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克扬,哈佛大学设计学博士。致力于城市和景观设计的研究、实践,曾策划《巅峰:当代亚洲艺术的群像》、欧罗巴利亚中国园林展等展览,并有《从废园到燕园》、《透明石》、《长安的烟火》等艺术、文学作品发表。
法国巴黎戴高乐机场候机楼,暖色调而富于装饰意味的机场地坪,使得每个旅人有回家的感觉
因为常年在国外奔波的缘故,一个人枯坐在候机大厅里是常有的事儿。有天在检票口实在没了事做,突然心血来潮想统计下自己究竟都在哪些安检通道留下过身影,这一下倒是发现自己去过不下三十个不同的机场,航班主要是美国和中国的,但也包括很多次欧洲和亚洲的飞行;在国内,我曾经在哈密这样的小机场候过机,在国外也曾坐过极小极小的飞机,在茫茫雪夜中,向着我完全不能想象的陌生终点颠簸而去……
约摸十年前,也就是二十五岁时跟随大潮“被留学”之前,我并没有坐过飞机。
十八岁之前,我甚至连长途火车也没有坐过,有限的几次出门都是和全班同学一起。我的家乡是中国东部平原上一普通小城,那里人烟稠密,人们过着一地鸡毛的日子,素无远志,普遍缺乏地理常识。实事求是地说,在被告知各种交通工具的使用方法之前,我等后知后觉的外省青年眼中的世界就是那么点大小的。
混迹于艺术圈、设计圈的西方人正好相反,全部都是“世界公民”,我曾经问及一位平素里甚是高傲的美国人为何喜欢香港,他的回答却是:住在这里够方便――方便来,但更方便离开。这决绝的心态在西方社会或许并不少见:很多美国孩子在岁数不大时就会结伴出门,远的像少年艾略特、菲利普・约翰逊那样作横渡大西洋的常年欧游,就近的,会拎着包随父母开房车四处停泊,或是自己捏着几个美元混“灰狗”。对有航海传统的西方人而言,“在路上”的经历是“壮游”的一部分,是培养无羁的“天下”观的好机会。
相比他们,甚至相比一些中国的朋友,我的适应力都算是够差,耐心也极少。或许是因为早年这种巨大的反差,近年来,我对如此剧烈的“移动”总是有些不适应,夜晚在记不住名字的小旅馆醒来,有时会好一阵才想起自己身处何方。我出门多半是因为办事所需,并不是一个天生的旅游者,或是职业旅行家,从来没学会、也不善于规划自己的行程。“第一次”的兴奋多少是有的,但很快就会被更广大的疲乏和紧张所淹没。
某些去过一天的地方通常会让你念叨一辈子,呆过一辈子的地方却永远不想提起,这或许是“生活在别处”的一般逻辑。但是,仔细追究起来,大多数异域故事的“真实”是值得怀疑的,“别处生活”的冲突和想象难以在一种前提下共荣。那些在每处作千年一叹文章的,除了作者感情丰富,体力充沛,大多数时候终究是为了到此一游的立此存照而买门票。而如我这等浮光掠影,至多只能搜罗来些许记忆的碎片,那情形很像在我去过的某些山城,比如瑞士洛桑,韩国首尔,黑夜中迷途的我常会毫无头绪地奔走,兜大大的圈子,但是只能持续地环绕,无法真正地进入。
久而久之,我发现自己竟然天生就适合这种“泛读”。大多数时候,人们本能地反感观光客体验生活场所的方式,反感只是以新奇见闻为吸引眼球招徕读者的卖点。可是我不得不说,这种多少带有道德优越感的、对于“深度”的癖好,对于旅行者而言是种不易想象的奢侈,也许并不真地有什么必要。关于一个“地方”的写作很容易变成一本字典般的旅游手册,只能查阅,无法浏览――我讨厌这种方式,因为很少有人会去像读小说一样“读”完一本旅游手册,除去卯着劲儿作文化之旅的名家,普通人大概还都是怀揣着故事上路的,散漫的思绪和同样散漫的空间,如此媒合不同的结果,使这样的故事像《一千零一夜》里的迷宫,永远不会有一扇“正确”的门。
旅游团编排的路线大概像是童话故事,动听而相当简单,听起来,自相矛盾的“深度浏览”会是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以偏概全是旅游者的天性。
有限的生命并不能穷极世界的奥秘,在本地过活了多年的细心观察者,他们的“细节”也还是相对的。例如,即使AIA(美国建筑师协会)指南厚达一千页、数百万字的描述,对纽约的描写到底也还是“浮光掠影”罢了――这正是乔治娅・奥基芙(Georgia O'keeffe)画作旁的签语:“人们无法依据纽约的面貌描绘它,对这座城市只能直抒所感。”(One cannot paint New York as it is,but rather as it is felt)(《无题(曼哈顿)》)从这个意义而言,生活在哪一个地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记住的是它的名字,还是它的戏剧。
无论是单纯对于繁华的爱慕,渺小对于巨大的调侃,还是混乱对于秩序的颠覆,对我而言,一切空间经验都难免是不可言喻的,急着找到去路的人也就脱离了他可能有的最好体验。在旅行中唯一不变可靠的导向就是迷失;一个场所异样的亲密感,却使你在不经意中疏离于人群之外。这悖论并非玄言或臆想,当你不再将城市和建筑看作形式游戏或孤立的艺术品,而是某种形式的社会宣言时,一切抽象或综合都已不够有效和丰饶,诚如路易斯・苏立文所说,那势必会使得清澈的批评眼光变得云山雾罩。
卡尔维诺(Itano Calvino)的《看不见的城市》同时揭示了适量的纪实和虚构。要了解他的城市,仅仅走马观花是太浮皮潦草了,但是一味地沉溺于其中却也于事无补。明白了这样的道理,在寻访的时刻你就会眯起眼睛,接着后退几步;或者,你会脱卸大队,放任自己,暂时迷失在陌生的面孔中间……将这些隐隐约约的线索连接在一起,你会踩出一条模糊的小径,这样的道路未必会和其他人混同,但是却是条更明晰的,对你自己更有意义的道路。
对于别处生活的讲述不可避免地涉及它的某部分“事实”,但我并不希望流露出某种“事实”拥有者和目击者的骄矜,我更想讲“故事”,这样的故事不大会是格林童话,但也绝不是网上google来的旅游手册,它绝非全然虚构,但也别把它们真地当成是你的旅行攻略。选取几个有趣的时空片段,它们是万花筒里打碎了、又顺序连接起来的镜像――米歇尔・福柯曾说过,这样的镜中本来就是“他乡”(heteropia),它有这样几个特征:它是真的“你”,但又只是一种“你”的代替品,与你的肉身并不混同,它并不占据任何物理空间,但是在镜中对称的那一侧,它分明是一个因为有了“你”,才变得明亮生动起来的世界。
由此,我们将由印象中的吉光片羽,下降到茫茫人海和渺渺人心的深处。讲故事的冲动原生长在历史(his-story)里,因为历史也是无数人生经验的总和。
――但是这故事首先是“他的故事”,是陌生的故事,是镜中世界的折光。这样故事的寻常章彩,也揭示了一般物理空间对于人可能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