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北大教师漆永祥向本报讲述了一段发生在苏州图书馆古籍室的故事,他希望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社会:如何做,才是对古籍真正的保护?
北京大学中文系古典文献研究室副教授漆永祥告诉记者,他研究清乾嘉时期学者江藩及其名著《汉学师承记》十有余年,从事《汉学师承记校笺》
为了妥善起见,漆永祥先电话联系了苏州图书馆,简单地说明了他目前正在进行《汉学师承记》及其续纂诸书的研究,然后说从该馆《图录》中发现了曾文玉此书,希望复制或者抄录全书,并且拍摄几张书影。接电话的是该馆古籍室孙中旺,他说馆方对善本书尤其是像曾书这样的孤本有严格的规定,就是不允许拍照,不允许复制,不允许全部抄录。但可以通过合作的方式来解决,要向馆长申请。
2004年10月中旬,漆永祥再次打电话给孙中旺,被告知馆长已经知道此事,但结果还是“不许拍照、不许复制、不许全抄”。漆永祥向他询问上次提到的合作方式如何进行,孙先生说他们可以自己整理发表。此后不久,通过一位热心前辈的帮助,苏州某大学一位校领导主动说能帮上忙,可以与苏图方面疏通。一个多月后,苏图方面答应:书可以看,也可以拍一二张书影,但全部复制或者抄录,仍不允许。
这样拖来倒去就到了年底,漆永祥写了一封长信给孙中旺与该馆领导。在信中说他研究与追寻《汉学师承记》多年,国内研究此书的成果不能令人满意,但日本学者近藤光男教授却研究此书数十年,取得了令国人汗颜的成就。可以欣慰的是,他所得新材料比近藤先生还多,可以再更进一步。所以非常希望得到该馆的理解与帮助,至于手续费用等,一切可按该馆常例支付。
两周后,孙中旺给漆永祥回了封电子邮件。信中称:复制或全抄《汉学师承续记》,很遗憾不能实现,因为本馆规定所有善本书一律不许复制或全抄,制度一经颁布,无论学者丐者,贤与不屑,都应该一视同仁,无条件遵守,这也是本馆尊严所在。本馆为地市级公共图书馆,面对的读者层次千差万别,所定制度,仅为更好保护善本书而已,非有任何经济目的。其他图书馆大多有偿调阅善本古籍,而本馆均为无偿。本馆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从不屑于以所藏牟利。
漆永祥称,他在韩国、新加坡和中国的台湾、香港等地的图书馆中,“随手翻翻”过、甚至在某些馆中复制或抄录过一些馆藏的善本古籍,其中不乏宋元珍籍,工作人员都是很快找到你想要的书,然后微笑着轻轻地离去,当你提出复制某一部分时,也总是能够很快地得到你想要的复制件,也不用付很高的复制费。
记者就漆永祥所称苏图“不许复制抄录善本”一事向苏州图书馆求证,该馆古籍室孙中旺告诉记者:“我看到了漆先生在网上发表抨击我的文章,我并不生气。我只强调两点:其一是漆永祥称自己与苏图打了半年的交道,其实半年中只是和我们通过两次电话和一封电子邮件而已,他并未来过苏图;其二是我自始至终没有说过苏图‘不允许抄录善本’这样的话,我说的是‘不允许全部抄录’,尤其是用于出版目的的全部抄录。因为这是制度问题,而非个人态度问题。”
就借阅善本古籍问题,记者还采访了国家图书馆。国图善本部善本组副研究员汪桂海告诉记者,拍照复制善本古籍费用相当高,一般个人是难以承担的。但抄录应该是允许的,如果有些图书馆对抄录善本做出了限制,那只能说这是一种地方保护政策。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图书馆人指出,在苏图这件事中,从执行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上来说,馆员在处理上没什么大的问题。问题在于,现在图书馆的许多规章制度是在保障公众获得资源的理念指导下制定出来的,还是在“保护”资源、甚至限制公众获得资源的理念指导下制定出来的?这就是一个牵涉到图书馆的社会职责、社会功能、社会价值的问题了。特殊资料的限制提供,世界各国都有。怎么限制?限制到什么程度?限制与提供怎样协调?不同的理念指导,就会有不同的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