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比”是什么?只是英国的一个郡,德比有什么“大战”?据说起先是让两匹身长、体重相同的马比赛,后引申到足球领域,专指同城的两支足球队进行职业比赛。“德比战”之“大”在于,同城并不意味着是兄弟,反而是死敌,是星火四溅的比拼,历史恩怨的了结与再结新恨。简要而言,同城的两支队伍,要争夺共同的本地区球迷,吸引共同的本地区商业赞助,谁高谁低的背后,大有可以讲究的地方,不拼个你死我活如何可以在其他竞争中胜出?典型的同城德比战如意大利的米兰双雄,罗马城的罗马和拉其奥,伦敦城的阿森纳对切尔西。有时候,虽是同城但实力相差太远,“德比”味道就很难充足,如曼联对曼城,皇马对马竞,尤文图斯对都灵,等等,关注度要低得多。而有时,虽非同城,却刀枪俱出,场面火爆,“德比”味道甚浓,人们就扩而言之为“国家德比”,如巴萨对皇马就是公认的“西班牙国家德比”。阿根廷的博卡青年队在丰田杯赛上失利,河床队的球迷会上街庆祝,这是变了味的“德比”意识。
可以说,“德比大战”是足球游戏里的特殊看点,对局外人来说,它平添了很多媒体的热炒话题,增加了相应的门票和转播收入。是欧洲足球文化产生出来的奇花异果,它代表了某种有根源也没理由的争强好胜,它积累下很多让人玩味的体育话题。
就此而言,两个中国高手在世锦赛首轮相遇,称得上是“德比战”吗?即使在中国足球这个可怜的水平上,申花并非总是第一,国安“永远争第一”,却从来没有得过一个联赛冠军,莫非就因为两个城市的特殊地位,就能决定它们之间的比赛是“中国德比”吗?斯诺克里的颠峰对决大多是英国人之间的较量,乒乓球比赛里的冠亚军也通常都是中国人,把这种比赛称之为“德比战”实在牵强。“德比战”是水平相当、条件相近、地域相同者之间的比赛,其中还必须要带上亦真亦假、不无夸张的复仇因素。每次著名的“德比大战”之前,媒体都会找各种数据、言论来渲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气氛。
柏杨痛斥中国国民性里“窝里斗”的劣根性。“窝里斗”从形式上看是一种“德比”,本质上却有很大不同,“德比大战”是明着斗,恨不能把火点到十二分,把水煮到一百度,拼争是充满血性的,是一种有公平名义(哪怕是表面上的)、有裁判(当然可能是黑哨)的竞争。“窝里斗”通常是貌合神离者的斗争,构陷、中伤、阴损,是一种不讲规则(哪怕是表面上的)、没有裁判(即使是黑哨)的争斗。其实我们这里,少有“德比大战”的先决条件,东方文化本来就有自己化解问题的办法,不一定非要去“德比”。中超还是甲A的时候,如果一个省或市有两支球队,那么它们之间的比赛就会在联赛尽早时候就安排进行,以免末尾时在涉及到冠军归属、生死保级时,发生“同城兄弟”合谋“做”掉别人局面。今天虽然不刻意如此安排了,但要让他们恨起来,“无缘无故”地恨,也是不现实,缺少必要条件。它们之间的比赛也就称不上是什么“德比战”。
鲁迅先生一再强调,中国“国民性”里缺少竞争意识,没有复仇精神,凡遇劲敌,都愿用“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直截了当的斗争却少得稀奇。当鲁迅听说广州街上有两家商铺公然作对,大斗“迷信”的时候,他没有急于去嘲笑“迷信”本身,而是对商家公然作对的“斗法”表示了赞赏,因为他们“迷信得认真,有魄力”(〈如此广州〉读后感》)。鲁迅在《野草》里写过复仇,“复仇”者恰是受难的耶酥,而另一种“战士”式的“复仇者”,是拔刀相见的英雄,“有他们俩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之上。”“他们俩将要拥抱,将要杀戮――”。然而,这样的“复仇者”和“复仇”场面鲁迅见不到,他见到的多是“窝里斗”(估且这么归类),所以他强调,“死于敌手的锋刃,不足悲苦,死于不知何来的暗器,却是悲苦。但最悲苦的是死于慈母误进的毒药,战友乱发的流弹,病菌的并无恶意的侵入,不是我自己制定的死刑。”(《杂感》)他总是强调看上去是同行者,事实上却暗下毒手者的可恨与可怕。“倘有同一营垒中人,化了装从背后给我一刀,则我对于他的憎恶和鄙视,是在明显的敌人之上的。”(《〈阿Q正传〉的成因》)他在致萧军等友人的信中,也反复强调这一观点,认为失败的战士最痛心的不是战场上的失败,而是失败后看到同一阵营中人的窃笑。鲁迅没用过“窝里斗”这个词,不过他的这些见解实在是这一“斗争”方式的最好注释,如果我们非要如此归结的话。
“德比大战”并不值得迷信,在欧洲,传统的“德比大战”背后,夹杂着宗教、政治、民族等复杂因素。今天的“德比大战”的渲染,又有着浓重的商业炒作、利益最大化的企图。但无论如何,“德比”是外人的复仇游戏,有很多可以剖析的内质,也有强烈的游戏色彩,动不动就在我们这里强调什么“德比大战”,以为这样就和国际接轨了,实在是生搬硬套、拾人牙慧之举,徒然为平淡事物添加不切实际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