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的写作是一次长途跋涉,用了将近三年的时间,到了最后,竟至筋疲力尽,放声而哭。
这一次,我是与自己的体力、才力、心力作了最大的较量的,甚至到了一个写作者能够承受的生命极限。近50万的字符密密麻麻地摆在字纸上,像觅食的蚁群,阵势壮阔,却卑微可怜。我不禁问自己,文字到底能给人类带来什
悲凉过后,我陷入麻木。因为从我指缝里挤出的文字,一旦形成规模,就有了自己的生命,你即便是个创造者,却也不再拥有支配其命运的能力。这一点,与上帝的境遇相仿佛,他虽然创造了人类,却拿芸芸众生没办法。
我的意思是说,《玄武》既然已经完成,它今后的命运――或衰或荣,或悲或喜,不再是我关注的话题。世间的荣誉是给人类预备着的,上帝不指望芸芸众生的奖项。这个比喻很蹩脚,但它指出了真相:在文坛上存活并经受评判的是作品,而不是作者;作者的使命只是“完成”。之后的自尊是什么也不说,即:静观,边缘化。况且,精神之光在坚硬的现实中,从来是微弱的,所以,写作者纵然有超人的天赋和超常的感悟,也绝不会成为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王”,他只能做自己的精神之王。
《玄武》的写作之旅,之所以疲惫,是因为他涉猎了人与土地这个重大主题。
我对诺理斯的“小麦三部曲”和怀特的《人树》怀有极大的敬意,这两部书,我每年都要重新阅读一次。它们对人与土地的关系的挖掘,既有历史的脉源,又有人性的深度,几乎到了后人不可超越的地步。我称它们是关于土地的“圣经”。所以,面对中国大量的走红、获奖的农村题材的作品,作为一个以写乡土为主攻方向的作家,我并不觉得有丝毫的压力,相反,我有一种沉静的自信,觉得“伟大的乡土叙事”对中国文学来说还有“填补”的机会。我写作《玄武》的勇气便由此而生。其间还不断地得到了邱华栋先生的点拨,又吸收了胡安・鲁尔福和埃林・彼林的文本营养,我的信心就更足了。
同时,我之于乡土写作,有着客观上的优势。我出生和成长于京西的山地,有刻骨铭心的土地记忆。走出校园之后,我一直工作在基层乡镇,从指导农民科学种植的农技员做到了能够“左右”土地的局部命运的乡官,其生活状态均是乡土的,生命的受用,也是土地上的阳光雨露和“原生态”的乡村情感。这就意味着,我的土地文字,是感同身受的,是从大地的血管里流淌出来的,而不是在封闭的书斋里的主观想象和臆造。或许它不够雅逊,不够精致,但,真实而准确。也就是说,它具有土地自身的品质。
如果必须给“土地”一个文学上的意象,那么,这个词就是“黑夜”。黑夜是个神秘而巨大的存在,它一片空茫,无边无际,有无限的可能性。它既可藏匿什么,也可呈现什么,绝不像阳光下的物事,泾渭分明、一目了然。因此,温柔与坚硬,明亮与暧昧,恩情与仇怨,贞淑与猥亵,大度与褊狭,忠诚与反目,高贵与卑下,微笑与血泪……是相伴而生的。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物与物之间,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不此不彼、既此既彼。
比如说土地上的悲剧。一切的悲情与怨事,都非由“蛇蝎之人”所造成的,也非盲目的命运使然,而是由乡土中的每一个人共同制造的――他们都不是坏人,也根本没有制造悲剧的本意,他们只是本分地扮演着生活“分配”给他们的角色,每个人都有为何如此行事、如此处世的理由,每个人的理由也都符合社会确立的人情与伦理――一切都是顺乎自然的发展,无可无不可,无是也无非,既无善恶之对立,也无因果之轮回;然而,正是这种自然状况下的“无罪之罪”,这些“通常之人情”,毫无预谋地制造了一个又一个的悲剧。
一句话,在土地之上,每束阳光都有其照耀的理由。生活的真相,使世俗的道德标准和社会纲常常常处在无法指认、无法评判的地位。
所以,《玄武》的写作,我心血的凝聚之处,是努力挖掘、探求和呈现土地上的种种“理由”,而不是主观评判。这样的写作姿态,或许有些偏低,但与“良知”接近,与心灵的安妥有益。
我的本意还在于,用这种最“原始”、最质朴的方式,为读者提供一个超越世俗的是非、善恶的道德评价,而进入到经验的内部、人性的深度的“黑夜”一般的文本,因而在“共同的作用”下,在我们的心灵深处,建立一种道德之上的“道德”、伦理之上的“伦理”,即:土地道德,或大地伦理。
这种道德与伦理最核心的部分有两个关键词――
一是包容;二是悲悯。
或许还有第三个关键词,即:自醒,或自我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