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因为《高兴》这个书名,不是因为贾平凹这个名字,我恐怕不会阅读这本小说。但用了三天时间读完这部作品,心情却很是沉闷,自己的情绪与书的名字大相径庭。
记得两年前看《秦腔》,随着故事
可这次,我又被他的新作下了咒,看着它逐渐在书架上被日见增多的其他新书掩盖起来,却又总似躲在隐蔽的角落用它的魔力在召唤我,几次拿起来想读,却很怕像上次一样读后会郁闷,于是又几次放下,“看”与“不看”最终的“战斗”结果是我终于狠下心来,一气读完了它――果不其然,我又被贾平凹的故事伤了一次。
《高兴》写的是一个叫刘高兴的商州人带着同乡五富来西安城里谋生捡破烂的故事。刘高兴先是将自己的一颗肾卖给了城里人,他一直希望自己能变成一个城里人,在城里,他和一群“拾荒族”每天穿梭在城市的街道间,干最脏最累的活,吃最差的饭菜,住暗无天日的房子,拿最低的工资,还遭人白眼。小说里涉及了城市底层中的各色人群,有乞丐,有民工,有妓女……小说在描述他们生活困境的同时,着重关注了他们的精神世界,写了他们的理想、追求和爱情。他们被生活的艰辛压得无暇反思自己命运的悲剧本质,会为微不足道的所得而那般地高兴,然而,他们感受到的高兴带给我的感受除了深深的悲凉大概也还是深深的悲凉了。后来五富脑溢血死了,刘高兴背着五福的尸体想混上火车,带着五福的心愿回乡安葬――这个情节在赵本山的电影《落叶归根》里似曾相识,而这部小说,也和电影一样,带给我无限的唏嘘感慨。
看后记才知道,小说的主人公刘高兴是有人物原型的,恰是这个“同乡”让贾平凹看到了另一群人,和他们的“另类”人生。因此,小说所写显得无比真实。
在《高兴》之前,我读了庄羽的《遍地姻缘》,那部作品讲述的是都市白领的爱情和生活,读来轻松愉悦。再看《高兴》,犹如体验了这个世界的另一极。我不知:何者为真实?何者是“高兴”?
《高兴》,贾平凹著,作家出版社2007年9月第一版,2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