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指的是“那些……们”一类语言组合。还是按写作年代先后来吧。张爱玲《半生缘》第11章写沈啸桐发
金庸的《鹿鼎记》最新修订版,在后记里一个地方偏偏未作修订。他告诫道,“读我小说的人有很多是少男少女,那么应当向这些天真的小朋友们提醒一句”(广州出版社2008年版,第1820页),不可妄学韦小宝。看,“这些小朋友们”的同样组合又出现了。叠床架屋,有必要否?
林白的《一个人的战争》被公认为新时期女性写作的典范。小说第二章里有这样的句子:“我去看的那场电影是《林则徐》,我一写到此,眼前立即出现那些壮怀激烈的火把们。”(春风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第85页)隐喻精到,然而说成“那些火把们”,在基本语法上毕竟仍是可议的,对吗?
张炜近年的重头之作《刺猥歌》第十章写到主人公廖麦的发问,“听说你在西部呆不下去,主要原因是为了躲开那伙苦行僧们,有这事儿吗?”(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20页)已经表示群体的“那伙”,和“们”字又重复了,这是否同样不恰当?
一般说来,作家们总倾向于淡化语法,他们会认为那都是些卑之无甚高论的条条框框。我觉得,这种心态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但理解是有底线的――语法硬伤没有理由合法地大行其道。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不是都在说向作家学习语言本领么?作家是人不是神,他也可能犯普通读者容易犯的低级错误。“那些……们”之类累赘表述,事实上已经随处可见。我们的作家们是不是也该留个心,从高端做起,让文字“质本洁来还洁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