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自己的专业,笔者系统地阅读了丛书中的《宋代经济史讲演录》一书。该书是由著名宋代经济史研
本书第2页讲到“清王朝倒台前夕,梁启超先生在1905年就发表了《中国历史研究法》,就是新史学的标志,梁先生也因此成为新史学的前驱、先锋。”这句话有两处失误之处。
第一,梁启超先生的《中国历史研究法》不发表于1905年,而是于1922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1933年6月,商务印书馆又将梁启超在清华国学研究院的讲稿整理成《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一书出版。
第二,“新史学”诞生的标志也不是梁启超的《中国历史研究法》,而应是梁启超的另一篇文章――《新史学》。《新史学》一文最早发表在1902年的《新民丛报》上。全文共分六节,即中国之旧史、史学之界说、历史与人种之关系、论正统、论书法、论纪年。梁启超在文中指出中国的旧史学有四蔽、二病、三恶果,即“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知有陈迹而不知有今务”,“知有事实而不知有理想”四蔽;“能铺叙而不能别裁”,“能因袭而不能创作”二病以及“难读”、“难别择”、“无感触”三恶果。因而号召学界进行“史界革命”,创立“新史学”。现在史学界普遍把梁启超《新史学》一文视为“新史学”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