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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特曼的雪松

2009-01-14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沈胜衣(本报书评人) 我有话说

公私杂务劳心,酬酢酒意伤身,这是一个都市俗人的典型日子;可是,天气又实在太好了,不忍虚度辜负,于是抽一点时间,对着明净柔和的清风阳光、静美繁艳的自家花木,看一点书,以清心舒神。

读的是一位诗人的《典型的日子》。这位“草叶诗人”晚年克服半身不遂的病痛,坚持走到户外,

观察自然,或山林隐居或长途旅行,长期与自然万物为伴,进行描述、思考和歌颂,留下了这些“简洁、素描般的笔记”,“向自然学习的笔记”。(译者序《惠特曼:自然的功课》)

我喜欢他带着温情去描写的自然景象、山川风物,以及天地之间的种种光色(比如天空的种种蓝色)。它们是生命之源――包括身体,也包括人性,正如他所说的:“难以描述的丰富、温柔、充满启示――有什么东西完全渗透了你的灵魂,滋养、哺育和安慰着长久以后的记忆。”这是自然对人的赋予,也是一本关于自然的好书对读者的赋予。

《典型的日子》,[美]瓦尔特・惠特曼著,马永波译

我也喜欢他没有一些“自然论者”、“原生态论者”那种矫情的极端。一方面,他固然亲身并鼓励人们离开城市到原野中去,但另一方面,如译者序专门指出的:惠特曼将其生态整体观思想扩展到了城市文明,将“人化自然”纳入视野,从而扩大了“自然”的含义;他那种万物普遍联系和依存、自我要与万物融会的观念中,万物既包括自然界的一草一木,也包括人工造物。――这也是我私下的想法,很高兴看到惠特曼的取向相同,他果然无负我一向的推崇,有着对人类历史发展的坦然洞察和豁达胸襟。

我还喜欢译者序又提到的:“惠特曼为了克服记忆的经济学对事物的刻意遗忘,不惜动用列清单的方法。”比如《一棵树的功课》,开头概括树木的品性:强壮,生机,忍耐,纯真,狂野,沉默……到最后,因为对树木的爱是那样深挚,他干脆舍弃赞美了,只用一种最素朴的形式表达出来――我非常理解这种心情――列出他熟悉的二十多种树木名字。类似的清单,还有《鸟和鸟和鸟》,《野花》,《忽略已久的礼貌》等。

――对一个爱书人来说,一份同道中人的书单,或者某家好出版社的书目,都是极有兴味的读物,从表面枯燥的书名和出版资料中,能读出很多有意思的东西;同样道理,对一个自然爱好者来说,那些动、植物清单也会产生绝不清淡的情味(即使不计它们作为观察资料的科学价值)。正如惠特曼在谈到草原时说的:“甚至有关它们最为简单的统计数字也是壮丽的。”

这里我也列一份单子,是这部《典型的日子》中充满诗意的一些标题:《在栗子街的第一个春日》,《夏天的景象以及懒散》,《秋天的侧面》,《海边的一个冬日》,《一个美好的下午,四点到六点》,《星光灿烂的夜晚》,《最初的霜》,《致清泉和溪流》,《红花草和干草的芳香》,《鸟,以及一个忠告》,《在中央公园散步和聊天》,《我转而向南,继而又向东行》,《诗歌中的草原和平原》,《一些老相识――记忆》……从中,也大致可见本书的主要内容。

比起上述文章题目,集中那篇《雪松果一样的名字》更是惠特曼对自己这些散文笔记的直接概括:“有一次我想给这本选集命名为‘雪松果一样’……它是游荡、观赏、跛行、闲坐、旅行的混杂――抛进去一点思考作为调味的盐巴……(还有)若干对文学的沉思――书籍,对若干作家的研究,尝试了卡莱尔、爱伦坡、爱默生(始终是在我的雪松下,在户外,从来不是在书房里)……”

为什么惠特曼会用雪松来比喻自己写作?该文描写:这种常绿植物,树节上散发着“刚刚可以闻到的香味”;“毛茸茸的浓密叶簇中,斑驳地点缀着一串串中国蓝颜色的浆果”、“光洁而结实的蓝色果实”;它“能适应所有的气候”,“也能适应任何土壤――事实上它更喜欢沙地和寒冷偏僻之处――如果能远离犁铧、肥料和修剪的斧子,能够独处,它就很满足了”;“它们的无用性疯狂生长……它们满足于被遗忘”。――看来,这真是一种适合诗人心性的好树。

但是,有网友对文中那种令我向往的“蓝色浆果”提出异议,勾起我的好奇,于是专门去翻了一堆书,发现惠特曼的记载确实有点问题,却也由此获知雪松的好些特色。

雪松,是一种松科高大乔木,它的枝叶就很有个性,在同一棵树上却各显风采:大枝平展,小枝下垂;尖锐的针形叶在长枝上是散生的,在短枝上则簇生。当然,更主要是它塔形的漂亮树冠,使之成为著名的观赏植物,我国长江中下游等地就广泛引种作行道树、园林绿化树。(不过,也并非“能适应所有气候和任何土壤”的)

雄伟、挺拔、秀丽、刚劲的雪松,在原产地小亚细亚一带被视为“上帝之树”、“神树”,是《圣经》数十次提及、尊崇备至的“植物之王”,有基督教和统治者等象征寓意,标志着上帝的形象。因其木质坚硬,纹路细密,抗腐性强,散发清香,是古代埃及、以色列、巴比伦等地建造宫殿和神庙的上等木材,同时是造船的上好木料,又用于宗教仪式特别是安葬死者,被视为“死者的生命”,象征不朽、永生、神性等。――可见,惠特曼说雪松“无用性”,同样是出于误解或故意有所寄托。雪松正是因为太有用了,加上历史上曾被视为财富的象征、被作为征服敌人的一种仪式,从而导致大量砍伐,无法“远离斧子”。(关于雪松之于《圣经》,赵荣台等著《圣经动植物意义》失收;关于雪松的用途,《辞海》只载种子可榨油,《中国树木志》则只简单说木材可供建筑、家具用,而德国玛莉安娜・波伊谢特著《植物的象征》、赵松等编著《世界各国国花国鸟》二书,则以大量的有趣史料作了具体介绍)

至于它那引起争议的果子颜色,我查了中外各两种植物志,郑万钧主编的《中国树木志》,陈俊愉等主编的《中国花经》,英国艾伦・J・库姆斯的《树》和同是英国人拉斯泰尔・菲特尔的《树》,所记载的多种雪松,描述略有出入,但确实没有一种雪松的果是蓝色的(后两本书还有精确的彩色图片可供对照)。蓝绿色的花或叶倒是有,但惠特曼大概不至于把花叶跟果混为一谈,我想更大的可能是他混淆了果的颜色:几种雪松的果子在成熟前,或者淡绿,或者绿紫,或者紫绿,让诗人看成了蓝色;再加上这些熟前果子上“微被白粉”,就成了“蓝”中泛白、有如中国瓷器的“中国蓝”。――当然,这样说的前提是,我们暂且相信《典型的日子》的译者没有译错。

不过,惠特曼原文还有一句话:雪松有“一种我多么喜欢用我的书页留住的自然的芳香”。我读到《植物的象征》的一条记载,觉得倒是无意暗合相映成趣的:“在古时,人们用雪松油浸渍书卷,以达到防虫、延长书籍寿命的目的。”――古人和惠特曼,从不同角度将雪松与书页联系起来,使之成为一种可让读书人感到亲切的植物。而我在疲劳中耗费一夜,从书卷中翻检爬梳出一些有意思的资料,则可算是在既无雪也无雪松的南方冬天,遥想一份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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