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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杜老

2009-02-04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朱玲 我有话说

杜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秘书长、中南局军政委员会土改委员会副主任,领导中南地区土地改革。1953年初调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秘书长、国务院农村办公室副主任,参与组织农业合作化。1956年后,历任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中国科学院秘书长、中共中科院党组副书记,1961年主持起草《关于自然科学研究的14条意见》。1979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农业委员会副主任。1983年起历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兼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成员,兼任中国农学会名誉会长、中国农业经济学会理事长、中国合作经济学会会长、中国国土经济学研究会理事长。主要研究中国农村经济改革政策。

杜润生被誉为“中国农村改革之父”,是具有深刻影响的20世纪80年代中国农村改革政策制定的主要人物之一。从1982年到1986年连续5年参与主持起草了著名的五个“中央一号文件”,对于家庭承包责任制在中国农村的推广和巩固发挥了重要作用。

主要著作有:《中国农村经济改革》、《中国农村的选择》、《中国农村制度变迁》、《杜润生文集》等。

解放战争胜利前后,决策机制尚未高度集中,尤其是那些功勋卓著的资深革命家,更是绝少权威崇拜,多半能够根据自己了解的情况在决策过程中畅所欲言。遗憾的是,这种民主决策成分随着一次次提升到阶级斗争层面的强制性大批判而逐渐减少,以至于最终出现高层决策一言堂的局面。

在1951年全国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上,作家赵树理因熟悉农村生活应邀参加。他向主持会议的陈伯达反映,农民不愿意参加合作社和互助组。两人分别讲山西话和福建话,互相听不懂。当陈弄清赵的看法就说:“你这纯粹是资本主义思想嘛!”

高层决策与基层政治颇有相似之处。借用电影“列宁在十月”中的一句台词来说,在其中活动着的人也是普通人。他们既有出于历史使命感而对理想的追求,也有根据公职责任而履行义务的努力,还有一般人都有的个人动机。因此,我们没有理由期望高层决策者一贯正确,但是应当思考,用什么样的制度保证所有公民有效参与重大社会经济决策,用什么样的方式制衡国家权力的行使,从而尽可能减少政府决策失误对社会的不利影响。

我和杜润生同志相识已有20多年了。1985年,他率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访问联邦德国,我在斯图加特Hohenheim大学读书。代表团在斯图加特停留两天,专门考察农户与合作社,我给杜老当了一阵子翻译。那时候中国农村经济改革轰轰烈烈,担任农研室主任的杜老在国内外的影响也如日中天。可是他跟我这个普普通通的研究生聊天,一点儿也没有高干的官架子,不断地询问德国的农业经济问题,像个亲切好学的老教授。

1988年我学成回国,因为常与农研室的同行合作,与杜老也时有交往。1990年以后,杜老虽然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可是一些国外著名的农业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访问北京时,还是要求见他,例如,先后担任过国际农经学会主席的德国教授Dams和Von Braun先生,曾担任美国东西方研究中心副主任的Kuppel先生,以及德国一些大学的教授。这几位教授拜访他的时候,都是由我当翻译。欧美国家的学者关注的领域都很广泛,提出的问题既有宏观层次的又有微观层次的。杜老的回答总是十分睿智,让我这个旁听者也有“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之感。

1993年,我从单位分到了住房,从此告别了蛰居经济所办公室的生活,同时也就远离了我上班的西城区月坛北小街,远离了同在西城区的杜老办公地点(先是西黄城根南街9号院,后是砖塔胡同56号)。距离远了,专程拜访他老人家的次数少到屈指可数的地步。可是杜老并不计较,1994年,我和农业部农研中心的同行合作出版《以工代赈与缓解贫困》一书的时候,他以80多岁的高龄,应邀欣然命笔为该书作序。此后,我与杜老也没有间断过文字往来。

2005年刚入秋,我便收到了杜老签名的回忆录《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人民出版社2005年8月出版,共359页,以下提到的页码,即指该书)。且不论书中涉及的事件对百姓的命运和中国的前途产生过怎样的影响,仅仅是一位92岁的老人独有的人生阅历,就足以使我等晚辈从中获得丰富的精神营养。

这本书并非流水账,它只撷取了作者自解放前夕开始参与农村重大政策研究和决策的经历。全书围绕着诸如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农村经济改革等剧烈的社会经济变迁线索展开,因而既浓缩了厚重的历史,又展现了波澜壮阔的国际国内政治背景,读起来令人感到惊心动魄。从杜老的自述中可以看出,这种内容安排来自于他观察农村问题的宽广视野:“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绝不是一个单纯、孤立的问题,它与整个国家发展战略选择以及当时所处的国际、国内的历史条件都是紧密相关的。因此,要想了解、认识、分析我国长期以来在农业政策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就必须把它放在大的历史背景下加以考察。”(第215-216页)

对于同一时段的中国农村历史,以往的著述往往有事件而无人物,或者有领袖人物业已成文的讲话,而无那些论述由此产生的背景细节。这样一来,读者看到的往往是干巴巴堆积起来的事件结果,而不是丰满鲜活的历史过程。“文革”期间我还曾读过不少关于“党内9次路线斗争”的文献,那更是把历史简化成“正确”与“错误”双方代表人物之间的战斗记录。相形之下,杜老娓娓道来的历史既有生动的群体人物,又有各种行为产生的复杂原因和往往出人意料的结果,因此读来感到实在、熟悉、亲近。不仅如此,这样的历史读来还令人顿悟,在中国这样一个曾背负半封建半殖民地负担的庞大农业国实行制度变革是何其艰难,我们的社会每前进一步又曾付出过怎样沉重的代价。

进一步讲,正因为杜老叙述的多半是亲身参与过的政策制定过程,无意间也就给了读者一个了解高层决策机制的机会。从全书内容来看,农地制度变迁在他的叙述中占据了很大的篇幅。这也许不仅是因为土地乃农村绝大多数人口的生存保障,土地制度构成农村社会制度的基础,而且还由于他本人的命运曾与农地制度变革紧紧地缠绕在一起。我在一次宴席上从于老(光远)和杜老的对话中得知,上世纪30年代他们在北平(京)上大学时都参加了“一・二九”运动,此后于老去了延安,杜老奔赴太行山。前不久杜老得知我2005年春去山西左权县做调研,高兴地回忆说,抗战期间他曾在那里当过根据地的教育局长。从这本书可以看到,1947年,他随刘邓大军南下,担任中共中央中原局(后改组为华中局,1949年底改称中南局)秘书长,后来还当过中南军政委员会土改委员会副主任。书中的叙述自然顺理成章地从土改开始,而且列举的土改事例也多与太行区和中南区有关。他讲到,抗战初期中国共产党的总政策是建立民主统一战线,因此既不提消灭地主,也不分配土地,只是减租减息,实行累进制税收。根据地政权由三分之一共产党员、三分之二非党人士、知识分子和开明士绅组成,当时还提出“保障人权”的口号,不准乱打、乱捕、乱杀,并要建立法律秩序。抗战胜利后,党中央决定在根据地实行土改,允许群众无偿没收地主土地,但是要严格保护中农、照顾工商业者、富农、小土地出租者、民主人士,并给地主留下土地,给生活出路,不准扫地出门(第11-12页)。在此,杜老特别提及,1946年中共中央曾打算征购地主土地,但最终选择了没收政策(第19页)。

上述土地政策变化以及土改方式选择的起因何在?杜老的解释看来与他当年起草中南区土改方案的思路一致。那时他与邓子恢、李雪峰一起商定了一个在新解放区实行三阶段土改的办法。这个办法既得到时任华中局第一书记的林彪的认可(第4页),又获得毛泽东的称道,最终还通过中央文件形式推广到全国(第8页)。杜老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既是作为一项经济制度的改革,又是作为政治变革的一场阶级斗争。这不仅是他说明抗战胜利后土地政策变化的立足点,而且也是他解读土改方式的认识基础:土改第一阶段,清匪反霸,从政治上对过去的宗法社会恶势力给予打击。第二阶段,分田地并发动群众搞诉苦斗争。这一行动意在打破地主对土地的垄断,满足农民的土地情结,形象地说就是“农民取得土地,党取得农民”。也正是在广大农民群众出兵、出公粮、出义务劳动的支持下,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军才取得了解放战争的胜利。第三阶段,土改复查与组织建设。经过这样三个阶段,方可实现发动群众推翻乡村旧秩序和重组基层的目的(第10-23页)。

50多年后回顾这段历史,杜老提起土地改革对乡村社会的正面影响依然激情满怀,然而他也没有避讳土改实施过程中的缺陷,例如消灭富农和侵犯中农,以及没有严格依法保护劳动者财产利益。

1952年底,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成立,邓子恢被任命为部长兼国务院农办主任,杜老任秘书长兼农办副主任。在他们进京向毛泽东报到时,毛主席即明确交待,农工部的主要任务是推行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第24-27页)。对于此后三年里决策层当中有关农业合作化的争论,凡是读过《毛泽东选集》和中国当代史的人想必都已耳熟能详,邓子恢和他领导的农工部由于坚持稳步发展互助合作,被不点名地挖苦为像小脚女人走路。如今实践已经检验出谁是谁非,故而这里对合作化过程不再赘述。杜老的叙述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他平平静静地回忆出来的诸多细节,因为那恰恰是读者可以用来尽可能“还原历史”的材料,在此暂且列举一二。

其一,解放战争胜利前后,决策机制尚未高度集中,尤其是那些功勋卓著的资深革命家,更是绝少权威崇拜,多半能够根据自己了解的情况在决策过程中畅所欲言。遗憾的是,这种民主决策成分随着一次次提升到阶级斗争层面的强制性大批判而逐渐减少,以至于最终出现高层决策一言堂的局面。杜老反复提到的邓子恢可能不为当代读者所熟悉,因此他对这位忠厚长者的描述读来尤为传神:“从50年代开始,很多人习惯打听毛说了什么话,有什么指示,一字不漏地记下来传达。邓子恢却连个完整的记录都没有,只是大致记几句话,但能抓住要义。思想上无私无畏,肚子里有话就说,少有保留。”这种个性在与毛泽东意见相左时,很容易激起后者的逆反心理(第63页)。因此我们看到,毛主席在召开七届六中全会(1955年10月)之前就为会议定了调子:“看来像邓子恢这种思想,靠他自己转不过来,要用‘大炮轰’。”事情的结果自然是中央全会上意见一面倒,会议结束后全国掀起合作化高潮,3年时间完成了原定15年的计划(第58-62页)。

其二,把认识分歧政治化、简单化的倾向在高层决策过程中已经出现,而且由于上行下效迅速蔓延到基层。杜老列举的事例形象地显示出这一点:在1951年全国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上,作家赵树理因熟悉农村生活应邀参加。他向主持会议的陈伯达反映,农民不愿意参加合作社和互助组。两人分别讲山西话和福建话,互相听不懂。当陈弄清赵的看法就说:“你这纯粹是资本主义思想嘛!”1953年,杜老与时任农工部副部长的陈伯达发生争论,陈一不高兴又开始扣帽子,认为合作化是毛主席对马克思主义的伟大创造,马克思说过共产党取得政权后需要组织农业生产大军,而杜却强调从小农经济现状出发,这是违背马克思主义,不尊重马克思。邓子恢知道了这场争论便明确表态:“哎,陈伯达,书呆子气!”毛泽东则批评邓:“我给你派了个‘马克思’(指陈),你都不懂得用他!”(第29-32页)这些如今看起来妙趣横生的故事,在当时却是政治空气逐渐紧张的信号。

其三,中国共产党的高层决策者们刚从指挥作战转向执政,即使曾经接触过根据地经济的人,也依然欠缺制定全国性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的经验。况且当时信息收集和传递系统原本就不发达,经济管理政治化的倾向又开始催生信息瞒报和造假的弊病,这就使农业合作化方案的提出,更多地是依据个人的理念、实感和观察到的现象,而非尽可能充分反映实际情况的信息;方案的选择和检验标准也更多地来自于其本身由以形成的理论和领袖的偏好,而非来自实践。这种状况不仅直接造成合作化运动对广大农民的伤害,而且也为日后与大跃进相关联的饥荒和与“文革”联系在一起的经济衰退埋下了悲剧的种子。从杜老的回忆中可以看到,原定10-15年实现合作化的设想,主要是参照苏联的经验。后来毛主席提出1955年成立130万个合作社,也是出于自上而下摊派数字的考虑。

书中并未令人信服地交代清楚的是,最初的规划与毛主席提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战略一致,可他后来为什么否定了自己原先的主张呢?2005年国庆节后我从杜老的谈话中得到一种解释,那就是斯大林的影响。其时他正在为农民的承包田频频被地方政府强行征用忧虑,问我如果把地分给农民所有是否可以避免这种情况?这样做又会产生什么不良后果?由于杜老的听力已出现障碍,我就在纸上写了几个大字反问他:“毛主席当年为什么收农民的地?”杜老答曰:“这事情我知道,毛主席原来不想剥夺小农,土改的时候他都不同意分富农的地。后来斯大林派了一个叫米什么的人来,明说是参观访问,实际上是来考察毛主席是不是右倾,到中南局来的时候是我接待的。从那以后,毛主席才把农民的地收了搞集体农庄式的合作化。”杜老的解释虽说尚待史家考证,但也提醒读者关注高层决策所面临的国际约束条件。

七届六中全会以后,杜老被“贬”到中国科学院任党组副书记兼秘书长,到1979年初调任国家农委副主任,其间有20多年不在“农口”(第67,96页)。正是这番经历给了他静心博览群书、学习马列经典著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和体察民情的机会(第111-113页),所以不仅塑造了他此后参与和领导农村政策研究的风格,而且也赋予这本回忆录独特的魅力,那就是在对历史事件的述说中,不乏对历史经验的总结和对实践认识的理论升华,处处闪耀着引人入胜的思想火花。在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的评述中,他反思自己最初赞同的理由和做过的讲话,并未因为后来经调查研究便不再“跟风”而文过饰非。同时他也没有避讳“名人”的失误,短短几句话就使我们看到,具有高度公信力的科学家在那狂热的年代如何屈从权势并加温狂热:“有一次,毛主席问科学家钱学森,一亩地到底能打多少粮食?钱学森从纯科学道理上讲,如果把植物所接受的太阳能都转化成粮食,一亩地产4万斤是可能的。毛相信了各地亩产上千、过万斤的‘卫星’,遂提出粮食多了怎么办?”虽然后来钱学森又做了些补充说明,上海的植物生理学家更是巧妙地提出,只有栽培技术学家才有专业权威性,然而钱的说法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却已经难以挽回(第79-80页)。

实质性的政策调整无疑发生在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相对于整个中国经济改革呈现出的渐进性特点,最终成为改革突破口的农地制度变迁却是剧烈的。从杜老的叙述可见,家庭联产承包制(“包产到户”和“大包干”)首先是农民的创造。这一制度从1956到1978年间遭遇过种种政治阻力,然而历经三起三落却依然星星点点地顽强存在,说明它适应农业生产的特点并符合农民的意愿。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既是当代中国一个具有历史转折意义的大事件,也可能是杜老人生中的一个高潮。不过,当初它在高层决策中诞生的契机,并非是为着经济转型这样宏大深远的社会变革,而是出于百姓生计和国家财政的严重困难。那时候,农村贫困地区大约2.5亿人口缺粮,国家不得不每年调运救济粮,因贫困地区交通不便要靠农民长途背运,路上就吃掉多半,国家耗费很大,农民所得不多。1980年,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委主任姚依林就中央长期规划会议征求意见,杜老建议:“在贫困地区搞包产到户,让农民自己包生产、包肚子,两头有利。”姚立即表示赞成,之后又向邓小平汇报,得到邓的首肯。在编制长期规划的会议上,姚依林又把这个信息传达给与会者。虽然消息未登报也没有列入文件,但其产生的冲击力足以从贫困地区开始打破坚冰了(第113-116页)。

以往我对这段历史的感受是,包产到户制度犹如干柴烈火,几年间燃遍大江南北,释放了现存生产能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农业经济增长。从杜老的长篇叙述中,我才看明白改革初期比农业合作化时代更为复杂的局面。对这段距离目前最近的历史,他提及的人物多数有名有姓有言论,因此分外生动。从众多事例中可以看出,仅就反对包产到户的中央和省级决策者而言,有的人是因为思想受“两个凡是”信条的禁锢;有的囿于列宁和斯大林关于小农经济的理论;有的实际上是不愿否定自己以往推行合作化和人民公社的政绩;有的则是出于部门利益的考虑。于是,支持包产到户和积极推行制度试验的人们便以实事求是为原则,想方设法去说服对方。有的去农村实地考察,通过写调研报告向全党表态(第120页);有的用制度变迁前后的产量比较数据去说服重点人物(第110-111,131-132页);有的去省里做报告推广经验(第130-131页);此外,还借助国务院扩大会议向部门领导说明情况,等等(第132-135页)。在这次制度变革中,虽然也有省级或部委人员调动和领导班子调整的情况,但是完全杜绝了“文革”那种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手法,也没有任何诸如降职之类的处分案例出现。

对此,杜老在回顾组织起草五个“中央一号文件”的经历时提出的看法,可以作为一个注解:“重要的是学会等待,在重大问题上对待不同意见,要争取一致,但不能强求一致。”(第222页)我则从上述精彩的事例中注意到,高层决策与基层政治颇有相似之处。借用电影“列宁在十月”中的一句台词来说,在其中活动着的人也是普通人。他们既有出于历史使命感而对理想的追求,也有根据公职责任而履行义务的努力,还有一般人都有的个人动机。因此,我们没有理由期望高层决策者一贯正确,但是应当思考,用什么样的制度保证所有公民有效参与重大社会经济决策,用什么样的方式制衡国家权力的行使,从而尽可能减少政府决策失误对社会的不利影响。杜老在90岁生日那天的一些谈话,恰好语重心长地涉及到这一点:“我现在脑子里面有两个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放心不下:第一个是怎样减少农村人口,组织好农村人口的转移,……第二个是农民缺乏自己的代言人。”(第307-308页)

时间一晃又过去了三年。我们和杜老一起,迎来了他的第95个生日。在此,我借纪念中国农村改革三十年之机,感谢杜老对改革做出的重大贡献,并祝他老人家健康长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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