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诗人歌德曾借助其《浮士德》作品中的人物默菲斯托斯与学生的对话,表达了他自己对法律的愤怒:“我真不想为法学那广博高深去勉强自己,我只能对你们说不要对它感到厌恶。”显然,法律要真正走入人们生活,必须首先要在形式上有所改观。
寻找法律的“汉堡”
■曾宪义
21世纪是法治的世纪,我们的祖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上高速前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法律体系正在不断完善,原有的法规正在不断修订,新的法规正在制定。但是,国家的民主法制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法律的进步、法制的完善,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现实社会关系的发展,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变化,促进了法律的发展变化;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发展,直接推动了法律进步的进程;而全民法律意识、法学素质的提高,对实现法治国家则是更为关键的、决定性的因素。
新世纪对人才的要求已不仅仅限于掌握外语、计算机等技能,了解并掌握一定的法学知识也是应具有的素质之一。在这种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学生在竞争激烈的高考中将法学专业作为自己的第一选择,越来越多的社会人士开始关注身边的法律事件,学习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那么,面对博大精深、义理精微的法学知识,刚入门的法学本科生和没有太多法学基础的社会人士如果想在较短的时间内对法学知识有一个直观、全面的了解,该如何学习呢 学习简单、生动、贴近生活的案例,寓教于乐,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好方法。
“新版以案说法”丛书正是基于以上认识,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的几位知名教授以及实践经验非常丰富的专业律师编写,并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这套丛书可作为案例教材使用。“新版以案说法”在继承原有“以案说法”简明、生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优良风格的前提下,根据时代的发展和我国法制建设的健全,进行了全面的修改,使案例的选择更加贴近生活,绝大多数案例来源于真实的判例;法律问题集中,法律关系复杂。新版更注重时效性,紧密联系最新的立法动态和司法解释;案例的选择范围主要在近三年以内,注重其现实指导意义。同时法律分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每一章前面均配有一定数量的术语解释,对专门的法学术语进行了解释,既可以增加学生对考试中常出现的名词解释题的积累,也可以帮助没有太多基础的人们阅读下文。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例,设计了“不同观点”或“审理结果”这个层次,启发读者的思考;并且设计了一定的相关法律文书范本,可以帮助读者进一步提高法律应用的水平。针对人们法律意识和法学知识水平较前几年普遍提高的情况,在案例的选择上更注重其典型性,并收录了较有争议的案例,分析上力求做到更加透彻、深入。
谁动了我的“臭豆腐”
■王伟国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Mr.Justice Holmes)曾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作为与民众生活极为紧密的侵权法,尤为如此。侵权法发轫于现实生活,若真正掌握侵权法,不仅仅是纵论侵权法的逻辑规则,更重要的在于对实际案例的分析。故此,不惟英美法系以判例为法律的主要形式,而且大陆法系也注重对案例的研讨。
2005年7月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新版以案说法・侵权法篇》就是一部通过典型侵权案例阐释侵权法原理及规则的上乘之作。该书第一编著者是我国著名民法学家杨立新先生,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专长于侵权法,既有在司法实务部门多年的积淀,亦有在民法理论研究方面的硕果累累。杨立新先生对作为民法重要组成部分的侵权法所具有的独到、深刻见解,在这样一本平实的书中同样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该书对侵权法的理论进行了言简意赅的阐释,对侵权法的实践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析,在理论与实践结合方式上,给人一种亲切可人、清新怡人之感。通过该书,读者可以在具体的侵权案例中,利用所读所学,准确把握纷争焦点,找到明晰的解决思路。
该书一改案例丛书罗列案例的做法,对有关的案例进行体系化,依照侵权法的完整结构予以排列,逻辑鲜明,层次清楚,完整展现了侵权法理论;在内容安排上,各个部分撷取了一些关键的术语进行阐释,做到学理与案例的契合,以便读者进行阅读;在案例选取上,舍弃了那种仅仅为某一具体问题设计案例的做法,选择了现实中影响较大的、公开的真实案例,使读者可以真实感受现实生活中的侵权法的复杂。
我国的侵权法正处于一个关键的发展时期,既有社会生活中层出不穷的侵权案件,需要侵权法律制度进行规制,又面临侵权法律规范零散分布、位阶不一的现状。对分析中所面临的问题,如针对有的案例在当时缺乏明确的、可操作的法律规定,有的侵权法律规范规定、司法解释前后不一需要进行协调和解释,该书结合现有理论和法律发展情况,系统而准确地进行了分析处理。
该书并非简单的普法性读物,除了有助于普通百姓方便及时地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惑,对于研讨法律理论与实践的在校学生,也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同样不可否认的是,对于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和民商事案件代理的律师,该书可以作为办理案件的必要参考和良师益友。
《新版以案说法・侵权法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7月第一版
对民法的“庖丁解牛”
■许珑
法律与人们生活密切联系,却总因其生硬刻板的语言和理论让人感到无法接近。德国伟大诗人歌德曾借助其《浮士德》作品中的人物默菲斯托斯与学生的对话,表达了他自己对法律的愤怒:“我真不想为法学那广博高深去勉强自己,我只能对你们说不要对它感到厌恶。”显然,法律要真正走入人们生活,必须首先要在形式上有所改观。而采取案例分析的形式,贴近生活,择其精要,阐述法理,成为一种可取的方式。从电视新闻媒体的《今日说法》类型的电视法制节目,到报刊杂志的“案例评析”专栏,甚至在如今的法学专业教育中也广泛引入的案例教学法,人们对于通过案例获取法律知识这一手段已经越来越重视。
民法,作为一部与人们日常生活和经济生活关切度如此之高的法律,更需要以更活泼的形式、更通俗的方式走进人们的生活,因此也期待一本高水平的、能够兼顾各种层次读者的案例教学参考书的出现,《新版以案说法・民法篇》在汲取旧版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当下人们关注视角的变化,按照民法的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全部取用典型性的新案例,着力分析其中潜藏的法理,讲解蕴含的民法知识,我以为对于人们理解民法是具有相当裨益的。
翻阅该书,我以为该书具有以下几大特色:首先,该书并没有将其定位一个简单的普法读物的基础之上,而是反其道而行之,浅入深处,透过一个个简单的案例,将深奥的民法原理展现在读者诸君面前,对于法律专业的学习者而言,也是一本难得的参考书,其对于一些热点案例的探讨,也显现了作者相当的功底和不俗的见地,使读者在跟随作者庖丁解牛般的分析过程中,能够获取智识上的愉悦;其次,在结构框架上,以民法的新理论体系为参照,不完全拘泥于现行以《民法通则》为核心的现行法律体系,表现出了相当的立法预见性,如对于物权法的讲解,既吸收了物权法草案中的一些原理性的东西,同时又紧扣我国现行法上的依据,进行阐释,通过几个简单案例的介绍,勾勒出了物权法的基本体系,对于即将出台的物权法中可能出现的新制度和新概念进行了介绍。
通观全书,《新版以案说法・民法篇》无论在编排体例、案例选取、法律评析方面都做出较好的尝试,通达晓畅,辨析法理,在堆积如山的案例教材中显现出其独具个性的一面。法律走入生活,从民法开始,相信读者诸君读罢此书也能有此同感。
《新版以案说法・民法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7月第一版
婚姻家庭生活浮世绘
■一粟
“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是钱锺书先生在《围城》里对婚姻的一个经典阐释。爱情或许是超然的,婚姻则要现实得多,柴米油盐的事会把每个人都磨得现实起来。婚姻不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而至少是男女双方两个家庭的事。不管你现在有没有婚姻,你都是某个家庭的一分子,你都会遇到爱情、亲情、友情与法情、法理的碰撞……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翻起了《新版以案说法・婚姻家庭法篇》,坦白说,这本书就像是一卷现实婚姻家庭生活的浮世绘,部头不大,却包罗万象。近百个案例,几乎涵盖了《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以及现实中我们所能遇到的各类问题。
这本书中的案例均来源于编者亲自代理、接待咨询过的真实案例,但语言非常通俗易懂,读起来像在看一个个小故事。有些情节让人忍俊不止却又难免有些叹息,真是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案例的选择具有时代感,多以2000年以后发生的案例为主,案例的选择也非常有代表性,相信每个人都能从其中找到自己所关心的问题。类似买断工龄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房屋婚后增值如何认定、用男方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购买的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变性人可否结婚、男方用夫妻共同财产为“二奶”买房子是否有效、自愿给付的财礼能否要回、婚前同居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子女分开赡养父母的协议是否有效、男方受骗抚养非婚生子女,离婚后能否索赔等热点问题和近几年出现的新的婚姻家庭问题在本书中均有所体现。
与其他公民法律自助类的读物不同的是,这本书不仅告诉了你法情,而且深入浅出地讲述了法理;不仅告诉了你遇到这种情况法院会如何处理,还告诉了你法院为什么会这么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学原理是什么。这样真得有助于读者触类旁通,对于那些书中没有出现的问题相信你也能找到答案。而且这本书在每个案例单元前面还设了“术语解释”,对于诸如事实婚姻、可撤销婚姻、半血缘关系兄弟姐妹、拟制血亲、代位继承等等法学专业术语进行解释,确实大大方便了读者阅读。
这本书分为结婚制度、离婚制度、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收养关系、继承篇、争议篇,近百个案例囊括婚姻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收录在一本小书里,读起来又让人这么轻松愉快,确实难能可贵。
路是每个人走出来的,但如何在自己的婚姻家庭生活中少走弯路,如何处理好爱情、亲情、友情与法情的关系,相信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无论你已身在围城中还是即将走入围城中,我推荐您好好看看这本书。
(《新版以案说法・婚姻家庭法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7月版,定价24.00元)
合同无处不在
《法国民法典》的立法者认为,法律是老百姓的法,因此民法典应通俗易懂,即使七十岁的老婆婆也能看得懂;而《德国民法典》的立法者则认为,法律是职业者的法,因此民法典应精准严谨,外行人看不懂是无所谓的。其实二者都有失偏颇,作为一种行为规则,若老百姓看不懂法律,则这样的法律根本起不到应有的规范意义;作为一种裁判规则,若法律完全“白话”化,则法官势必将坠入虽然有“法”但却无所适从的两难境地。因此,在创作一部立法作品时,立法者如何掌握好“通俗化”与“专业化”的中庸火候,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儿。由此引申到法学著作的写作上来,如果你想写一部给法学专家看的书,其实并不难,因为不论你的思想多么深奥,语言多么艰涩,总还是能在同行中找到知音的。同样,如果你想写一部给老百姓看的书,也不是一件难事,因为你尽可以极尽文采渲染之能事,将“杀人越货”、“偷鸡摸狗”、“红杏出墙”等故事写得出神入化,吸引众多的眼球。但是,如果你想写一部让专业人士和老百姓都感兴趣的书,即将专业知识性与通俗可读性融为一体,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了。但勉为其难的事儿并非不可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出版的新作――《新版以案说法:合同法篇》,就是一部集通俗性与专业性于一体的佳作,应当说取得了法学教育与普法宣传的双重效益。
如果你是一位法律上的“门外汉”,你可以先阅读该书“术语解释”部分,如该部分对何为要约、承诺、附条件合同、附期限合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抵押、质押、合同解除、违约以及各种有名合同等“法言法语”,都给出了准确的定义。而定义是法律规则的最基本阐释方式,由此你可以比照现实生活中的合同实践,为自己合同权利的享有、合同义务的履行和合同纠纷的解决找到法律上的准据。如果你是一位正在从事法律职业的执业者,你可以在该书的“案情”介绍部分找到与你手头案件相似的事实,进而由“审理结果”部分预测你手头案件的可能处理结果,而“评析”部分则帮助你及时更新、补充理论知识,增强你的法律说理性。如果你是一位正在为将来从事法律职业而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的法科学生,该书就是一部上佳的“案例教学”参考书,你可以通过本书了解法律的现实运作,在案例评析中检验自己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理解情况,并通过理论知识与案例评析的双向演练互动,提高自己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新版以案说法:合同法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7月第一版
突围民事诉讼理论谜题
■刘静
本书约请民事诉讼法学界泰斗、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江伟教授主持,表现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对本书的殷重期待和关注。如今,治学严谨的江伟教授以长者之风主持编写的关于案例和法理的书卷就在我们面前展开,它是一个法律规则和法律经验的双重指引和诉说。
民事诉讼法虽然有着诸多艰深晦涩的理论谜题,但无以回避的是,作为一门程序法,它是实践,是应用,是一步一步路径的指示,因此,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来诠释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则,阐明现代民事诉讼法的理论精髓,揭示法律程序中法律威信和价值的明晰和显现,对学生或者其他读者理解法律,解读程序,深入而感性地学习、热爱民事诉讼法具有尤其的深意。民事诉讼法案例的编写容易流于两种不良的倾向,一种是过于偏重理论,脱离实践,另一种则过于偏重实体案情陈述、概念的解释,案情与民事诉讼法的联系也不强,与案例的评析相去甚远。
为了克服前述问题,本书选取真实的焦点或者热点案例。作者在编写时选取了作者参与咨询、经办的有关民事诉讼的真实案例,并从实务部门收集了一些最具普遍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案例,改编而成。作者们的实际经验和法学背景,使案例的质量和选择的视角、评析的思路能够满足理论和实践的双重需要。
案例与民事诉讼法规则联系密切。由于民事诉讼法案例搜集的困难,一些民事诉讼法案例评析选取的案例往往注重于实体法案情的陈述,而不能突出民事诉讼程序规则和细节,案情与案例评析联系各行其是。而本书选取的案例均与民事诉讼法规则的配合丝丝入扣,贯彻了案例说法的应有风格。
在评析时,作者以民事诉讼最新司法解释及学界研究成果为理论基础,以现行民事诉讼法典及权威民事诉讼法学教科书的内容体例为序列,以案例分析的形式深入浅出地阐释了民事诉讼法的重点以及疑难问题,兼顾案例评析的实务性与理论性。
由于证据法与执行法将另行编写案例,所以本书内容不包括证据与强制执行部分。全书按照案件类别分为几部分,每一部分前面列出二至五个术语解释,以帮助读者理解后面案例分析中出现的专业术语;主体是由一定数量的案例组成,包括案情介绍、审理结果及不同观点、评析等内容。
本书在众多的素材中择取了这些织物,将它们熨烫平整,亮出了它们应有的华采,揭示着案例之中法律规则的真情实意。在程序的森林里最易迷失的地方,本书为读者小心地作好了标志,指示着民事诉讼程序规则的玄机奥秘,引领着经历过实践与理论之间无可解脱的精神困境的读者们,坚定沉着地前行。
《新版以案说法・民事诉讼法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