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学之父”阿西莫夫
近来,关于机器人的话题猛然增多,法新、路透等大社在3月份相继报道,韩国政府正在草拟一份《机器人道德宪章》,负责起草的5人
很显然,人类在科技上为机器人时代的来临做足了准备,但在人文上所进行的工作却还只停留在常识,顶级的人文学者也许正在为政治、战争、环境、文化冲突等宏大命题头痛,来不及或不屑于考虑这些琐碎的事实。韩国信息通讯部机器人研发小组的负责人看似可笑的话其实很值得深思,“试想一下,如果一些人把机器人当作他们的老婆,那该怎么办啊?”如果把机器人当作战争武器去执行杀戮任务,如果把机器人培养成商业间谍去窃取公司机密,面临这种重大的利益冲突,人类社会会签署各种条约和协议来避免损失。但最为触及日常生活的事实最容易改变人们的基本伦理观念,这方面,我们往往非常被动。正如工业文明对人类的异化,信息时代正在出现的所谓陌生人社会,毫无征兆,经久不衰,令人束手无策。乐观主义者可以说人们都挺得过来,也许,人类最为强大的功能就是对环境的适应,只要活着,总会有希望。
很久以前在本版写过篇《人与禽兽何异》,谈到这样一个观点:“人的自我意识一直是哲学界热门的话题,在宇宙中人在物质上是渺小的,这一点用不着科学来证明,而无论进化论还是神创论,都把人放在一个独一无二的最高环节,这与其说是科学和宗教,还不如说是人的自我意识的体现。”萨特在阐释“他人即地狱”时,强调了人类只有通过自我选择才能决定自我存在,才能最终通向自由之路,而自我选择的关键则在于有清醒的自我意识,这似乎陷入了一个悖论。当一切未然,自由之门对所有人敞开;而当一切已然,自由之门将对绝大多数人关闭。自我意识的价值就存在于,人类也是宇宙中的一种创造物,拥有了自我意识,便能够成为创造者和决定者;同样,机器人是人类的创造物,只要我们定义中的机器人不具备自我意识,它们永远无法摆脱被控制的命运。机器人三原则、机器人宪章和未来可能出现的机器人条约,试图规范机器人和人类的关系,但人类对人的定义和意义尚且处于混沌状态,所有的规范都可能出现无法逆料的结果。如何让机器人具备判断面对对象是人或非人的能力,不是目前的人类知识能够提供的内容。
自我意识究竟是什么?一直存在两个极端的认识,一是我执,一是齐物。海德格尔认为“人的存在”是人与世界的首要关系,这是种孤独的无可替代的存在,倘使存在本身能够认识到自己的存在是无可替代的,那么,存在便拥有了最基本的自我意识;然而,所有的存在似乎都有着相同的物质结构和相似的认知模式,于是可以用同一的方法论去对待万事万物,在这一点上,众生平等。人类在两个极端上的追求都是无止境的,所以,拥有超强知识和超强能力的机器人即使违背阿西莫夫的三原则,只要这不是它的“自我选择”,那么,隐藏在它背后的属于人类的某种“自我意识”才是罪魁祸首;但,一旦拥有了自我意识,机器人和人类并无二致,我们曾经面临过的困境和抉择它们同样会面对,而人类相对于它们,无非是值得关注的一个客体罢了,在这个意义上,人与机器何异,有了机器人作为很好的参照,我们反而能够更为清楚地认识我们在宇宙中的位置。如今不再是对机器人的科幻时代,可以自由地驰骋想像力,即使我们逃避责任,自发的解决方案总是会出现,不过经验证明,类似自发出现的状况,总是不尽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