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古老与现代、中国与西方风味交融的法学院。它的色调与高度,都与博雅塔协调一致;它的设施装备,为学生和老师提供了国内最好的环境;它的建筑群,由两座现代建筑风格的大楼和一座中国传统的四合院
教学大楼出自意大利建筑设计师之手,内设有法学院独立的图书馆、模拟法庭、多功能厅和教室。科研楼,是为法学院科研工作而建,每一位老师都有自己单独的研究室。科研楼的东边,是一座始建于清代的四合院。这座两进的院子曾经是两位史学家顾颉刚、邓之诚先生的故居,中国地理历史学的发源地。这座前成府路一带唯一留存的四合院,现在是法学院的研究院和科研中心,经常举办学术会议和学院各种活动,这是一个你看得见的法学院。而我们还要讲述的,是一个你看不见的法学院。在汗漫流转的一百余年里,法学院的历史充满了难以细数的变迁。
如果请一位白胡子老爷爷讲讲法学院的故事,他一定会说:“很久很久以前……”那么,就从1902年讲起吧。那一年,八国联军和义和团的事情稍稍平息了,京师大学堂的仕学馆重新开学,这个政府官员速成班的11门课程里,有一门就是“法律学”,所招收的57名学员,在三年里,每年都要学大量的法律课程。这就是中国近现代法学的正式开始。1904年,《奏定大学堂章程》把法律学列为10种专门学科之一,北京大学法学院从此开启了生命之门。
后来,京师大学堂成立分科大学。1909年,京师大学堂法政科大学在马神庙京师大学堂旧址举行开学典礼,法律学门招收第一届学生,共12名。法学教育从附属于政治学转变为优先于政治学,教学内容发展为系统的法学知识的传播。北京大学的法学教育从此奠定了基础。
1917年,北京大学历史上最著名的校长蔡元培上任了,他对北京大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其中当然包括他非常重视的法科。他不但成立了法科教授会和法科研究所,而且合并了北洋大学的法科和北京大学的商科,使法科成为北京大学的一大科系,教学和研究水平都得到了改善和提高,开创了北大法学教育的高速发展时期。
1919年,北大法科法律学门改称法律学系,其后便不断在改革中进步。在课程设置上区分了选修课和必修课,成立了法学研究社团――北京大学法律学会,四年级学生开始了诉讼实习和专门研究。同时,北京大学成立了社会科学研究会,为法学研究的深入提供了良好条件。在20世纪20年代,法律系便开始得到社会奖学金的资助,并且常常举办学术演讲。
1927年开始,从张作霖控制北京到北伐胜利,再到抗战爆发,因为政治形势的影响,北京大学经历了很大变动,法律学系也是如此,最终成为全校文、理、法三学院中的法学院之下的一个系。法律学系的师资从四处分散而渐渐重新聚集,课程设置在不断改革中逐渐完备,学生社团也很活跃,北大法律学会有了巨大发展,出版了会刊《法学论丛》。在这个时期,法学教育和国家命运关系十分密切,曾经引发关于法律教育的大讨论。法律学系的教授们也在积极促进国家法治的推行。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北京大学经历了与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合并为长沙临时大学,继而迁往云南成立西南联合大学的变迁,直到1946年才得以复校。9年间,由于清华大学法律系当时已经停办,南开大学没有法律系,长沙临时大学及西南联大的法律学系,实际上就是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的继续。虽然辗转流离,教师们与学生们以强烈的爱国热情和现实关怀,辛勤向学,克服了重重困难。在长沙期间,法律学系只有7名教员,每人要兼3门课。1938年武汉告急,学校近千名师生长途跋涉,迁往昆明。在西南联大时期,法律学系共有本科毕业生91人,一度停办的研究生教育也重办起来。师生们课程繁重,住宿简陋,但始终怀着满腔爱国热忱,以法律为武器,同反动势力斗争。1946年到1947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师生们才陆续迁回北平。
1949年到1952年,是法律学系的转型时期。解放后,根据中共中央的精神,北大法律学系修订了部分课程。在1952年的院系调整中,北大法律学系从建制上被取消了。非但如此,国内综合性大学的法律学系基本上都被取消,这对中国法学教育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1954年,高教部决定恢复北京大学法律学系。9月,马寅初校长宣布法律学系重新成立,学制4年,预计招生100人。教职工41人分别来自中央政法干校、北京政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央政法机关和北京大学等各处。但是法律学系的发展却并不顺畅,尤其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法律学系更是受到重创,1966到1971年,招生、教学、科研均陷入停顿状态,直到1976年,学生重新回到教室,专业课开始设置固定的学时,法律学系才开始渐渐复苏。
北大法律学系真正的复兴,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文革结束以后,1977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开始招生,这也是全国开始恢复高考的第一年。第二年,法律学系硕士点作为试点开始招生,招收了17名硕士生。这是我国文革后首批招收的研究生。此后,法律学系的招生规模逐步扩大,课程设置也更合理,有一些课程是在全国率先设立的。1980年,北大法律学系又率先增设经济法专业,其他专业也逐渐增加了更多的选修课程。在科研方面,教材的编定、研究室的增设、专著论文的撰写与翻译,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1981年,北京大学共有25个学科、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资格,法律学系3个专业名列其中;首批国务院批准硕士点中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获得8个。到了20世纪90年代,法律学系的教学目标更加注重专业训练,形成了一个包括法律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国际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学专业在内的法学专业体系,这在国内是尤为完整的。1999年,法律学系改系为院,一直沿用至今,称北京大学法学院。2004年,北京大学法学院迎来百年华诞,栉风沐雨一百年的她在国内率先成为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国家重点学科的法学院,居全国之首。
这就是法学院百余年的历史,我们可以把它浓缩在这些名称的变换中:清末京师大学堂的法政科法律门;民国初期的国立北京大学法科法律门、国立北京大学法律学系;20世纪20年代末的国立京师大学校法科、国立北平大学北大学院社会科学院法律系、国立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系;抗战爆发后的长沙临时大学法商学院法律系、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法律系;抗战胜利后的国立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系;1954年后的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99年后的北京大学法学院。
是这样的不可思议吧?但又这样的如在目前,好像一个生命的成长,所有的聚散兴衰都超出人们的预料与想象,法学院就是这样成为了今天的法学院。
薪火相传 学术
追求大气的法学教育
法学教育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脚步,既保持原有的职业技术品格,也呈现出新的时代特征。一方面,法学正变得日益学术化,特别是市场规制、知识产权、环境保护、世界贸易和全球化、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都促使了法学研究和教育的方向调整,主要的新特点是面对社会的新问题,大量汲取其他自然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形成了一系列交叉学科研究的发展,推进社会的法治建设。另一方面,伴随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厚基础、宽口径、重能力、复合知识的高素质法律专门人才培养,逐步成为法学教育领域的共同需求和主流模式。
回应这些现实需求,北大法学院认真研究,积极尝试,逐步树立了“追求大气”的宗旨,形成了“承担历史使命、关心中国问题、素质学术并重、全面培养人才”的教育理念,针对不同特点因材施教,谋求均衡发展。例如,法学本科的专业建设定位在加强基础,淡化专业。充分发挥北大综合性大学多学科的优势,完善课程体系,强化素质教育,鼓励创新思维,关注技能培养,要求学生面对中国实际,具备国际视野。在科学研究和研究生专业建设方面注意统筹平衡:强调本学科的学术基础稳定和完整,在法学硕士培养上侧重进一步提升其学术和职业能力,在法律硕士培养上侧重培养复合型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在博士研究生培养上,坚持少而精,紧扣学术前沿、注重学术创新。与此同时,针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市场需要,因应国际范围内的学术发展,不断及时调整学科专业,努力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引领法学教育和法学学术发展的风气。
硕果累累的学术成就
科研成果方面,目前最新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影响力报告》(2000-2004)显示:CSSCI中引用次数最多的125人中,北大法学院3人;CSSCI法学发文数量最多的前50位学者中,北大法学院7人(陈兴良4,朱苏力9,张守文18、梁根林20、陈瑞华27、周旺生28、韦之38),高校中排名第二;CSSCI法学论文引用最多的前51位作者中,北大法学院9人(朱苏力4,陈兴良6,沈宗灵7,贺卫方13,陈瑞华18,罗豪才24,王铁崖26,储槐植29,姜明安37),高校中排名第一;法学论文引用数全国最高,达到1404次,高于第二名50%以上;法学引用最多的前50篇论文中,北大法学院7篇,高校中排名第二;单篇论文引证率高校中排名第一。另据不完全统计,在2002-2006年间,北大法学院共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14项、青年项目4项,另有其他省部级研究项目29项。
作为全国最早确立的研究型法学教育机构,北大法学院高度重视科研对教学的促进作用,努力从各个方面为教师改善科研条件,并鼓励将最新的科研成果应用于教学,从而保证迅速的知识更新,以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1988年在首批国家重点学科评选中,北大获得了法理学和国际法学两个国家重点学科;在2001年国家重点学科评选中获得了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等四个国家重点学科;2004年,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被评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7年,成为全国3个首批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的学校之一,目前拥有的重点学科数居全国首位。近年来,北大法学院还获得了一系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包括两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两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四门北京市精品课程、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一项、三等奖三项等。
铎声阵阵 学人
提起法学家,或许你的心目中会浮现出一个带着黑框眼镜,目光冷峻,凝神沉思的古板学者的形象。法学,因其谨严而内敛的性格将古拙刻板的形象赋予了法学家。然而,在北京大学法学院,这一群体却是五光十色、丰富多彩的,其中大有一些让人觉得可亲可敬,甚至更让人觉得风趣幽默的可爱人物。限于篇幅,我们在这里仅就其中的几位作简略的介绍。
在北大法律人的心目中,印象最为深刻的,应该就是已经百岁高龄的芮沐老先生了。生于1908年的芮沐先生是中国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的奠基人。先生学贯中西,先后在巴黎大学和法兰克福大学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并在中央大学、西南联大和北京大学执教,直到80余岁高龄仍指导学生,可谓桃李满天下。在学生的心目中,先生不仅是悉心指教的老师,还是可亲可敬的长者,更是一个充满童心童趣的“年轻人”。据先生的学生刘东进老师介绍,90多岁的芮先生依然经常自己到街上去购买书籍或文具,好几次都被刘老师“抓获”并“押解”回家,但先生依然我行我素。请去帮忙的研究生他从来都不肯安排他们去跑腿,怕是耽误他们学习的时间。在海淀图书城,许多读者都能够认出这位老先生,对他如此高龄仍亲自来买书都充满了钦佩。先生对新生事物充满兴趣,在他的推动下,上个世纪80年代初北大法律学系创建了我国第一个法律数据库,如今已经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法律信息中心。先生像年轻人一样喜欢电脑,有一次搭学生(邵景春老师)的车去中关村买东西,却不肯告诉邵老师要买什么,经过几番追问才告诉他要去汉王笔专卖店,而且坚持将邵老师轰走,要自己独享欣赏电子产品的乐趣。芮先生就是这样一个年轻的百岁老人。如果有一天你踏上燕南园的石板小径,在郁郁葱葱的树木掩映的老房子中间,遇上这样一位鹤发童颜的老人在散步,他可能就是法学院的芮沐先生了。
在全国为数不多的法学长江学者中,北京大学法学院就占了两位,他们就是陈兴良教授和朱苏力教授。这两位前后相差半年进入北大学习的师兄弟如今已分别成为刑法学和法理学的领军人物。从外表上看,两位教授的风格迥异,一位风骨清奇,颇有魏晋遗风;另一位儒雅清逸,一望而知是江南才子。但两位先生却有一点是极为相似的,那就是均著述极丰,用著述等身来形容绝不为过。在课堂上,陈兴良老师是一位治学严谨、不苟言笑的学者,但在课堂之外,他却是一位平易近人,平和善谈的好老师。而作为院长的朱苏力老师,除了在专业领域的成就之外,更多为人所称道的,恐怕就是他每年在法学院新生开学典礼和毕业生典礼上的致辞了,那些“发现你的热爱”,“走不出的背影”,“你们得是有出息的孩子”,至今还在激励着一届又一届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们。
在大学的教授职称系列中,有这样一类被称为“讲席教授”的,既是一种职称,又是一个头衔,通常会被授予给那些在某一领域具有特别的专长或是贡献的教授。“雅虎―方正讲席教授”就是这样一个荣誉的教授头衔,用来褒奖在知识产权法律领域具有杰出造诣的专家,而她的获得者正是北大法学院的张平教授。作为一位女老师,张平教授在同学们的印象中始终是一个优雅、知性、温和、亲切的形象。但在她自己的专业领域,张平老师却有着执著而不乏坚持的个性。2005年12月4日,张平教授以个人名义,针对3C联盟主要成员飞利浦公司为专利权人的“编码数据的发送和接收方法以及发射机和接收机”中国发明专利,提起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此后,国内其他四所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院长也分别以个人名义提交了针对3C“DVD专利池”之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自此,一场针对中国DVD专利权的知识产权保护公益诉讼拉开了帷幕,这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无疑是一次创举。经过了为期一年多的努力,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并签署了联合声明,飞利浦方允诺将上述这项中国发明专利从DVD专利许可协议之专利清单中撤出,并就中国专利不再主张权利。按照张平老师的说法,就是“初衷业已实现,目标业已达到”。在北大法学院中这样既有专业之精神又有天下之胸怀的女老师比比皆是,如坚持人权法研究的白桂梅老师,以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为事业的叶静漪老师,以非营利组织法为研究领域的金锦萍老师,她们成为了北大法学院的一道独特的风景。
在法学院,还有这样一群教师,他们或是刚刚走上执教岗位,或是刚刚从海外学成归来。与年长的先生们相比,他们并没有更多的岁月沉淀下来的世事沧桑。相反,与年轻的学生们则有更多共同的话语和背景。在他们的课堂上,你会听到时髦的网络语言,你会看到学生会心的微笑,也会看到激烈的争辩和凝神的沉思,总之,他们与学生们既是师生,又是朋友。学生们不但会将自己在学业上的难题向他们请教,甚至人生中的困惑也会拿来与他们讨论,他们给法学院带来了活力,也带来了新的思想和观念。
这一群优秀的知识分子集体构成了北大法学院的教学科研核心,他们秉承学术自由之精神,开创独立思考、谨严求证、求真务实之事业,将教书育人与服务社会的目标融为一体,充分展示了北大教师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