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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工作也算“工作量”了

2007-02-28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记者 李晋悦 我有话说

本报讯 春节刚过,中科院某所湿地生态与环境研究中心工作人员一见面,就兴奋地分享着各自在假期的见闻。家常话罢,话题都不约而同的落脚到节前传达的文件上,还在实验室读博士的徐治国说:“没想到搞科普也能和搞科研平起平坐了。”

1月25日,由科技部、中宣部、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

、中国科协和中科院,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第二条指出“逐步设立科普工作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范围管理。要完善业绩考核办法,将科研人员和教师参与开放的工作量,视同科研和教学的工作量,作为科研人员和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和工作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如此用量化指标来评价科普和科研工作的成就尚属首次,因此引人注目。

上海科教出版社编辑、天文学者、科普作家卞毓麟认为,从1994年提出的“加强科普工作的若干意见”和2002年颁布“科普法”可看出,我国政府对科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而本次发布的《意见》针对科普工作可纳入绩效和考核的论述,不仅“进一步明确了科普工作重要性,还明确了科研人员有必须向公众传播科学知识的责任”。

卞毓麟表示,“长时间以来,大多数科研人员并没有及时地将自己的工作介绍给公众。”尤其是科普工作一直没有引起科学共同体的重视,国内从事科普工作的科研人员比例很小,“数量上总是比我们期望的低很多”。一旦谈到科普工作,很多科研人员都喜欢用“很忙,没时间”、“研究工作很紧张”这样的借口来拒绝。

那么中国的科研人员为什么对自己的工作没有广而告之的责任感,没有科普宣传的兴趣?卞毓麟说:“西方国家有较强的纳税人意识,科研人员必须向纳税人解释他们的钱都拿去做了什么,最好的方法就是科普。相比而言,中国的纳税人没有强烈的知情愿望,所以我们的科研人员一直也没有养成向公众介绍研究成果的习惯。”

清华大学教授刘兵则认为,中国科研人员科普工作意识薄弱主要是由于教育和体制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首先从人才培养方面,我国的科研人员一直接受的是专业化的教育,科学以外的其他学科,比如人文、社会等知识相对欠缺,对科学的理解停留在技术层面上,因此向公众传达科学知识的社会责任和意识并没有培养出来,而功利化教育倾向也缺少形成具有向公众传播科学知识的素质的前期准备。”从体制上看,“我国对科研人员的考核制度过于强调成果,缺乏对科普工作的支持”。

北京大学教授刘华杰认为不重视科普还有另一层原因:“事实上,西方科研人员最初也非自觉自愿地从事科普工作,是在社会压力下才形成自觉。西方科研机构都比较懂得公关,比如NASA,一般都会主动邀请普通公众代表、新闻媒体前来参观基地,以及飞船发射等重要活动。然后再免费发放大量的宣传资料,博得公众的支持,最终在国会上获得支持。而国内科研机构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在向领导部门、同行之间公关,还没有意识到向公众搞公关的重要性。”

也有观点认为,科普工作可以由记者、作家等代替完成。对此卞毓麟认为:“这毕竟有局限性。只有让最了解科学,对科学最有感情的科研人员直接从事科学传播才是最有效率的。”刘华杰也表示,“科普工作最适合由科研人员来做。我国每年科研经费约上千亿,其中绝大部分消耗在科研创新上。但是对于公众来说,创新是个很遥远的概念,他们最关心的是眼下这些科研人员的工作,能给公众来带什么实惠,这样的诉求是不应该忽略的。”

如今《意见》明确了科研人员应有科普责任,但是如何长期有效地贯彻下去仍让许多人感到忧虑。刘兵表示:“下一步的关键就是怎么落实。”卞毓麟认为:“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中还需要很多推力、助力,一方面是社会要加强对科普工作的宣传,使科研人员循序渐进地转变观念,另一方面,管理部门和科研单位仍然要长期磨合。”另外,“科普工作一样要充满激情,那些应付了事的做法应该尽量避免”。

不过,对于即将博士毕业的徐治国来说,《意见》或许给他带来了更多的就业选择。“看到国家对科普工作重视,肯定会使毕业生开始考虑从事科普职业。而我已经找到一份在科技报纸实习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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