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国作家富豪榜揭晓,郭敬明、于丹、易中天排名前三。该榜单的相关数据以图书版税为基础。郭敬明版税1100万,于丹版税1060万。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2007年中国作家富豪榜盛装发布,同一个榜单,较之去年余秋雨、二月河、韩寒位列三甲,这次易为郭敬明、于丹、易中天。无论榜单如何变化,不变更的是制榜人――
其一,作家和富豪不是天然对抗的两极。长久以来,作家仿佛是清贫的代名词,愈清苦才愈显境界,所谓赋到沧桑词便工。在一些人看来,作家就应该困窘,瓦灶绳牖,四壁如素,青灯黄卷,穷经皓首,名满天下的曹雪芹,举家食粥酒常赊,照旧写出《红楼梦》。要我说,这是误读,或者是用心“歹毒”的道德绑架。商业大潮呼啸而至,作家像其他群体一样被强烈裹挟,这是无法逃脱的宿命,作家富一点,这不是坏事,不必醋意大发,愤愤不平。那些靠版税过上好日子的作家,也许是值得感佩的,起码不应该鄙薄。
其二,财富不是判断作家实力的唯一标准。尽管作家未必非要固守清贫,但作家同样不宜汲汲于追逐财富。尤需提及的是,一些作家暴得大富并不代表该作家的实力也水涨船高。一些固执而清高的作家,或不愿意转换角色,或不愿意“媚俗”,他们依旧清贫,但不代表他们的实力就等而下之。同样,在一个以商业利益为主导的时代里,一些人能够名利双收,也并不全因实力,有些人尽管赚得盆满钵溢,其法门让人不齿,比如有人制造垃圾,有人专卖古尸发财,有人在温情中蛊惑人心,有人在教化中让受众放松警觉。比如有人到处奔走,四处走穴,弄不清楚他(她)是布道士还是游医(游走的心理医生)。
其三,评判作家实力不可过于强调是否赚钱。当前,作家这一群体的集体形象并不令人称道,许多作家的确过于丧失底线,过于拥抱名利,在以财富论英雄之外,我们更需要能够妥善衡量作家的标准。正如学者朱大可所称,是否赚钱,以及赚钱多少,可以视作衡量商人的核心标准;小说销量,视作文学的一个参照系数是可以的,但绝不能成为标准。衡量作家的核心标准,应该是文学作品的质量、水准,绝不是他的钱赚得多少。
以以上视角打量作家富豪榜,我们便可心平气和。当前,各种榜单层出不穷,乱花渐欲迷人眼,制榜不需要恩准,也不需要申请,甚至不需要技术含量,但凡有兴趣者皆可试之。日前,据称中国教育发展论坛发布了大学毕业生薪水排行榜,该榜遭受千夫所指,被批为弱智的恶作剧。旋即,中国教育发展论坛发布声明称,该排行榜并非该论坛发布,是网友编撰而成,非严肃调查。由此可见,在一个泛娱乐化时代,制榜是件多么轻而易举的事情。至于制榜是为了暴得大名,是为了谋取利益,还是纯粹的恶搞,这就不得而知了。作家富豪榜的制榜人吴怀尧,就曾毫不避讳地表示,榜单就是自己的话语权。基于此,对五花八门的排行榜要保持一定的警惕,作家富豪榜亦是如此。
中国作协主席铁凝说:“文学的功能不管多么弱小,但是一个作家即使是在一个物欲的背景下也应该有勇气捍卫人类精神的健康。”诚然,在物欲横流的蛊惑下,作家如何保持批判精神,如何探寻我们的生存处境,如何使我们更温暖更尊严地生活,这比以财富论英雄更迫切也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