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罗斯在1964年。摄影:萨姆・法尔克
本报记者康慨报道 美国大作家菲利普・罗斯4月11日晚在哥伦比亚大学的米勒剧场,隆重庆祝了自己
自出道以来,他已出版了23本小说和六本非小说,摞起来,恰与其坐着时的身高相同――他现在创作力不减,再写上十五年,想必就能站起来,让著作等他的身了。
他已经赢得了几乎所有的文学奖项――除了久等不至的诺贝尔奖,也是唯一一个活着时其全部作品就被收入“美国文库”的作家。难怪有人在当晚致辞时,给他封了个“3L”的名号:“LivingLiteraryLegend”(文学活传奇)。
当晚的祝寿会前,一大帮作家和评论家先坐到台上,郑重其事地开了个罗斯生平与作品讨论会。《纽约时报》第二天刊出的现场报道说,考虑到罗斯这辈子得罪过那么多人,当天的讨论会没开成声讨大会就不错了。罗斯躲在幕后,听到人家发言,感觉怪怪的。那他们说得对吗?“我觉得大部分都很中肯。”罗斯后来说。
也许对寿星而言,中肯又中听,才是最好的。搞了一辈子文学,图的不就是这个吗?
等到他终于一身正装,打着黑领结亮相时,全场起立鼓掌欢呼。“七十五了。多么突然啊。”罗斯一番感慨,“时光飞逝,白驹过隙(Timerunsoutataterrifyingspeed)。好像还是1943年。”
一语回到“解放前”。1943年,10岁的小菲利普用妈妈的打字机,写出了自己的第一篇小说,名叫《风暴席卷哈特拉斯》(StormOffHatteras),有好多武打场面。但他不肯署上自己的真名,他说:“菲利普・罗斯不像作家的名字。我写的是‘埃里克・邓肯’。”
他真正出道后,还是以本名示人,但头几本书被骂得狗血喷头,那会儿他特怀念“邓肯”。“我有时倒希望能躲在那个名字后面。”他说。
罗斯的多年好友,笔会美国中心前主席乔尔・卡纳罗(JoelConarroe)说,罗斯与别人不一样,不是凭哪部特别的作品青史留名。如果让他向在场诸君求问,选出各自心目中罗斯的最佳作品,可能会有15个不同的答案。
1933年3月19日,菲利普・弥尔顿・罗斯生于新泽西的纽瓦克,以1959年出版、次年获国家图书奖的小说集《再见,哥伦布!》初红,1969年的畅销书《波特诺伊的抱怨》终令他大红。1995年,他再以《萨巴斯的剧院》获国家图书奖。1998年,《人性的污点》为他赢得了普利策小说奖。
最近这些年来,每年秋天,在做新一届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猜谜游戏时,我们都会把菲利普・罗斯放到头排。今年料也如此。但75岁的他能如愿吗?我们下一回能猜中吗?今年不行,明年呢?年年押宝,到头来,是总会赢一把,还是血本无归呢?罗斯先生,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