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3亿元
据统计,2006年我国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5123亿元,占GDP的比重为2.45%。文化产业的年增长速度高出同期GDP年增长速度6.4个百分点,快于同期第三产业年增长速度6.8个百分点。北京、上海、浙江等地文化产业增加值都占GDP的6%以上,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11万个
随着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步伐加快,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格局已形成。目前全国共有民营或民营控股的出版物发行网点近11万个,占出版物发行网点总数的78%以上。2006年,全国国有艺术院团2886个,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已超过70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