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第一次接触史蒂芬・金是2003年美国《时代周刊》上的一篇文章:《西方文学是否到了尽头?》,该年金获得了美国全国图书基金会奖(National Book Foundation)的“美国文学杰出贡献奖章”。查阅该奖的颁奖记录,发现索尔・贝娄、菲利普・罗斯、阿瑟・米勒、托尼・莫里森这些如雷贯耳的大家或已进入美国文学史
最近,英国的《泰晤士报》在金访英前夕出版了“史蒂芬・金专刊”,封面上突出了其“恐怖大师”身份及其近作《丽赛的故事》(Lisey’s Story,2006)两个方面,具体内容包括报社记者亲访金坐落在缅因州班戈镇的家的印象记与长篇访谈录、英国文学大奖“布克奖”(Booker Prize)的前评委约翰・萨瑟兰对金及其作品的总体评价以及独家转载其近作的头两章。整个版面还穿插着金对自己13部主要作品的简短评价。
金现年58岁,是位非常多产的作家。从1974年的第一部小说《佳丽》(Carrie)到2006年的新作《丽赛的故事》,30余年间共出版了37部小说、11部短篇小说集以及大量的影视系列作品和非虚构作品。他的作品曾屡次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的榜首,超过了所有其他的畅销作家。他获得过多个奖项。除上述外,还于1996年获欧・亨利奖。当然,颁发给他的奖项更多的是属于通俗奖项,如恐怖协会奖、恐怖作家联合会奖、世界幻想小说奖、奎尔奖(Quill Awards,专为畅销书而设)等。在其写作生涯中,他曾多次声明即将辍笔,《华盛顿邮报》却坚信“金还像着了魔似地继续写着,如同一位青年作家那样全身心地投入,寻求自己首次的重大突破”。有人预测他再写十年不成问题。当代作家常有“退休”的噱头,却很少有世界球王贝利宣称自己的最佳入球是“下一个”那样的洒脱,你看即使像余秋雨这样的学者型中国作家也常以“不写了”去吊读者的胃口。
曾有美国报刊评价金的作品“保证能吓得你痉挛”,但有专家却认为金的成功之处在于其并不仅仅写一种题材,除了“恐怖”外,他的作品还关注一些现实问题,如儿童性骚扰、家庭暴力、滥用死刑等。《泰晤士报》曾在评论其小说《杰拉尔德的游戏》(Gerald’s Game, 1992)时说:“他足以与狄更斯相媲美。”那么,金本人是如何看待其作品题材的呢?
他说人们把“恐怖小说家”的标签贴在了我身上,对此我感觉很自在,因为这样就可以带来财源,“我便可以送孩子去上学、付按揭贷款,并捐钱给慈善机构”。他认为这个标签贴在自己身上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自己对人性的看法是,从总体上更多呈现的是阴暗面。虽然表面上他对自己的“归属”摆出满不在乎的态度,实际上他并不承认自己仅是位恐怖小说家。他认为自己创作时想得更多的不是题材而是写作元素,这些元素他信手拈来以冲击读者的情感,让人恐惧或让人悲伤。他要设法让读者强烈感觉到作者的在场,而不是视而不见。
金对他的新作《丽赛的故事》有着很高的期望值,希望不仅要在排行榜上夺魁,还要因其艺术性在评论界出人头地。这次“恐怖大家”写了本关于婚姻的书,献给自己的妻子。小说开始时,女主人公丽赛结婚25年的丈夫――著名小说家斯科特已被枪杀两年了。书中有两个情节相互交织:丽赛设法抵挡他人对其丈夫未面世作品的争夺、丽赛与斯科特的婚姻故事。关于前一个情节,作者说他在现实生活中总是听到这样的故事:一位著名作家留下了未出版的手稿,有人追踪而至设法获得,书中的杜利就是这样的人物。但这个情节逐渐让位于另一个,即关于斯科特的童年生活以及夫妻在婚姻生活中的沟通。作者指出常言道“每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个成功的女人”,这并不一定准确。在现实生活中名人的妻子常被完全忽略,聚光灯下没有她们的位置,但她们又非常重要,正如同书中丽赛拼命地在挽救斯科特的生命,但在现场照片里却只见她的一只鞋。他这样坦陈了自己写作本书的目的:“我想要写本关于婚姻及其后果的书,一本关于爱、忠诚、婚姻表象及其作用的书。”除了枪杀现场的混乱与血腥,在该书中几乎看不见恐怖,而悲伤却是笔者读了其头两章后的印象,正如作者说婚姻有其黑暗面与光明面,似乎前者给人印象更强烈。
有评论认为这是部自传体小说,因为该书有许多情节与作者生平契合。例如,斯科特也写恐怖小说、丽赛像作者的妻子那样也是他的忠实支持者与好帮手、斯科特在一所大学图书馆的奠基典礼上死在一位精神失常者的枪口下,而金也曾在自家门外散步时被一辆卡车撞上受了重伤,在书中丽赛回忆自己的婚姻生活时也许现实生活中的金也会设想万一自己遇车祸不治身亡妻子该怎么办,等等。但尽管如此,金还是认为“斯科特不是我,而我也不是斯科特”。
据上述《时代周刊》的文章,史蒂芬・金的著作到2003年已被翻译成33种语言,印行于35个国家,总销量已超过3亿册,那么他是否受到普遍的尊重呢?不是的。在金2003年获奖时美国莎学专家、著名教授哈罗德・布鲁姆就炮轰美国全国图书奖与金本人:“金的创作无非是些早年所谓的廉价恐怖故事,”他能得奖“仅仅证明了美国全国图书奖的智力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