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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常识背后的法理意蕴

2008-03-12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易莲媛 我有话说

《教育优先法理研究》是一本探讨教育常识背后深广世界的书。“教育优先”对现代社会来说,似乎是一个毋庸置疑的常识,然而常识往往会变成学术进步的惰性因素。在教育界内外,特别是教育界之外,人们通常把教育优先作为不具备理论支撑的实用政策,甚至有的时候当做简单的概念套叠。这是作者的焦虑所在,同时也构成了

他的问题意识。因此作者并不满足于对教育优先的政策性解释,而选择了法理研究视角,在一个看似常识的问题上做出了深度阐释,同时也为一个政策性、实践性领域赋予了理论内涵。

理论研究强调基本概念的界定以及方法论的重要性。作者首先就探讨“优先”这个普通词语的哲学含义,指出“优先是客观事物之间关系的反映”,它涉及到了权利、道德、正义、公平等问题,其实质是“优先方法的运用”,教育优先是优先在教育性质中的体现,包括教育优先的现象、相关政策以及理论。在方法论问题上,作者特别强调指出法理学研究的重心是法律思想,即根据哲学观点和方法对教育优先问题进行法律思想的分析,而不是解决涉及教育优先的具体法律问题。因此,作者的研究方法带有某种思辨色彩,并且在哲学、教育学、法学、社会学、行政学、政治学、经济学、战略学等领域内探讨教育优先的含义。

该书分三大部分七章,除了第一部分用一章介绍方法论之外,余下六章从性质和现象两个大方面论述了六个问题,看似略显庞杂。但从该书的框架结构中不难发现,作者是围绕着“如何让教育发挥培养更好的人”这样一个问题来组织全书,他最终关心的问题是“人”。同时这个人又被放到了不同的学科视阈内,由每个学科赋予其内部为“人”这个概念所规定的制度性含义。因此,“教育优先”在作者这里,就不是一个简单的日常生活中不加反思的价值判断,而是有着深厚的制度内涵。

所以,在前面理论化的探讨之后,该书的最后两章又重新回到了制度层面,讨论教育事业以及教育政策方面的具体问题。这种写法一方面澄清了对教育优先实用主义的误解,另外一方面也为“教育优先”这一价值内涵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该书从理论深度和现实制度两个向度,开掘了“教育优先”这个几乎成为常识的说法的深度内涵,正是最见作者功力的地方,为教育政策的制定和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教育优先法理研究》,孙霄兵著,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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