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读到余地的诗是那首入选了《2005年中国年度诗歌》的《童年》。在这首诗中,“童年”这样的一个历时长久的生命过程被他高度地浓缩为一个具有戏剧感的诗歌“现场”,三种意味不同的童年:卖唱盲人夫妇的,几乎要被完全遗忘,被惨淡的现实淘空了的童年、流行歌中被高度唯美化的童年以及诗中“我”自己的童年在一个“十字街头”相遇并“碰撞”到了一起。在撞击中,包裹着“童年”这一词语的集体无意识硬壳被撞得粉碎,露出了其隐秘的果核―――一段私人化的童年回忆:
夏天即将过去。我忽然想起
再过几天,
就是我母亲的生日
在我的童年,
每次她出门回来
我都会觉得,
我们已经分开了很久
这首诗和他创作于这一时期的一系列带有叙事因素的诗,是他个人开始有意识地探索属于自己诗歌语言和诗学倾向的开始。他把自己小心的隐藏在文字之后,以一种局外人的“第三只眼”重新审视这个世界和他自己。他用一种不露声色的、平静的、微微带有反讽的叙述性语调切入诗歌现场,像一个手持利刃的剔骨者,冷静而精确地剔除掉一首诗中可能会对读者阅读倾向性产生影响的情绪性因素,而唯独保留下事件本身,用事件本身的硬度去撞击读者的心灵。
余地的这种诗学立场的选择和美国桂冠诗人罗伯特・潘・沃伦的影响有一定的关系。这是他最为仰慕的诗人,他不但为沃伦那些诗所温暖,在写作方面也多受沃伦诗里那种含蓄、悠远、克制的风格的影响。翻阅《余地诗选》(云南人民出版社),其中所选的他创作于2005年以后的近作如《初夏》、《鸟鸣》、《看俄罗斯画展》、《活着》等,它们和他的早期作品最明显的区别就是诗句变短了。过去那种适合抒情的长句式被节奏更加明快、爽朗的短句子所取代。《初夏》全诗最长的诗句不过也才十个字。在写作这一类诗时,他洗去了一首诗中不必要的锈垢和附着物,让词语努力去贴近事物本身,并不断摩挲着诗中每一个词语,让它们发亮、熠熠生辉起来。在这些诗中,每一个字、词都是活的,它们就像一个个活体的细胞和组织,共同构成了一首有生命力的诗。
一个世界就像缓缓打开一卷地图一般,一点点展现出来。跟随着一只由鸣叫声构成形体的鸟,他穿过街道、夜色、城市,来到了一座森林,一片心灵的栖息地,在那里,他返回了自己。“像月光一样清脆”的鸟鸣声转化成了让体内森林苏醒过来的一种内在力量,一种内敛的、平静的、深沉的但同时又是无比开阔的生命之力。一行在《余地:深夜里的鸟鸣》一文中,为余地的离去设想了一个最美好的原因:他循着夜晚那带有不可抗拒魔力的鸟鸣声而去,远离了现实中他曾熟悉的一切。如果真是如此,我祝福他,沿着鸟鸣的方向,能够寻找到那片海洋一样广阔的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