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鹰:“王卫东充分展示了一位文摘编辑的专业素质”
“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可在中国期刊网上查询到自己所发表的论文”,清华大学哲学系的教授肖鹰说,“于是我也动了查查看的念头,看看自己这些年来都发表了哪些文章。”
在查看自己发表在《天津社会科学》19
随后肖鹰查找到王卫东一些其他论文,研读之后他认为,在2002-2004三年间,王先后“严重剽窃”了自己的三篇文章。分别是(按照“剽窃的严重程度”――肖鹰语):
“王卫东:《论孔子的忧患意识及其美学表现》(《文学评论》2004年第5期),剽窃肖文《论中国艺术的哲学精神》(《天津社会科学》1998年第5期);
“王卫东、熊美:《论西方悲剧意识的哲学基础》(《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剽窃肖文《为宇宙的艺术――西方艺术精神的哲学阐释》(《文艺研究》1998年第2期);
“王卫东:《象:中国古代艺术哲学的核心》(《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剽窃肖文《中西艺术本体的哲学阐释》(《学术月刊》1998年第5期)。”
在将王卫东这三篇剽窃文章与自己的三篇原文“认真比较研究”之后,肖鹰表示,王卫东教授在“剽窃”中“很有一套”,是“非常下功夫”的,并且将其“剽窃”特点总结为三:
“第一,王卫东所剽窃的三篇文章,是我在1998年发表的集中阐释中西艺术的哲学精神的一组文章,这组文章是系统表述我多年学习和研究中西艺术理论的心得的代表性成果,迄今为止,它们仍然代表了我对中西艺术精神的基本看法。可见,王卫东的剽窃目标明确、集中。第二,王卫东对我的文章的剽窃,基本手法是以化整为零加变形组合的方式剽窃我的基本观点和核心论断。从其文章可见,王卫东的剽窃手法,不仅定位准确,而且重点突出。就此而言,《论孔子的忧患意识及其美学表现》可作代表。第三,在2002-2004三年中,王卫东教授的剽窃技巧和胆识‘与时俱进’。在第一、二篇剽窃文章中,王卫东教授无疑出于剽窃心虚而‘避嫌’,绝口不提我的文章;但在第三篇剽窃文章(《论孔子的忧患意识及其美学表现》)中,剽窃胆识长大了的王卫东教授,为了表明‘此地无银三百两’,在此文中部的一个自然段末加了一个注释云:‘⑩参见肖鹰:《论中国艺术精神》,《天津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
肖鹰坚持要把他写的关于“揭露王卫东剽窃行为”的文章公之于众,因为在他看来,学术界的不正之风已严重到令人痛心的地步,“我要把事实公布出来,让更多的人看到真相,至少给剽窃之人一个警告。”
他于11月13日,将题为《欺世盗名的“剽窃教授”――评云南大学中文系教授王卫东的学术剽窃问题》的帖子发到“学术批评网”上,署名:肖鹰(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至本文截稿时(28日),该文仍然挂在学术批评网首页“学术批评”栏目中。
在《欺世盗名的“剽窃教授”――评云南大学中文系教授王卫东的学术剽窃问题》一文中,肖鹰仔细将王卫东的三篇文章与自己的三篇文章的相关内容做了比较甄别,分而论述,最终以“在其三篇剽窃文章中,王卫东充分展示了一位文摘编辑的专业素质。但他没有遵守编辑的职业道德……做一个欺世盗名的‘剽窃教授’”结文。
王卫东:“肖鹰教授以一个正直、学术的面貌进行指控,最终却指向学术话语权的控制”
肖鹰定义的“欺世盗名的‘剽窃教授’”成立吗?云南大学中文系教授王卫东果然“剽窃”了他人论文了吗?记者联系到王卫东时,电话另一端的他的语气多少抱些委屈:“这种事情中,后发言的被批评者总是处于被动的,这里涉及到了话语权的问题,很微妙。大家看到类似的揭发、指控,总会有种先入为主的观念――无风不起浪嘛。我相信很多人都不会去看我们两人的论文原文。”
王卫东称于11月15日经友人告知方才知晓学术批评网贴出了指控自己剽窃的文章,当时因身在外地不便上网,16日回校后才看到肖鹰的帖子,“我感觉这个标题就有人身攻击的意味”。他认为这涉及到“剽窃”的认定的问题,在他看来,分析这篇指控文章,肖鹰在对自己的指控,“判断的标准和判断者是先定和已明的,无需讨论――就是肖鹰教授自己”。得出这一结论还有一个依据,那就是2年前,肖鹰与湖南师范大学教授王攸欣在本报上展开的关于《朱光潜学术思想评传》以及怎样进行学术批评的论战。王卫东总结说:“从肖鹰教授与王攸欣的论争中,可以看出肖鹰教授很懂得心理学,熟悉如何掌控话语权,知道怎样置被批评者于不利之地。”他举例称:
王攸欣在《呼吁建立学术批评规范――兼答肖鹰之再批评》一文中写道:“在一般读者的阅读心理上,评价是不利于被批评者的,读者总有‘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的错觉,而实际上,按我的观察,苍蝇确实叮无缝的蛋――只要蛋摆在苍蝇出没的地方。”(《中华读书报》2003年12月17日)肖鹰教授在文章中将其理解为“依王攸欣此言,不仅我因为坚持批评他的《选择》而变成了一只‘苍蝇’,也不仅支持我、为我提供学术批评空间的学术界成了‘苍蝇出没的地方’,甚至读者(至少《中华读书报》的读者)也都成了不识王攸欣的‘蛋’之好歹的群氓!”(《学者的命运:坦诚面对学术批评――给王攸欣一个提示》《中华读书报》2004年2月25日)
王卫东说:“我自知不具备这种技能,只能把事实说出来,供读者评判。”
应记者之邀,王卫东于27日发来长文《“无己”而始,为己而终――答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肖鹰》(详见附文),他所要说出的“事实”便在其中:
肖鹰教授指控的三篇文章,《论西方悲剧意识的哲学基础》存在不够规范之处,《象:中国古代艺术哲学的核心》与肖文毫无关联,《论孔子的忧患意识及其美学表现》受到肖鹰教授的某些影响但已注明。
综上,王卫东表示,肖鹰指控自己剽窃并不成立,同时他也承认,自己在写作时受到肖鹰文章的某些影响,未注明出处及注释错误的确系自己的过失,并“向肖鹰教授表示歉意”(论及“《论西方悲剧意识的哲学基础》存在不够规范之处”时,王卫东写到:“我首先承认,这篇文章的写作确受肖鹰教授的某些影响,而又没加以注明,这是我的过失,在此向肖鹰教授表示歉意。”比较《论孔子的忧患意识及其美学表现》与肖文《论中国艺术的哲学精神》中,王卫东也谈到:“我并未讳言自己的研究受到肖鹰教授的启发,但这已在文章中予以注释指明了的 当然,由于我的责任,注释中所写肖鹰的文章名和刊载时间有误,我可以而且应该就此向肖鹰教授道歉,但不可能因此得出‘抄袭’或‘剽窃’他的观点之结论。 ”)他强调,“无论肖鹰还是我,都是‘为己之学’,皆循朱熹‘学者为己’之路径,以后觉而效先觉”,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写作的,先贤的创见一旦成为被“普遍认可的知识和思想,被大众所接受,构成人们(包括学界中人)讨论问题的背景”,拿来“并不意味着理论上的任何剽窃”,被肖鹰点为“代表”的《论孔子的忧患意识及其美学表现》一文,三个核心概念“生存之忧”、“语言之忧”和“生命之忧”,便是来自徐复观提出、经牟宗三等人加以论述,已成共识的中国古代文化的“忧患意识”。他还表示,“希望肖鹰教授不要笼统地、空洞地指控,抽象地、泛泛地说‘全文有××处、共计××字明显抄袭或变相抄袭’,‘××部分共计××自然段的主要内容、语句来自于对《××》××内容、语句的抄袭、压缩和拼贴。’‘直接仿袭文字近三分之一’或‘脱水式’的‘剽窃’”,而“要拿出证据来”。
至于“肖鹰教授却把三篇文章作为一个整体论证我剽窃技巧和胆识‘与时俱进’”,王卫东认为:“他这样做是为了通过证明我‘剽窃’他的成果而最终推出这样的结论――‘语言之忧’和‘生命之忧’是他的一大学术贡献。”支撑他作出这一判断的依据是,肖鹰在文中两次提到“《新华文摘》(2005/1)的‘论点摘编’栏目,将这个‘内容提要’作为王卫东教授的‘创新观点’介绍给读者”,“大概他认为这涉及到学术观点的首发权问题,因此问题极端严重”,“由于《新华文摘》在全国学界的地位,故其‘论点摘编’有一定的影响”,但是首先“无论肖鹰,还是我,都只是在之前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写作――用肖鹰教授的话来说,是对先学‘思想的发挥和具体而微的补缀’”,其次,《新华文摘》的“论点摘编”并非就属于“创新观点”,并且“真正具有学术价值的东西,是不会被冷落的――不管它登载在什么级别的刊物,学界自有公论,真正的学者无需为此担心”。
王卫东还表示,学术批评是应该的,但必须摒弃私心,为学术而批评,而不是为私利而批评。“肖鹰教授以一个正直、学术的面貌进行指控,最终却指向学术话语权的控制,以‘无己’而始,以为己而终――实质是学术精神的彻底丧失!”王卫东称他原本不想回应指控,但“这绝非心虚,而是不愿意把自己和对方置于街头打架的无聊的人格指责、谩骂攻击的境地”,“周围很多朋友看到以后,说网上的东西当不得真,而且看到的人多抱有看客心理,不在乎谁对谁错,只要热闹就好。他们纷纷劝我不要去掺和。”但“《中华读书报》以一种对批评者、被批评者和读者负责的态度”介入,“我理应感谢而不是拒绝”。
他准备就肖鹰所说的三个问题(忧患意识、西方悲剧意识和易象)进行梳理,把近年的研究成果作个综述,用一种学术性的方式澄清此事,并称“肖鹰教授的研究,我想在综述中也会得到应有的评价”。
因为有前文提及的“先入为主”的成见顾虑,王卫东希望关心此事的读者找出两人的文章,“对照一下,便知孰是孰非”。
肖鹰已将相关情况说明、资料寄至云南大学社科处暨文科学术委员会,以及《文学评论》杂志社,记者了解到,两处正在认真核实审读有关情况及资料,本报将对事态进展保持关注。
附:王卫东答肖鹰质疑
《学术批评网》2005年11月13日刊登了清华大学哲学系肖鹰教授的《欺世盗名的“剽窃教授”――评云南大学中文系教授王卫东的学术剽窃行为》一文,指控我“先后严重剽窃”他的三篇文章。本文针对他的指控略作回答。
肖鹰教授认为《论孔子的忧患意识及其美学表现》“是王卫东最严重的剽窃我的学术思想的一篇文章。”是我“以化整为零加变形组合的方式剽窃”他的“基本观点和核心论断”的代表,我就对此进行重点分析。肖鹰教授指控:
第一,将我首次提出的两个核心概念“语言之忧”、“生命之忧”剽窃为自己的“创见”;第二,剽窃了我论述中国艺术的哲学精神的基本观点和主要论述……
在我的文章中,有三个核心概念“生存之忧”、“语言之忧”和“生命之忧”,我将其作为孔子忧患意识的三个方面(实为三个层次),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讨论,与肖文差别实在太大。
肖鹰教授只字不提“生存之忧”,原因很简单,他的文章中没有。他也没有明确提出“语言之忧”概念。肖鹰教授在文章中直接而明确提出的是“生命之忧”,与我文章中所用的概念完全相同。
自从徐复观先生提出“忧患意识”后,经由牟宗三等人加以论述,中国古代文化具有“忧患意识”遂成共识,论者无数,“生命的忧患”、“人生的忧患意识”“生命忧虑”、“生命本体的忧思”、“生命之忧”等说法蜂起,不限于文学、美学、哲学领域,农林牧副渔各行各业皆在用。一种思想为社会所普遍认可后,便转换成普泛化的社会意识,一种观点为学界普遍接受后,便成为学术常识,成为后学研究的起点,忧患意识即此。借此一说法指称该忧患,并不意味着理论上的任何剽窃。
这里分两个问题谈,第一,肖鹰教授虽然有“生命之忧”的表述,但并未赋予该概念任何新的涵义,或显示出对该忧患任何新的阐释意义,仅仅把关于生命意义的忧患作一简明概括――当然绝非无价值――更没有对此展开讨论。而我有明确的界定,有详细的讨论,这些讨论与肖文并无关联,我的观点为肖文中所无,不知肖鹰教授何以认定我“剽窃”了他的“基本观点和主要论述”。
第二,肖鹰教授的确没在文章中明确提出“语言之忧”概念。看了便知,无须赘言。同样无须讳言的是,我研究时确受肖鹰教授启发。即以下三句的表述(为方便起见,我把我文中的句子与肖文中的句子同时列出):“人类通过命名把事物转化为对象性的存在,然而,这并不意味事物一经命名,人类就把握了其实质。在很多时候,它只表明一个事实:人类已成为世界的中心,世界被展现为人类存在的世界。事物只有在与人的存在关系中才有意义。作为思维符号的语言,实际上是人类自我的投影,语言以此表明了人与物的持有关系,表现为人把自己发明和决定的意义结构硬性投射于万物,使事物为人所役。”(王文第二部分首段)
“给事物命名,并通过命名把事物展示在它与人的存在关系的状态中,即把世界展现为人类存在的世界,这是语言的最原始的意义。”(肖文第三部分首段首句)“中国古代哲学没有严格地把主体与客体、自我与非我、人与天分离开来,是一种不强调主客体分离的存在论,有形而上的因素而无形而上学。作为万物生命本原和生长迁化最终根据的道,与万物生命是一种不即不离的关系,正所谓‘即体即用,体用一源,显微无间’。放弃了天神观念,道又内在于生命之中不可能成为终极形象,缺乏高居于一切现象之上之外,凡事凡物都可以而且只能由此推衍的理式一类的实体性本体的结果,言语始终是对根本性的提问,但又不可能被终极化。语言之神圣和言不尽意构成了孔子的‘慎言’观。‘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可不慎乎?’(《易・系辞》)‘慎言’就是忧患,对语言本体的忧患。”(王文第二部分第二段)
“但另一方面,因为言说是没有终极根据的,言说本身就不可能被终极化为信念(教条),因此,言说本身就是忧患。”(肖文第三部分第二段)
“语言忧患,究其根本,是对生命意义的忧患。肉身的延伸并没能消除生命之忧,而只是把生命之忧延续下去。在艺象中,人们感受到生命的普遍性,领悟到生命的真谛,与生命本体合而为一。”(王文第二部分第九段)
“语言的本体之忧的另一面,就是没有‘不朽’意义的生命之忧。更直接地说,对语言的‘无可言说’的忧患,本身就是对生命意义的忧患。”(肖文第三部分第六段)
我并未讳言自己的研究受到肖鹰教授的启发,但这已在文章中予以注释指明(当然,由于我的责任,注释中所写肖鹰的文章名和刊载时间有误,我可以而且应该就此向肖鹰教授道歉)。除了以上三句,我在文章结尾的表述上也受到肖鹰教授的启发:
以觉悟之心投入天地的无限化育之中,以寻常人生为乐,在此,美与仁、艺术与道德已融为一体,这种精神状态已完全音乐化、艺术化了。艺术即人生,人生即艺术。这是艺术的终极,也是人生的真谛。艺术不是在现实之外构建一个幻象,而是人生的深化和展开,是生命不可或缺的构成因素。中国文化由此具有了乐感文化的特征,不是征服外界自然,而是深化内在人生,怀着永恒的乡愁寻到的结果却是乐,在最为深刻沉痛的人生感受中酿造的却是最为醇厚隽永的生命之乐。
天地之心,就是“实天地之心”,也就是以觉悟的心投入天地的无限创化生育之中,而与天地万物合同一体。(肖文第一部分第三段)
中国诗歌在最深刻沉痛的人生感怀之中,酝酿的是醇厚深隽而又质朴无言的生命之乐。(肖文第三部分第十二段)
这在行文中未予指明,确有注释疏忽、不够规范之处。除此之外,我再也无法找出与肖鹰教授文章相类似的地方。肖鹰教授“全文有24处、共计近2千字明显抄袭或变相抄袭我的论断……全文共分三部分,其中第二部分共计9个自然段,这部分除2个自然段外,其余7个自然段的主要内容、语句来自于对《论中国艺术的哲学精神》第三、四部分内容、语句的抄袭、压缩和拼贴。”的指控不知如何得出。笼统、空洞的指控,是否符合学术规范?
肖鹰教授指控《论西方悲剧意识的哲学基础》“是一篇剽窃行为非常严重,可以说是对《为宇宙的艺术――西方艺术精神的哲学阐释》第三部分原型模制的‘论文’。在这篇文章中,王卫东、熊美不仅毫无掩饰地剽窃了我论西方悲剧哲学的基本观点和主要论断,而且全文仿袭了我的逻辑结构,直接仿袭文字近三分之一。”
在此,我首先承认,这篇文章的写作确受肖鹰教授的某些影响,而又没加以注明,这是我的严重过失,在此向肖鹰教授表示歉意。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在个别论述;二是论域和结构上的借鉴。
在具体论述上,《论西方悲剧意识的哲学基础》(以下简称《基础》)受到了肖鹰教授文章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下面的句子(与上文一样,我把两篇文章中的句子同时列出):
亚里斯多德的美学理论是在整一性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他认为艺术“比写历史更富有哲学意味,更受到严肃的对待;因为诗所描述的事带有普遍性,历史则叙述个别的事。”普遍性的事即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会发生的事。他规定悲剧是“对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他从“第一原理”出发,把一切都丝丝入扣地纳入一个严密的逻辑体系,从而给悲剧题材以严格的,更符合他的“第一原理”的规定。一方面,他要求悲剧摹仿比一般人好的人,另一方面他又要求“虽非罪有应得,却也咎由自取”的好人犯过失并承担责任后果,揭示人和现实的缺陷和偶然性,使人从悲剧的整体结构和公正的结局中敬畏和服膺昭昭的天理。(《基础》第一部分第四段)
柏拉图、亚里斯多德首先把整一性确立为诗学原则。柏拉图是在直观单一的形式上来理解整一性的(“神是尽善尽美,纯一不变的”);亚里斯多德则认为,整一性是通过行动(情节)实现的变化多样的统一,即他是在综合运动的形式上来理解整一性的。亚里斯多德的《诗学》完全是建立在这个整一性观念基础上的。亚里斯多德认为“诗比写历史更富有哲学意味”因为历史是描述已经发生的事。而诗是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描述可能发生的事――“有普遍性的事”。所谓“有普遍性的事”,即是符合整一的宇宙秩序的事体。他给悲剧下的定义是,“悲剧是对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肖文第三部分第三段)
由于内在性的匮乏,希腊人不知对立的原因。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把命运提升为普遍的必然性,用整一性深化命运观。古希腊艺术中的悲剧并非由后世的那种普遍性与现实性、必然性与个体的欠缺之间的矛盾而引发,而是偶然的过失所引发的冲突。因此,即使在悲剧性的冲突中,在困难灾异中,在涉及死亡之时也决不流露出恐惧和哀绝。(《基础》第一部分第五段)
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把命运提升为永恒的整一性(纯形式),所以,悲剧冲突被展现为偶然性的冲突――过失冲突。(肖文第三部分第六段)
应该说,古希腊人对悲剧性――好人因看事不明或偶然过失陷入不幸而受难――的理解,显示了古希腊文化内在性的匮乏。虽然古希腊悲剧的形式因此而完美整一,但缺乏了性格的冲突,悲剧的动力只是外在的。(《基础》第一部分第七段)
希腊悲剧的形式的完整,是以悲剧主角缺少性格(自由意志)为代价的。(肖文第三部分第九段)
基督教文化的上帝观念把古希腊的命运观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基督教文化的“罪恶”观和“救赎”观则为中世纪的欧洲文化孕育了内在性的思想。(《基础》第一部分第四段)
基督教的“原罪”和“救赎”观念,为文艺复兴和近代西方思想孕育了“内在性”观念。(肖文第三部分第九段)
论域和结构上的影响体现在:两篇文章(肖文第三部分)都讨论了以下论域中的问题:整一性原则、命运观与整一性、基督教与内在性、崇高和象征与内在性的关系。
论域和结构上的不同之处在于:一、在《论西方悲剧意识的哲学基础》一文中,《基础》从柏拉图的理式思想切入,认为这是其后西方哲学思想和悲剧意识的根源,肖文则把亚里斯多德的“整一性”思想作为讨论的起点和核心问题而展开。二、《基础》认为“整一性不等于理式,理式的整一性并非静止不变的单一完整,而是多样的和谐,对立的统一。”进而讨论了对立所具有的本体论意义。得出“理式本身因是终极实在,因而是永恒的绝对完美,艺术的统一性则是理式的摹本,现实是有缺陷的,现实世界是杂乱多样的,透过杂乱多样见出理式,把变化多样的事物结合为和谐的统一体,这就是艺术整一性原则的内涵。”的结论,肖文没有涉及。三、《基础》认为“由于内在性的匮乏,希腊人不知对立的原因。”“古希腊艺术中的悲剧并非由后世的那种普遍性与现实性、必然性与个体的欠缺之间的矛盾而引发,而是偶然的过失所引发的冲突。”肖文亦未涉及。四、《基础》接着讨论了“古希腊人对悲剧性的理解,显示了古希腊文化内在性的匮乏。……脱离了古希腊文化的支持,希腊式悲剧就失去了动力,缺乏了内在性的动力,希腊式悲剧发展到一定程度自然就难以为继。”肖文亦未涉及。五、《基础》详细讨论了基督教思想中自由意识作为内在性核心的问题,肖文未涉及此问题,而是指出了内在性“为近代西方的解放意识提供了两个基本点:一、心灵(个性)的独立价值,二、超越(救赎)的绝对信念”。六、双方都讨论了崇高和象征与内在性的关系。《基础》认为“崇高和象征是内在性的表现,也是西方近现代悲剧的两个重要特征。”“从根本上看,近代美学是以丑的介入所形成的美丑对立为标志的,这种对立导致了崇高的产生,崇高因此取代了和谐成为美学的核心。”“崇高是美与丑的对立,是和谐与反和谐的组合。”我们详细讨论了象征的缘起和发展,认为“象征是现代主义艺术的基石,现代悲剧的必然趋势就是象征化。”“在后现代主义悲剧中,象征不见了,事物便是事物本身,其后并无任何隐含的意义,象征的半透明结构转换成为透明结构,立体结构成为平面结构,深度不见了,只有平面,精神消失了,唯余欲望。结果是悲剧走向末路。”肖文主要结合《浮士德》讨论了转向内在性信仰后,诗人与世界关系的改变和对自然象征意义的发现,崇高感对宇宙精神的内在性深化和拓展,以及主体性失去外在性的结果。可见,即便论域一致、结构接近,由于研究的路径不同,观点不同,文章的含意也就大相径庭。
在《基础》这篇文章的写作中,我们没有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学风不够严谨,今后应该引以为戒。不过,肖鹰教授所指控的“毫无掩饰地剽窃了我论西方悲剧哲学的基本观点和主要论断”并不成立,古希腊悲剧冲突为偶然性的冲突,悲剧主人公因过失而陷入逆境,这些观点已成常识。古希腊悲剧的核心是行动,性格是近代悲剧的核心,这是学界早已公认的。基督教为欧洲文化孕育了内在性的思想,这也不是肖鹰教授的新发现。至于“直接仿袭文字近三分之一”的结论更不知何来。
肖鹰教授指控《象:中国古代艺术哲学的核心》“王卫东主要采取压缩拼凑的手法剽窃我在《中西艺术本体的哲学阐释》对‘易象’的重新阐述的基本观点和论断。”“我用近3000字的篇幅阐述的思想,王卫东将之压缩拼凑在一个仅300余字的自然段了。”
我仔细、反复检查了拙文,发现我的文章与肖文毫无联系,两者不仅结构不同,观点和具体论述也不同,肖鹰教授无从指责,只好强词夺理,不值一驳。
学术批评是应该的,但必须摒弃私心,为学术而批评,而不是为私利而批评。我希望关心此事的读者找出肖鹰教授所提及的他和我的文章,对照一下,便知孰是孰非。真正具有学术价值的东西,是不会被冷落的。公理自在人心,真正的学者无需担心。2005年11月27日
提示:肖鹰《欺世盗名的“剽窃教授”――评云南大学中文系教授王卫东的学术剽窃行为》文见www.acriticism.com“学术批评”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