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考虑到这么多文学界、文学理论界人士在极“左”年代的不幸遭遇,这样的顾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这种共识却是以特定时期的特定中国经验为基础的,并没有从学理角度予以认真审理。它对“政治”、对文艺学和政治的关系作了以特定经验为基础的狭义理解,把特定时期、特定语境(极“左”时期)中的“政治”理解为普遍意义上的“政治”,并进而把特定时期、特定语境中的文艺和政治的关系普遍化为文艺和政治的常态关系。
拙著《文学理论的公共性――重建政治批判》所要反思的就是对政治的这种简单化理解,并探讨重新理解政治的可能性。其论证可以概括为:在极“左”时期,所谓“政治”指特定的党派政治乃至政策,所谓文艺学的“政治性”实际上是指文艺学的知识生产必须为主流意识形态政策服务,其本质是主流意识形态对于文学研究和文艺学知识生产所实施的控制。显然,这种特定时空语境中产生的文学和政治的关系并不具普遍有效性,据此得出的文艺学自主性和其政治性不能共存的观察同样不具普遍有效性。
文化研究、文化批评以及女性主义批评、少数族裔批评等西方新兴文学批评的出现和繁荣并未导致西方文学理论知识生产自主性的丧失,也未导致类似中国极“左”时期对大批文艺学知识生产者的政治迫害;相反,这些极为活跃的所谓“政治批评”极大地激活了西方的文学知识生产,使之呈现空前繁荣的局面。这足以证明政治化文论的流行与文艺学知识生产自主性的丧失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
当然,上述观点的逻辑前提是对“政治”这个概念的不同理解。在我国文艺学界,“政治”的含义是非常狭隘的,它基本上被理解为是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文艺创作和研究与政治的关系也被狭隘地理解为和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意识形态政策的关系。这样的理解在中国的特定语境中自有其历史原因,但却长期制约了我们对文艺与政治关系的思考。扭转狭义“政治”视野的途径之一是引入阿伦特的政治理论。阿伦特认为,政治就是公共领域中人的言谈与行动,是行动主体通过这种言行而进行的自我彰显。政治实践必须依赖作为民主平等的对话场所的公共空间的存在。这是一个没有支配和宰制的平等对话的空间。
这样的理解使得我们对解放后30年、特别是极“左”的“文革”时期的文艺学得出了全然不同的观察和解读。我们发现,我国这个时期的文艺学知识生产既是极大地(党派)政治化的,但(在阿伦特的“政治”意义上)又是空前地非政治化的。说它政治化,是指特定国家形态和社会文化形态中的政党政治始终控制着文艺学的知识生产;但由阿伦特的政治理论观之,由于这种特定的政党政治推行高度一体化、一元化的集中指导,因而恰恰取消了中国公民的政治参与能力和政治生活的公共性品格。与此相应,极“左”时期高度政治化的文艺学知识生产也就几乎完全不具备阿伦特意义上的“政治”品格:多元性和创新能力。
不同的个体都带着自己不可化约的差异性进入公共领域,这种同时在场而又保持多元性和差异性的状态,是公共领域的重要特点。公共性的本质是各方视点的不可化约的多元性,尊重差异性和多样性才能保证公共领域发生的对话是平等、民主的。我们在极“左”时期的文化界看到的恰好是政治性和公共性的极度萎缩,尽管它采取了政治运动与公共事件的方式。
由是之故,我们在分辨文艺学和政治的关系或文艺学知识的政治维度时,首先要分辨,所谓的“政治”是什么样的政治?是极“左”时期的政治,还是自由民主的政治?是允许文艺学有自主声音的政治,还是不容忍这种声音的政治?不是普遍一般的“政治”本身会导致文艺学自主性的丧失,而是极“左”的政治才会、也必然会导致文艺学自主性丧失。极“左”的文革时期文艺学的灾难不能简单地说成是它的政治化。毋宁说,灾难的真正根源在于文艺学不得不按照规定的方式“政治”化,在于文艺学知识生产者没有不为特定“政治”服务的权利,更加重要的是,没有为不同的政治服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