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晚”之后,小沈阳骤然走红。一些专家学者指斥他的表演“低俗”、“哗众取宠”,很快招来反击。3月20日,网易娱乐频道
肖鹰立即致电此前联系自己的“网易记者”,要求网易立即撤下这则“虚假、侵权”报道,但网易娱乐频道首页上的该标题链接和肖鹰肖像持续近1天后方才被撤下,却在第3天又重新挂上;肖鹰再次电话强烈要求再次撤下;但该报道文章一直保留到5天后(29日)才撤下。此时,这则“报道”已在网上迅速扩散,不仅为多家网站转载,凤凰网甚至专门制作了“肖鹰与郭德纲您支持哪位观点?”的调查。更为令肖鹰感到吃惊的是,近日,网易又以转载他网报道的形式,将此报道原文挂在了网易娱乐频道中!迄今,在google键入“清华教授肖鹰:郭德纲才是文化流氓”搜索,仍有3260项结果。这些报道与转载不但招致郭德纲再度开骂,并引来大量跟帖评论,其中多有人身攻击的恶语。肖鹰称自己深受困扰,他表示将保留追纠网易法律责任的权利。
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余尘认为,肖鹰的回复邮件明确表示“不接受这个采访”,当属私人通信,依照我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我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网易记者”及网易的这种做法,涉嫌侵犯了肖鹰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陈刚教授表示,自己虽不赞同肖鹰教授对小沈阳等现象的一些批评观点,但“网易实在做得不对”:依照我国现行有关法规规定,“网易”不具有新闻采访权;“网易记者”如此对待联系对象的私人邮件,实是越轨行为,“媒体不能无德无良”。他表示,我国网络新闻发展10年来已取得长足进展,但是,网络新闻由于缺少立法规范和追求娱乐效益的市场导向,表现出了不容忽视的低俗化和混乱化趋向,这不仅严重影响了网络媒体的公信力,而且也对我们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立法规范网络新闻,是一个事关社会大局的迫切的行业立法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