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成立“月球大使馆”开始贩卖月球,几十美元,就可以获得3000多平方米的月球土地所有权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断断续续 地,“月球大使馆”拥有了数千个客户,甚至还有德国和澳大利亚的两个代理商。总的营业收入达到上千万美元。
今年6月,受纽约新学院大学韦拉・利斯特艺
与格林的地图之国相比,海国王子罗伊占据了距离英国海岸11公里外的一个废弃二战炮台,于1967年创办海国,并向经过的英国海军浮标补给舰开枪以证明其主权,这事显得更为实际。虽然他因此而被告上法庭,最后也不了了之。格林创建加罗林新自由国之后,不仅给联合国和其他一些国际组织发出了正式公告,而且招募了2000名国民,设计了国旗,在世界各主要城市设立了大使馆,总而言之,试图通过合法途径得到承认。他的努力并非没有效果,1979年才从殖民地状态下独立的基里巴斯共和国将他告上了法庭,1999年,格林输掉官司,失去了对珊瑚礁的法定管护权。领土问题本是最严肃的政治问题,这些梦想家却将之变得幽默起来。还有一件事,2001年,一名澳大利亚农夫和他的两个儿子将他们的家庭农场“圈”了起来,宣布成立“彭德罗萨公国”并自封“亲王”和“王子”,发布“独立宣言”,拒绝向政府纳税。澳大利亚警方随即攻陷了该“公国”,将父子三人带到了警局。今年7月初,墨尔本地方法庭认定其“欺诈罪”成立,目前尚未做出最后裁决。一个国家可不比一个公司,一块国土也不能与一块地产相提并论,真能让他们获得这些权益,恐怕国家的定义就得重新改写,所以国际社会是绝无可能让他们梦想成真。但作为一个创意,这种努力和追求显然会赢得很多同好的首肯。
不由得想起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失业人士丹尼斯・霍普,这是一个传奇故事。“一天,正当我无聊地望着窗外的时候,忽然注意到了天上的月亮,”霍普说道,“当时我就对自己说,那就是我的不动产了。”旧金山所有权登记处一个管理员收取了他10美元的手续费,签署了相关的文件。霍普给联合国、美国政府以及前苏联政府正式发信通告,信中说“如无异议即表示认可”,当然,他并未收到任何回复。然后,他成立“月球大使馆”开始贩卖月球,几十美元,就可以获得3000多平方米的月球土地所有权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断断续续地,“月球大使馆”拥有了数千个客户,甚至还有德国和澳大利亚的两个代理商。总的营业收入达到上千万美元。
国家是什么?自然而然的民族政治聚合体,似乎是传统国家形成的基础;而血与火的战争换来的独立和主权,似乎是殖民时代结束后的惯例;而在这些梦想家、商人和疯子眼中,国家更像是一种法律游戏。政府拥有主权,个人或团体有的只是财产所有权,当个人或团体宣称自己是政府的时候,主权和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纠纷必然会出现。当然,现今的国际秩序中没有这样一些“国家”的地位,似乎他们的存在也带不来什么纷扰。地球看来是已经被瓜分完毕,而霍普的胃口实在太大,他甚至宣称整个太阳系都是他的不动产。不过,胃口、梦想或者说野心再大,也不能使霍普脱离地心引力,跟那些已经将个人资助的宇航飞船送上太空的亿万富豪们相比,还是金钱的声音更响亮。
地球的殖民时代已经过去,在地球上寻求“无国之土”的人们抱着脚踏实地的空想,却只能用放大镜仔细搜索每一片人迹罕至的珊瑚礁。而霍普等人抬了抬头,发一封无人理睬即被默认的信,彻头彻尾的空想便成了白花花的进账。已经有远见者准备着太空殖民时代的来临,全球成立了数十家有关太空法律的协会,起草“外太空公约”、“月球公约”,力图维护的核心内容是:外太空是属于所有人的公共资源。这种乌托邦式的法律意识固然值得称赞,但属于所有人的公共资源也不属于任何人,整个外太空,仍然是一片广大的“无国之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