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全面理解应该是以“竞争规则公平”为前提条件下的“效率优先兼顾社会公平”。公平可以划分为竞争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社会公平三个层次。既然公平包含不同的层次,对于“兼顾公平”就不能一概而论。在公平的各个层次之间,竞争规则公平乃公平的要义之所在,同时也是效率提高的前提与保证
。“兼顾公平”指的是兼顾社会公平,在坚持竞争规则公平、效率优先的同时,必须同时兼顾社会公平,才能实现以人为本位的全面发展。在实践中,“竞争规则公平”前提下的“效率优先、兼顾社会公平”与科学发展观具有内在一致性:“竞争规则的公平”为科学发展观提供社会环境;“效率优先”与科学发展观中的发展的思想本身就是一致的;“兼顾社会公平”与科学发展观本身所提倡的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又具有本质的一致性。
(《青海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贾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