我在2001年发表的这篇文章中建议将出版社 大多数 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单位。在《出版社“企业属性”考》、《关于出版社企业属性问题的通信》两文中,我通过查阅历史档案,进一步证论了出版社企业属性定性的历史情况,将出版社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单位的必要性以及所涉及的若干是非界限。我还根据查阅历史档案在“属性考”一文中讲了一个情况:1960年文化部党组对直属的人民出版社等七家出版社进行了整顿,并决定将这七家出版社由企业单位改为事业单位,以减轻对出版社的经济压力,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但因财政部以不能企业事业单位两头沾为由坚决反对而未改成。巢峰说他把讲课稿看了两遍,并告诉我一个重要情况,1960年文化部直属出版社企业改事业未成,而上海出版局却按文化部的要求把上海人民、上海文艺等局属出版社由企业单位改为事业单位了。改制后的上海人民、上海文艺等出版社只设编辑部,出版印刷业务转由扩建后的上海出版印刷公司 原为印刷公司 统一经营。巢峰返沪后,放下手中的工作 他正忙于国家重点出版工程《大辞海》编纂工作 ,两次到上海档案馆查阅有关历史档案,并亲自整理写出《1960年上海出版社企业改事业的历史档案》一文,连同九件有关档案资料 复印件 寄我,补正了我对出版社属性问题历史考察的疏漏。巢峰这种高度负责和乐于助人的精神,使我深受感动和敬佩。我从港返京后,他又把经他多年观察和研究后写出的《中国图书出版业的滞胀现象―――兼论出版改革的症结所在》寄给我。我拜读后讲了意见。

以下是有关的来往信件:

巢峰查阅档案后的来信

宋木文同志:

遵嘱,我与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管档案的滕波两次去上海市档案馆,查阅1960年上海出版社企业改事业的档案资料。经查,此事属实,我对所查档案作了初步整理,随函附上。复印档案9件,也一并附上。

我的拙作一旦完成,随即寄送给你,请你指教。

元旦届临,祝全家新年快乐!

巢峰2004年12月15日

1960年上海出版社企业改事业的历史档案

一、《出版系统现有干部队伍状况和今后整顿加强的意见(草稿)》 1960年9月10日

意见中提出:“拟将7个出版社的编辑部门独立起来 辞海除外 ,并由企业性质改为国家事业性质,以便更加符合于‘既是党的政治思想工作部门,又是学术研究机关,又是编辑机构’ 巢峰注:引号中的提法,可能出自文化部《关于人民出版社等七个出版社整顿工作的报告》 的要求。在出版社的编辑部门改制后,八个出版社的出版部门可以和现在的上海市印刷工业公司合并,成立‘上海市出版印刷公司’ 暂定名 ,以全面管理出版和印刷方面的业务工作。”

  二、上海市出版局(巢注:或市出版局党组)向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请示出版社体制改革后有关财务制度的几个问题》 1960年12月23日

文中提出:“关于出版社的经济性质问题:出版社过去都兼管出版业务在财务体制上采取企业管理办法,是企业性质。出版社体制改革后,原来兼管的出版业务已经或者即将划归上海出版印刷公司办理。为了使出版社成为既是编辑部门又是学术研究机构和党的思想工作阵地……我局意见:改制后出版社的财务体制,应充分体现上述要求,将原来的企业性质改为事业性质,其经费支出 包括稿费支出 ,按照规定的事业财务审批手续,请市财政部门拨款解决,并自1961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

杂志方面,不论各出版社自办的杂志或由各杂志编辑部委托有关出版社代理出版业务的杂志,其出版业务也全部划交上海出版印刷公司办理。”

巢注:此文是上海市出版局与市财政局交换意见后上报的

三、上海市出版局向文化部《汇报上海整顿出版工作的情况》 1960年11月26日

文中第一个问题是检查出版物的质量,着重于政治错误。(巢注:文化部《关于人民出版社等七个出版社整顿工作的报告》是为开展以检查出版物政治错误为中心的整顿工作而作的)第二个问题,根据中央和市委的指示精神,提出:1.将上海七个出版社 中华书局辞海编辑所不在内 的编辑部门独立,并改为国家事业性质的单位。使之符合于“既是党的政治思想工作部门,又是学术研究机关,又是编辑机构”的要求。2.将上海七个出版社的出版部门和现在的上海印刷工业公司合并,成立“上海市出版印刷公司” 暂定名 ,全面管理出版、印刷业务。

四、《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O年上海出版工作大事纪要(初稿)》

其中1960年12月17日有“出版社编辑部独立(人美、少儿暂缓)出版业务划出与印刷公司合并成立上海出版印刷公司,今天开干部大会”。

  五、出版系统整编方案 1960年12月10日

其中有(三)“先将‘人民’、‘文艺’、‘科技’、‘上教’、‘上编’等五个出版社的编辑部门完全独立起来,出版业务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划出,改变出版社原来的企业化性质为国家事业机构性质。‘人美’、‘少儿’等两个出版社待条件成熟时,逐步将编辑部门独立起来”。(四)出版社改制后,原来的出版业务部门 校对、出版等 划归上海市印刷工业公司,原上海市印刷工业公司,由于范围扩大,另行改组为“上海出版印刷公司”以全面管理出版和印刷方面的业务工作。……上海出版印刷公司除管理和领导所属工厂,进行生产以外,并负责办理出版、印制、设计、校对等业务工作。

  六、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批复 1961年1月23日

此文复印时将一张纸压在正文上,看不清正文。其实,就是宣传部对上述“二、上海市出版局向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请示出版社体制改革后有关财务制度的几个问题》”的批复。市委宣传部同意市出版局的意见,即将出版社原来的企业性质改为事业性质,原来的出版业务划归出版印刷公司。杂志社同样处理,即“不论各出版社自办的杂志或由各杂志编辑部委托有关出版社代理出版业务的杂志,其出版业务全部划交上海出版印刷公司” 巢注 引号中的行文,是市出版局向市委宣传部报告中的话 。

七、出版系统整编工作情况报告 1961年3月22日

报告中称:“在具体步骤上,分三个阶段。第三个阶段为行动阶段,自11月中旬开始,首先组织了98名干部长期下放农村……接着将‘人民’、‘文艺’、‘教育’、‘科技’、‘中华上编’等五个出版社的出版部门移转印刷公司,将印刷公司改组为上海出版印刷公司……”“出版业务部门划归出版印刷公司后,出版社减少了机构层次,紧缩了人员编制,缩短了战线,加强了编辑部门的力量。”“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业务部门的干部,经过反复务虚,明确了组织机构调整、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积极拥护出版业务部门划归出版印刷公司领导的正确决定。”

八、上海市出版局向文化部计财司汇报1961年度财务指标安排情况 1961年5月18日

文中有“我局系统现有事业单位14个,计维持单位为专业学校二个;新发展单位为出版社10个 其中二个为收支轧差单位 ,印刷研究所一个,干部学校一个”。 宋注:经查此件,中央财政还专门为上海几家改制的出版社增拨200万元年度事业经费

九、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出版社体制改革后稿费支出拟由出版印刷公司列入成本核算请批示的报告 1961年4月6日

文中有:“出版系统体制改革后,本市出版社的行政性开支和业务性开支,已按照事业财务管理,执行事业单位标准,由财政拨款,原来出版社经营的出版业务划归上海市出版印刷公司办理,其出版业务有关费用支出亦随之进行成本核算按照企业管理。”

收到历史档案资料后致巢峰信

巢峰同志:

来信和所附历史档案复印资料已于上年末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收到。

对您 还有滕波同志 两次到上海市档案馆查阅档案并整理出“1960年上海出版社企业改事业的历史档案”,使我了解有关情况极为方便。在此,对您深表感谢和敬意。

从有关档案看,确如您在香港期间对我所说,1960年上海市出版局曾按文化部党组《送发“关于人民出版社等七个出版社整顿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1960年11月24日 的要求,经上海市委宣传部批复同意,将上海“人民”、“文艺”、“科技”等出版社由企业单位改为事业单位,各出版社只设编辑部,有关出版印刷等经营性业务由改组后的上海出版印刷公司负责,并在国家和地方财政管理上作了相应的调整。

我给您参阅的《出版社转制问题的历史考察与现实思考》 2004年5月21日内部讲课稿 ,除了摘引经批准的文化部党组1960年的报告 拟将人民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等七家直属出版社由企业单位改为事业单位 外,还摘引了1964年2月8日文化部关于《人民文学出版社和上海文艺出版社合并的通知》的内容:“上海文艺出版社原来只有编辑部门,且为事业单位,出版业务由上海出版印刷公司办理。改为上海分社后,应增设出版部门,自办出版业务,成为一个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据此,可以明确两点: 一 人民文学出版社等文化部直属出版社在1960年整顿后仍为企业单位; 二 上海文艺出版社等上海市出版局属出版社却按文化部党组文件精神在1960年后改为只设编辑部的事业单位。提出者未按原意落实,跟着办的却成功了。历史就是如此。

我考察出版社企事业属性的变化,是在老出版家王益、王仿子提出这个问题后,想进一步弄清历史真实情况,并联系现实讲了一些意见。中央关于出版社由事业单位向企业单位转制的决定,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出版事业的发展,同这些单位曾经是否是企业不会有直接关系。

我对出版社企业或事业的考察和所讲的意见,是严格限于国家对一个单位管理方式或模式而言,出版社能否定为企业,其主要标志是否像其他企业一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进行经济核算,鉴于出版单位的特殊性,如我在“考察与思考”所讲,这种改变 转制 决“不是模糊、冲淡、改变党对出版工作在意识形态和政治上的要求”。与此相关的问题,我在有关“转制”的文章中也讲过,甚至加以强调。去年赴港来往途中,您讲过,政策的导向抵不过体制的导向,出版的问题很多。我的一些意见和主张,更难说没有片面性和不妥之处。当前,在出版社转制进程中,如何做到以社会效益为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更好地结合起来,不仅需要在思想上、理论上进行探讨,政策上加以完善,更需要在体制上予以解决。

随函附上前面提到的1960年文化部党组的报告、1964年文化部关于人文社与上海文艺社合并的通知复印件,供参阅。

再次感谢您对我十分有益的帮助。新年已过。恭祝春节快乐!

宋木文2005年1月4日

大作《中国图书出版业的滞胀现象》今晚收到,待仔细拜读后再报读后感。

读“出版业滞胀现象”专论稿后致巢峰信

我于2005年1月4日晚收到巢峰于上年末(12月27日)寄来《中国图书出版业的滞胀现象―――兼论出版改革的症结所在》一文。仔细阅读后认为,这是一篇好文章。近年来,对于出版业存在的问题,报刊上也有过一些议论 特别是《日本出版大崩溃》中文版出版后 ,但多限于某一侧面、某一角度的议论,而巢峰的文章则依据各种数据对二十多年来中国出版业作了宏观和综合的分析,把多种问题按照经济学理论归结为“滞胀现象”,我不能说这种归结会取得出版界同仁一致认同,但我却相信会引起关注我国出版业发展的人们的警觉和思考。我把这个总的看法在电话中告诉了巢峰,同时讲了我的一些意见。主要是:建议对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出版事业的巨大发展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后中央关于文化出版体制改革的决策给予充分肯定,话可以不多讲,但要有分量。“滞胀现象”的提出是一种宏观观察,如何解决也应多从宏观上加以研讨,为使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保持正确关系,文稿提出把两个效益量化的考核思路是好的,但那种记分考核方法,不知是否有这样做的,不知是否有普遍操作性,因此可以提出来引起重视,而不是开药方。“图书出版业市场经济体制” 巢文用语 可能会有多种实现形式,需要经历一个不断探索和实践的过程,通过反复实践和总结才能逐步完善。我还讲了对“滞胀现象”要多做些历史的全面的分析,以及其他一些较为具体的建议,如图书销售数同国民生产总值能否直接对比等。巢峰表示很重视我的意见,而我却觉得讲得太多了,担心在即将发表前的短时间内给修改文章造成麻烦,我再次打电话作了说明后,又写了一封充分肯定文章的信发出:

巢峰同志:

拜读大作《中国图书出版业的滞胀现象―――兼论出版改革的症结所在》,我感到十种“滞胀现象”的提出,可以使人们头脑更清醒;对“滞胀现象”的分析,可以引发对建立和完善“出版市场经济体制”的探讨和实践,使出版改革在突破“症结”后更好地向前推进。我在电话中讲的一些具体意见,采纳与否,采纳多少,都无关紧要。对您能在出版改革进入关键时期写出这篇言之成理的好文章,表示敬意。

宋木文2005年1月7日

读“出版业滞胀现象”专论修改稿感言

2005年1月22日,我收到巢峰寄来的修改后的文稿。

我注意到,文稿开头加了一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图书出版业取得巨大发展和辉煌成绩”。不加这一句,不能说就有问题;而加了这一句,也确有必要。不说别的,就说这二十五年来,不论是哪一个阶段,哪一个五年或十年,都有一批高质量的优秀图书出版,成为这“巨大发展和辉煌成绩”的重要标志,成为出版事业发展的主流。应当指出,“滞胀现象”的存在,不会成为对“巨大发展和辉煌成绩”的否定,然而,随着对“滞胀现象”的治理,图书总体质量将会逐步提高,而其中的标志性的高质量图书也会更多。

我也注意到,文稿在讲了改变“滞胀现象”的症结在于实行和完善“出版业市场经济体制” 巢文对此有全面论述 后,也讲了把两个效益量化的记分方法,但又指出这“并不是包治百病的药方,而是种种探索的一种方案”。对此,我非常赞同。但巢峰又说,“谬误是真理的先导”,他的设想“只要在建设图书出版业市场经济体制中起到作用,即使是反面教材的作用,我也是心甘情愿的”。我不认为这仅仅是巢峰的一种自谦,更是反映了这位资深编辑出版家对“化解膨胀性衰退,并为再次起飞奠定基础”(巢文语)的一颗忠诚之心,一种深情之企盼!

“滞胀现象”是在改革开放年代中出现的,也必须在深入改革开放中加以解决。回顾历史,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出版、发行体制改革曾有过良好的开端和进展。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经济领域的改革开放取得很大进展,而出版领域却没有随之在“出版业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上有全面和进一步拓展 有些出版单位这一时期的改革取得可喜的进展和成果,也非常引人注目 ,在一定意义上讲还有些停滞不前。这些历史情况,对研究二十五年出版业的发展(包括“滞胀现象”)有无意义,似应酌予考虑。我所说的历史分析,是说出现“滞胀现象”的原因很复杂,又是长期积累下来的,就像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二年、二三年间显露出来的问题不能只在此间去寻求原因,改变“滞胀现象”也不是短期所能做到的。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大之后,中央对文化出版体制改革作出了许多重要指示和重大决策,正在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改革开放。虽然当前还处于试点阶段,有些问题尚需在实践中调整和完善,但其积极意义和深远影响已日渐显现。我深信,计划经济条件下产生的弊端和改革开放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滞胀现象”这种问题,也必将在中央部署下的不断深入的改革开放中加以解决。近来再读石宗源同志在2004年全国新闻出版局长会议上所作《积极探索中国特色新闻出版业发展之路》的报告,其中着重阐述的三个转变,即:大力推进新闻出版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大力推进新闻出版业体制机制的转变、大力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是把中央关于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政府职能转变的精神,结合新闻出版业的实际,逐个而又相互联系地作了深刻论述,对出版业的改革与发展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不论出版界对“滞胀现象”的提法有无不同意见,但我确信“滞胀现象”所包涵、所关联的各种问题,必须在推进三个转变中才能得以解决。其实,巢峰在论证“滞胀现象”之后所作的分析,也提到了三个转变中的某些内容,如对出版社改制、政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等的充分肯定,而其所论“出版改革的症结所在”,则集中于“出版业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这是三个转变的题中应有之义。在这个“症结”问题上,巢峰的一些见解是很好的。特别是他把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殊要求的“相背性、对立性转化为同向性、同一性”,作为出版改革的难点和关键点,是很值得重视的。他分析“滞胀现象”的长文,就是力求在理论上、实践上对出版改革这个难点和关键点进行突破。我也曾在1996年出版的文集自序中把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特殊要求作为出版改革的“一个矛盾,一个难点,也是一个关键”提出来,并说“回顾过去,我认为改革取得的成功与受到的挫折,究其深层次原因,都同对这对矛盾、对这个难点的理解和处理有关”。但我未能也无力像巢峰那样,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做进一步论述,更不要说突破了。不过,我同时认为,对这样重要又难度很大的问题,不可能靠一、二篇文章就能做出完整的论述,而其解决更要靠改革的实践。因此,对这个问题的探讨尚留有很大的空间,而实践的天地则更为广阔。我想,这也是巢峰愿意看到的。

2005年1月23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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