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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氏思想的中国流播史

2009-12-09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孙国东 我有话说

尽管享有“在经济学界自亚当・斯密以来最受尊重的道德哲学家和政治经济学家至高无上的地位”,但哈氏在中国命运因人们对待计划经济态度的不同而浮沉。

  《哈耶克社会理论》、

《哈耶克法律哲学》,邓正来/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第一版,32.00元/28.00元

无论是对作者本人,还是对中国而言,哈耶克(1899-1992)1944年出版的《通往奴役之路》一书都具有特别的意蕴。哈氏在该书中发出的警示,不仅奠定了他在20世纪最大的意识形态之争中的特殊地位,也使其与计划经济模式及其实践转型结下了不解之缘。

尽管哈氏是“20世纪最重要的自由主义理论家”,享有“在经济学界自亚当・斯密以来最受尊重的道德哲学家和政治经济学家至高无上的地位”,但自由主义辩护士这一过于鲜明的身份不仅常常让人遗忘了他作为自由主义理论家的身份,而且始终使其在中国的命运因人们对待计划经济的态度的不同而不同。

1949年前的中国与1949年后的中国台湾

据笔者所知,周德伟(1902-1986)可能是最早引介哈氏思想的中国人。作为哈氏在伦敦经济学院的弟子,周不仅于1937年后利用湖南大学经济系主任身份及其创办的《中国之路》平台几乎同步地向学生和大众传播哈氏思想,而且对汉语世界哈氏思想的译介和研究作出了奠基性贡献。

继周德伟之后,蒋硕杰(1918-1993)于1937~1945年跟随哈氏获得博士学位。作为华人中首位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提名的学者,蒋先后任北京大学教授、台湾“行政院”经济顾问、中华经济研究院创院院长等职。学界公认,他基于哈氏思想建立的货币金融理论为台湾1950~1970年代的经济转型,甚至亚洲四小龙的经济腾飞做出了突出贡献。

作为深受周德伟影响的后学,殷海光尽管与周无直接师承关系,但他不仅通过后者接触到了哈氏,而且以哈氏理论为主要渊源成为胡适之后台湾最著名的自由主义者。1953年,他在周德伟的建议下将《通往奴役之路》译出,在当时台湾最著名的自由主义阵地《自由中国》杂志上连载。该书使台湾开始寻求建构适合台湾的自由社会秩序。其后,由于周德伟和殷海光等的努力,哈氏思想几乎在台湾同步传播。继早期关注哈氏《通往奴役之路》一书的反极权主义后,台湾思想界于1960年代后也随着哈氏《自由秩序原理》、《法律、立法与自由》等的出版,开始结合中国文化传统关注自由秩序的学理建构。其后,作为哈氏和殷海光共同的学生,林毓生(1934~)在哈氏、周德伟、殷海光等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命题,在汉语学界产生了广泛影响。

1980年代以后(特别是1990年代以后),随着海峡两岸文化交流的深入,台湾的上述成果也对内地的哈氏研究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三段论”:哈氏思想在内地

尽管潘光旦早在1946年就曾在其政论集《自由之路》中提到了《通往奴役之路》一书,但随着“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意识形态观念取得支配地位,哈氏在相当长时间的中国内地几乎成了反动言论的代表。

与对待计划经济的态度转变相一致,哈氏思想在内地的引介大体上经历了这样三个阶段:

1950~1970年代末期的“内部阅读”阶段,代表人为滕维藻(1917~2008)。1958年和1962年,滕分别翻译出版了哈氏的《物价与生产》(上海人民)和《通往奴役之路》(商务)。但这两本书都是作为“内部读物”出现的,不仅印数少,而且只在高级官员、高级知识分子等非常有限的范围流传,因此影响不大。

1980~1990年代初期的“零星评介”阶段,标志事件为经济学界对哈氏的零星评介。随着改革开放时代的到来,特别是随着国家对计划经济模式的反思以及对商品经济、市场机制认识的深入,首先从经济学领域开始零星地评介哈氏思想。哈氏《通往奴役之路》等著作开始在普通经济学者中传播,评介哈氏经济思想的论文开始出现,哈氏经济学代表作《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贾湛等译,北京经济学院,1989)译出,并在思想界产生较大影响。

1990年代中期以后的“系统引介和研究”阶段,代表人物为邓正来(1956~)。1992年后,哈氏译介和研究开始在中国成为“显学”。依高全喜之见,当下中国的哈氏研究主要有三种路径:第一种是以邓正来为代表的知识社会学路径,其强调哈氏的那种理性不及的知识论,然后追溯哈氏的整个社会观,把法律、政治放在他的社会系统中加以研究。第二种路径以秋风等为主要代表,其主要以自由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来解读哈氏,从其哈氏理论中提取一些与自由主义价值相关联的法治观、自由观、市场经济、自生秩序等加以发挥。第三种是他本人的政治哲学路径,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如何构建一个社会的政治与法律制度;第二是政治与法律制度背后的正当性问题。但邓正来在内地所有哈耶克研究者中无疑是“用功最勤、成就最大的”(季卫东语)。正如李泽厚所言:“邓正来认真介绍哈耶克,很不错”;“邓比好些所谓自由派的风光人物要读书多一些。我讲的‘书’主要是指西方的。”他不仅翻译了《自由秩序原理》(三联,1997)、《法律、立法与自由》(主译,大百科,2000)和《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三联,2004)等200余万言的哈氏代表作,而且撰写了共计60余万言的研究文章,集中收录于《哈耶克社会理论》和《哈耶克法律哲学》(复旦,2009)。此外,冯克利等翻译的《致命的自负》(中国社会科学,2000)和《经济、科学与政治:哈耶克论文演讲集》(江苏人民,2000)等也丰富了哈氏研究的视野。中国学人、特别是邓正来对哈氏的大力引介和深入研究,为高全喜、张曙光、秋风、汪丁丁、徐友渔、秦晖和张维迎等将其阐发为自由主义的主要理论依据奠定了基础。

晚近:“自由主义”面临破产?

哈氏思想和自由主义1990年代在中国的兴起与后冷战时代计划体制的实践转型和全球化进程密切相关。事实上,1970年代末以来,以哈氏为主要理论渊源,以私有产权论、市场万能论和政府失灵论等为主要倾向的自由主义已随撒切尔主义和里根经济学而登上历史舞台。随着冷战结束和华盛顿共识的形成,自由主义逐渐意识形态化并主导着后冷战时代全球化的进程与性质;但随着全球两极分化问题的日趋严重,特别是随着晚近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它正面临着破产的命运。

中国的自由主义论者多将哈氏思想和自由主义视为推进市场经济改革、特别是中国民主转型(以小政府为模型的宪政建设)的理论依据,但就经济改革而言,他们却没有看到:一旦缺乏必要的宏观调控,自由主义的市场原教旨主义取向只会造成能者通吃、弱者出局的局面;就民主转型而言,他们也没有对真正属于中国的迫切理论问题进行深入思考:我们所需要的民主模式就是西方式的吗?如何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进民主转型?如何回应孙中山早就意识到的一个难题,即在一个缺乏民众参与传统的国家实现宪政?如何回应孟德斯鸠和卢梭等西方思想家没有解决的一个难题,即在一个多民族的、具有世界责任的大国进行民主转型?等等。

显然,在社会正义诉求和民主化诉求的双重压力下,如何超越自由主义范式(甚至与之对立的新左派)实是时代抛给我们的历史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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