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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诗论争的文化反思

2009-05-13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刘波 我有话说
近十年来,刘方喜先生一直倾心于中国古典诗学的“声情”论研究,并出版过非常系统的理论专著《声情说――诗学思想之中国表述》,在诗学研究方面填补了一项学术空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然而,这项研究之后,
刘方喜并没有停留于原地或放弃这方面的探索,而是将这一理论范式又运用到中国新诗研究中来,继续打通了这一理论的有效性,所以就有了新专著《“汉语文化共享体”与中国新诗论争》(山东教育出版社,2009年1月版,以下所引文字均出自该书),这本专著不仅是“声情说”这一理论的延续性研究,而且颇具创新性。

在对历次中国新诗论争作阐述之前,作者用一整章的篇幅来谈论诗歌语言形式与精神之间的“不可剥离性”,并结合现代西方哲学、美学和语言学理论,对诸种概念和术语作了清晰的界定:从卡西尔和苏珊・朗格的“符号论美学”、巴赫金的“批判形式主义诗学”、伽达默尔的“语言本体论诗学”和洪堡德的“文化语言哲学思想”等入手,细解了西方诗学中的“形式理性精神”,并以此作为中国新诗论争的理论参照,直至提出了“汉语诗歌是以汉语为母语的我们的文化共享体”的这一观点,而这正是作者花大篇幅来阐释“声情”说与本土“汉语文化共享体”之间关系的深层原因。尤其是“汉语文化共享体”、“与汉语形式不可剥离的精神”等新颖理念,也是作者从“诗学人文理性逻辑”方面来切入中国新诗论争的重要突破口。

从第二章开始,作者以线性时间为序对五次大范畴的新诗论争作了详尽的梳理。首先,作者从新诗发展初期的“文白之争”入手,开始描述中国新诗论争的第一场交锋:新文化运动的领导者胡适等首创白话新诗,并与胡先?、章太炎等主张文言文的国学大师之间发生了论战,这是新文学人物在新诗现代化方面与旧文学人物在诗歌的民族性方面的分歧,即“现代化”与“民族化”之争。第三章则是从新诗是否需要格律化问题入手,分析了“新月派”同人闻一多、徐志摩等人与早期白话诗人康白情和“现代派”诗人戴望舒、施蛰存、废名等之间的论争,这呈现了新诗发展过程中“形式化”与“功能化”之间的错动。第四章是1950年代后期新民歌运动中“三字尾”与“双字尾”、“节奏律”与“声调律”这种有关诗歌“节奏”和音节的论争,到“自由化”与“格律化”的争议,最后落实到对“中国现代语言学研究”中“唯科学主义传统”的反思;这次论争连语言学家王力、周煦良等都参与进来了,由此进一步拓展了诗歌格律问题的探讨。第五章则是围绕1980年代前期的朦胧诗展开了对新诗是否接续传统的论争,三位朦胧诗的理论支持者谢冕、孙绍振和徐敬亚以“三个崛起”为朦胧诗的发展推波助澜,从而激起了一些现代文学史上诗歌前辈们的反感,如郑伯奇、公刘等人,他们均从不同方面批评了朦胧诗的“晦涩难懂”以及后来也没有弄清楚的诗歌意象艺术问题。而在1980年代后期,则又爆发了第三代诗歌与朦胧诗之间的论争。这两场论争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最终也离不开新诗的“现代化”问题,其理论立场仍然是一种先锋性的自由主义,这也是推动历次新诗论争不变的核心所在。

最后一章是围绕古典主义而展开的关于新诗问题的论争,在1990年代个人化写作突起之际,知识分子写作与民间写作之间展开了一场争夺诗坛话语权的交锋,一方以王家新、西川、陈东东、臧棣为代表,另一方面以于坚、韩东、沈奇等为代表,他们从对西方的接受与借鉴等分歧问题上解析了中国新诗是否需要“本土化”的疑问,以及“本土化”是否是中国新诗发展的最终归宿等。差不多与知识分子写作和民间写作的交锋同时发生的,还有“新古典主义”之争:九叶诗人郑敏提出了向古典诗歌传统学习的问题,这引起了一批年轻学人如许明、张颐武等的关注,他们与郑敏之间就新诗的“现代性”与“传统性”问题展开了争论。这两次论争,似乎都可以归结到“西方化”与“本土化”之争,而且最后都从不同程度上推进了汉语诗学“本土化的归位”。

在对新诗近百年发展过程中的历次论争作回溯时,作者都以双方最具代表性的论争观点为根据进行有效的解读,呈现客观、准确和公正的判断,而这应该正是现代学术所要求的实证精神。作者对历次论争作出史论结合的分析与阐释,并从中寻找出富有规律性的东西,提供给我们富有启发性的观点:“如果说,新诗史上已不乏‘意象’诗的话,那么,我们今天更要呼唤‘声情’诗,声情茂美的汉语诗歌,最能体现汉语感性形式本质的无限丰富性,也更能体现与汉语形式不可剥离的精神的无限丰富性。”诚哉斯言,作者以学术上的专业精神触及到了中国新诗所面临的困境,而这或许正是作者在专著中所要达到的一个真实目的,因为它关乎中国新诗的现实生存与未来前景的问题。

其实,在研究中国新诗论争这样的学术著作中,无论最终的论争结果怎样,最后都需要为中国新诗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建设性意见,况且任何形式上的论争,最后都离不开中国新诗中的精神因素。“汉语诗歌的人文性、民族性、现代性等问题,皆可围绕‘与汉语形式不可剥离的精神’来加以审视和会通。”所以,作者在专著中并没有陷于对形式的纠缠,而是通过智性考察和探寻真相的方式,引出了对新诗精神问题的独到看法:“诗歌声韵的‘技术化’研究绝对是必要的,但应反对‘唯技术化’的独断性、封闭性的价值取向。”就像作者所说的那样:“本书则以阐释形式本身所体现出的人文精神为己任。”这可能正是作者梳理历次新诗论争所要强调和反思的根本问题;而“重建‘汉语文化共享体’――这既是对新诗历史性缺失的一种有效调整,同时更是重视在人文建设中构建和谐中国进而构建和谐世界的现实的时代需要。”这样的结论,或许才是作者在“论争”中所贯注的真正的学术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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