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普赛营地
对于吉普赛人,中国人大概是既不陌生也不熟悉。不陌生,是因为在小说、电影和歌剧里多次见到过他们,雨果长篇小说《巴黎圣母院》里的埃斯美尔
雨果的《巴黎圣母院》曾被搬上芭蕾舞台,并多次拍成电影。美国早在1923年就拍过一部“默片”,由擅长畸形人角色的著名演员钱尼扮演“钟楼怪人”卡西莫多。1939年拍了有声片,男女主角分别由劳顿和奥哈拉扮演。当然,中国人最熟悉的还是法意合拍、由意大利著名影星吉娜・洛罗布里吉达主演的彩色片,它是改革开放初期最早在中国上映的西方影片之一。顺便说说,吉娜对中国十分友好,曾经说她的名字发音与意大利语“中国”相近。她还是个摄影家,出版过意大利和菲律宾的摄影作品,并且在1975年拍摄了一部古巴领导人菲德尔・卡斯特罗的文献纪录片Ritrattodi Fidel(英译名Portrait of Fidel Castro)。她与卡斯特罗同龄,都出生于1927年,这让我们知道电影里那个漂亮女郎现在也是老人了。1996年迪斯尼公司又把《巴黎圣母院》拍成动画片,不过影响似乎并不很大。我想这大概与它所讲的故事未必容易被孩子理解有关。
附带说说,雨果的小说发表于1831年,两年后就被翻译成英文出版,但书名改为The Hunch back of Notre Dame(圣母院的驼背人)。后来美国拍摄的电影(包括迪斯尼动画片)也都沿用了这个名字,相应地也就都以那个外貌丑陋但是内心纯洁的敲钟人为第一主角。中译本书名,还有法国和意大利合拍的电影,倒是与法文原著的名字(Notre-Damede Paris)一致,电影第一主角也换成美丽善良却被诬为“女巫”的吉普赛女郎。这反映的是不是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也许值得对文化作比较研究的学者们探讨。
然而,中国人对吉普赛人实际上又并不熟悉,因为这个颇为独特的民族大部分生活在欧洲和美洲,少部分生活在北非,在中国乃至整个亚洲却不见身影。解放前我读过徐?写的一篇小说《吉普赛的诱惑》,恐怕是中国人笔下写到吉普赛人的唯一例子。不过它讲的也是中国人到欧洲以后遇到的事,而且让人觉得似乎有“脱胎”于欧洲人作品的痕迹。
一个意外机会,让我在德国“遭遇”了吉普赛人,得以近距离地观察他们。原来,1982-1984年我在格廷根大学做访问学者的时候,住地前面有一大片草坪。1983年秋的一天,草坪上突然停了许多宿营车,让我感觉有些异样。不久便从邻居那里得知,来的是吉普赛人。德国人不像美国人那样热情,但是友好而有礼貌。改革开放之初在德国还不大容易见到中国人,尤其是来自北京的中国人,对我们就格外友好。我以为那些吉普赛人应该也不难打交道,于是主动上前和他们交谈,不想却碰了一鼻子灰,他们根本就不答理。我拿出照相机,但刚照了一张,原来面带笑容的几个中年妇女就变了脸,气势汹汹地大喊:“不许照!”并且朝我跑过来要夺我的相机。我见势不妙,顿时想起老祖宗的教导:“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赶紧逃跑。坦率地说,逃得颇为狼狈。接下来的几天我经过那里都注意保持距离,在德国我是“老外”,要认出我来一点也不困难。
时代不同了,眼前这些吉普赛人已经不再乘坐马拉的大篷车,取而代之的是现代化的宿营车,并且都用豪华的“奔驰”车拖带,这告诉人们他们早非穷汉。白天营地里只见中老年妇女和孩子,男子和年轻女子是见不到的。上世纪80年代,德国女子、尤其是年轻一点的,穿裤子已经比穿裙子更经常,但从女童到老妇,吉普赛女子却都不穿裤子只穿裙子。颜色搭配让人觉得“刺眼”,要用两个字形容大概可用“艳俗”。从外貌上要把吉普赛人与德国人区别开并不困难,他们肤色较暗,但又不是中国人或者德国人晒太阳以后形成的那种颜色,简单点说是暗得发灰,很像印度人、巴基斯坦人的肤色。这大概不是偶然的,根据我后来查到的资料,吉普赛人极少与外人通婚,种族特点保持得比较好。这个流浪民族的起源曾经长期是个谜,直到18世纪后期语言学家发现他们的语言与印度西北部一些方言有关联,才推测他们可能来自那里。后来的进一步研究证实了这一点,他们原来大概是印地人一个低等种姓,自称“Dom”(多姆),梵文意思即“man”(人)。很早(通常认为从9世纪起,更有人认为从5世纪就开始了)便离开家园,流浪他乡,不过大规模迁移大概与11世纪穆斯林帝国向东扩展有关。在这个过程中“Dom”里的“D”逐渐被“R”代替,变成“Rom”(罗姆),所说的语言也就被叫做“Romany”(不妨译作“罗姆语”)。那是一种混合了许多外来借词的梵语,从这些借词,可以追溯出他们迁移的路线来。他们大概先是流浪到波斯(现在的伊朗),然后经过库尔德人居住的地方到达亚美尼亚,再到当时的拜占庭帝国。14世纪他们活动的地方在巴尔干半岛和匈牙利,以后经过希腊进入欧洲和北非。到16世纪,包括俄罗斯、西班牙、大不列颠和斯堪的纳维亚在内的整个欧洲都能看到他们的身影。
英语是日耳曼语的一支,单词自然大多来自日耳曼语,也有不少来源于拉丁语(其中很多经过法语的中介),但现在通用的“Gypsy”一词却始用于英格兰,纯属英语自创。然而这个词其实是“Egyptian”(埃及人)之讹,因为英国人误以为他们来自埃及。在欧洲大陆,尤其是在中欧和东欧,吉普赛人常常被叫做“茨冈人”(英语tzigane,德语Zigeuner),小施特劳斯的歌剧《吉普赛男爵》原名就叫“DerZigeunerbaron”(英语译作“The Gypsy Baron”)。我怀疑那个男爵称号有可能是误传,因为吉普赛人从来就没有组成过国家,哪来被封的贵族?而他们的世袭领袖(hereditary chief)正好叫“RomBaro”,“Baron”者,“Baro”也。匈牙利一种节奏明快的民间舞蹈也以“tzigane”为名,大概可以翻译为“茨冈舞”。德国作曲家布拉姆斯写过多首《匈牙利舞曲》(其中第五首最著名),被认为具有吉普赛风格,其实就是茨冈舞曲。
有资料说作为吉普赛人祖先的那个印地低等种姓原来的职业是“伶人”,后来他们也就一直以能歌善舞著称。法国作曲家托马的歌剧《迷娘》有吉普赛人卖艺的情景,但现在他们似乎不再在街头卖艺了。不过吉普赛人对艺术的贡献是不应该忽视的,除上面提到的匈牙利舞曲外,还不可忘记现在已经被看作西班牙艺术的弗拉门科舞。它原来是西班牙南部安达卢西亚吉普赛人的歌舞,男子舞蹈以用脚尖和脚跟敲击地面的踢踏舞为特点,女子舞蹈富于手部动作,并着重展示身段的优雅。舞蹈时还敲击以硬木制成的响板,并且用弹指、拍掌和呼叫的办法造成节奏感,营造气氛,让人觉得热情奔放。
吉普赛人靠什么为生,一直是外人想知道而又始终没能弄得很清楚的问题。我问周围的德国人,他们也都只能猜测,不敢下定论。有的书上说他们做小生意,给人修锅补盘,在树林里采集草药到市场上卖,但这些显然都已不再是现在吉普赛人谋生的主要手段。有些德国人猜测他们在流浪过程中走私土耳其或者伊朗的手工地毯,或者像一些每个季度都从德国回老家探亲的土耳其人那样,做二手汽车买卖。关于吉普赛女子说法倒十分一致,都说她们会给人“预卜未来”,亦即中国人所说的“算命”,办法是“看手相”。熟悉一点的德国同事还提醒我遇见吉普赛女子要小心,她们会强拉着你看手相,实际上是讹钱。这样的事我还真遇上了,那是在从住处去体育馆打排球的路上。三个年轻的吉普赛女子,见我便迎上来说要给我看手相,还说不要紧的,不要钱。我顿时想起研究所同事的提醒,赶紧把手背在身后,并且急中生智,用不成句的德语词表示我是中国人,听不懂她们的话。她们嘻嘻哈哈互相说了几句便不再纠缠我,我也很礼貌地说了“Danksch?n!”(谢谢),和她们告别。附带说说,吉普赛人有自己的语言,但也入乡随俗,流浪到什么地方就说什么地方的话,而且都是无师自通,看来他们很有语言天才。三个吉普赛女子的德语说得很流利,但总让我觉得与平常听到的德国话不大一样。
就像来得突然一样,大约十天以后,这伙吉普赛人又突然走了。草坪上留下不少垃圾,德国人对此没有说什么,但仍然可以感觉到他们的不高兴。还可以觉察出他们对吉普赛人心存疑虑、不信任甚至戒备。后来读有关书籍,才明白与历史上对吉普赛人的看法、做法相比,现在的情况已经好多了。由于吉普赛人一直坚持自己的流浪生活方式,不愿意定居,也就谈不上与主流社会融合。他们很早就成为基督徒迫害的对象,在中世纪曾经与犹太人一起被指控为传播黑死病的罪魁祸首,而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所针对的,除犹太人和摩尔人外就还有吉普赛人。统治奥地利、匈牙利和波希米亚(今捷克西部)40年之久的玛利亚・特里莎,曾经对他们实行强制同化政策。当然,对吉普赛人最残酷的迫害还是来自希特勒,他们当年也是纳粹种族灭绝政策的一个对象,许多人成为医学试验的牺牲品,不少人被强制绝育(那是纳粹“优生”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更有许多人在集中营里被屠杀。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估计有50万吉普赛人死于非命。―――别忘了他们只是一个人口不多的少数民族!
从我在德国偶遇吉普赛人到今天,已经过去二十多年。当年照片里的孩子,当已成长为今天吉普赛人的社会中坚。他们还过着父辈一样的生活吗?这是我重看照片时经常会想到的问题。现在人们非常重视文明与文化的多样性,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便是其中一个重要内容。许多国家都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十分宽容的自治政策,少数民族的生活方式,他们的语言、艺术、风俗习惯等等都在保护之列。但是,吉普赛人的情况与其他民族不大一样,他们传统的生活方式是四海为家,到处流浪,怎么为他们设立“自治区”?怎么保持这样的生活方式而又与今天的社会融洽,恐怕是个不好解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