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年,文坛有一桩新闻很引人注目,那就是围绕萧乾铜像引发的一场官司。事情原委是这样的:2002年秋天,萧乾夫人文洁若与赵丹女婿陈明远签约,由陈办理在上海奉贤滨海古园安放萧乾骨灰,竖立萧乾铜像,并在名人文化陈列室中陈列部分萧乾的照片和信件。为此,文洁若向陈明远支付了铜像制作费及墓穴费等合计26万元,
近日我去看望文洁若,见她对此案仍忿忿不平。她拿出一大沓剪报、照片、信件和诉讼材料,历数陈明远是如何骗她的。我一边听着,一边审视着她,发觉大姐比我10年前同她一起为《尤利西斯》萧、文译本签名售书时确实显得老了。自从萧乾去世后,她不去美国儿子家享清福,坚持独自留在北京忙写作。那天她打开冰箱让我参观,里面塞满了水果和蔬菜,她说现在主要吃这些,生活很简单,所以不雇保姆。我当然知道,这些年文洁若称得上“写作狂”。她整理、补充、审定了《萧乾散文集》、《萧乾译文集》、《萧乾全集》、《萧乾画卷》等几百万字的文稿;两次全面修订了《尤利西斯》,先后在北京、台湾、南京出版了该书新的修订本;翻译了川端康成的《东京人》等多部译作,还发表了《萧乾与巴金》、《萧乾在二战中》、《萧乾谈翻译》、《乔伊斯在中国》等几十篇文章。她因促进中日文化交流显著的贡献,在2000年受到日本外务省的正式表彰之后,2002年又荣获日本天皇颁发的勋瑞宝章。想到眼前这位老人,都七十多岁了,对写作和翻译事业依然如此执著,却偏偏又为了一桩官司,浪费了那么多时间。花了钱不说,还耗去没法估算的精力,我心里头说不出是同情、不平,还是惋惜和遗憾。当时我没有多说,但事后我倒有不少感慨。
对于这场官司,身为局外人,我无意去评论孰是孰非,我只是对名人身后做铜像这件事想议论几句。也许受了“雁过留声,人死留名”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中国人好像非常看重死后要留名。普通人死后要修墓竖墓碑,而且越来越讲究;至于名人,修墓还不够,最好还要建个铜像,这些无非是想借助墓碑、铜像让逝者的名得以保留、延续。后人对前人寄托哀思和怀念,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也无可厚非,但是否一定要用修豪墓和建铜像这种方式呢?特别是建铜像,这应该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对于功勋卓著的伟人和为国英勇献身的英雄等普世百姓景仰的人物,后人建铜像以示纪念,这完全应该和必要。问题是,现在只要肯花钱,就可以为去世的亲人建铜像,是否太轻率了?
这样做,我想到了至少有如下弊端:(1)不是由权威部门集中民意、而是由亲属花钱建的铜像,势必缺乏对公众的影响力。任何东西一滥了就必然“贬值”,建铜像也不例外;(2)铜像多了,难免疏于管理,流于形式。我曾在某高校图书馆的旧书堆房,看到过两尊布满灰尘的半身铜像。想当年它也许风光过一阵,但其结果恐怕有违建铜像的初衷;(3)中国土地有限,坟墓太多难以承受,同样,能安放铜像的地方也是有限的。前面提到的把人家铜像置于旧书堆旁,这固然有点不敬,但又想到,倘若让名人、校友的铜像都摆在图书馆显赫位置,那么日复一日,总有一天会像满为患。由此我联想到钱钟书和杨绛夫妇,他们一生淡泊名利,坚决反对无锡建立钱钟书故居。杨绛以稿酬捐赠给清华大学的奖学金,也谢绝以他们的名字命名,只取名“好读书奖学金”。我敬佩他们对待留名这种超脱的境界。基于上述认识,前不久戈宝权和南京著名老中医邹云翔的亲属,向我谈起有意为戈宝权和邹云翔制作铜像时,我不揣冒昧地向他们泼了一盆冷水。我说,把这钱花在整理、出版他们的著作上远比做铜像更值。很高兴他们接受了这个意见。将来若能对制作和安放人物铜像制定出一些规矩,那当然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