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要向
我质问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那位主管出版业务的副总经理:你们为什么不来跟我联系?为什么不跟我签署担任主编的文件?为什么长达三年的时间里不给我这些印有我肖像的图书?为什么连打算出正在出哪些“世界文学名著”的策划案和书单也不提供我一份?
他的回答是这样的:我从小读您的书长大的,我敬重您,我觉得您高不可攀,够不上……另外,他说他们是和一家民营公司合作,他以为那家民营公司跟我代签过由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合作出由我主编“世界文学名著・名家导读版”的文件。但他所说的那家民营公司并没有跟我签署过与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有关的任何文件。他既然跟那家民营公司如此大规模地合作、利益共享,就应该一起来跟我联系争取跟我签约,或至少督促那家民营公司代他们签约,为什么竟然连这样的事情都不做,瞒着我把65种冒我名主编的“世界文学名著・名家导读版”出版发行,有的已经是第九次印刷,发行量累计怎么也已经超过百万册了!一定有人以为我挂名这套书主编得了许多钱,但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并没有给过我一分钱的主编费!
王先生从正规书店买到的由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出版的《爱的教育》上印着我主编,他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提起诉讼,将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和我作为共同被告,是可以理解的。有关法庭立案审理,也是合理的。今年6月5日我已应传到法院见到此案法官,跟他说明了情况。我在丧妻之痛仍浓时,又遭遇这桩官司,而且发现自己竟被人欺瞒侵害到如此地步,真差点气背过去。但我一定冷静下来,接受人生赋予的百味。王先生的译文是否被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侵权,相信法院会有公正的调解或宣判。但我在这件事情上的无辜,是必须辩白的。我咨询了接待我的法官,他说我遭遇到的情况,还不属于著作权范畴,如起诉还不由知识产权庭接案,应属于肖像权、姓名权等方面被侵害,需到民事庭立案。其实我现在只求安静。虽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但当务之急是从丧偶的痛苦中自拔和保重身体。我期盼社会各方面明了真相,即使不能给予我帮助,至少不要就此事给予我更多的精神干扰。同时,我也希望有关主管部门和舆论界,能通过对这件事的追究和分析,把目前出版业里所存在的为了赚钱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的病症,好好诊治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