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草木》,周宁著,商务印书馆2009年10月第一版,28.00元
多雪的冬天迟迟不肯离去,我想我还有机会,再说初雪开始的故事。
多年的编辑生涯,我一直期望
《人间草木》并不是一本“学术著作”,却以非学术的方式把学术的问题说清楚了。人们不难想象像马礼逊柏格理这样的传教人生是如何感人,但却难以理解在他们个人遭遇背后隐藏的历史与命运玄机。现代西方将传教与殖民扩张捆绑在一起,一半天使一半野兽;上帝的意志怎能通过鸦片商贩与帝国远征军的手实现呢?传教事业被传教方法陷害了。我从来就怀疑学术是唯一的思想形式。现在有了证据,历史中许多思想都不是用当今规范的学术论文或专著表述的,但毫不妨碍其深刻与系统。书中的有些格言化的论述是值得铭记的:“只有正义与爱达到绝对统一时,传教才能将慈爱与感激统一起来。基督教与启蒙哲学都没有解决爱与正义之间的关系问题。基督教教义主张无条件地爱他人,在爱他人与正义之间没有做任何区别,极端的问题就是放弃正义。既然世间发生的一切都是上帝的意志,那么一位真正的基督徒就应该无条件地、绝对地爱这一切。基督徒的谦卑意味着既然一切苦难与不公都是天意,那么人的抗拒是没有意义的;既然消除苦难与不公同样是天意,那么个人的努力也是没有助益的。启蒙哲学追求绝对的正义,极端的问题就是放弃爱。既然世界的原则是理性与正义的,那么所有的人都应该无条件地、绝对地尊奉理性与正义,任何人的抗拒都是没有意义的;既然理性与公正是绝对的、主宰一切,个人在理性公正原则下的一切努力都是可以接受的。”(第37~38页)
《人间草木》虽不是一部“学术著作”,但这却丝毫没有妨碍它的“思想”含量。我读书的尺度是智慧与趣味。《人间草木》与一般学术著作不同的,恰在于它的智慧与趣味。作者选择的四组人物,有的在国内已有不少传记,遗憾的是这些传记只关注传主的“行动”,无法触及他们的心灵,《人间草木》的意义在于“刻画心灵的形式”。苏曼殊和李叔同,这两位在现实生活中失去“现实性”的人,分别走向人生的审美境界与宗教境界。所谓“审美境界”是一种“自我诗化”的人生,包括三重体验:一是自我在现实伦理秩序中的“失重”;二是自我在感性审美的想象世界中“放纵”;三是自我在虚无与永恒中“落空”。面对生存的非现实性的痛苦,人生有两种选择:一种是进入审美境界,一种是进入宗教境界。进入审美生活的人,一生不得安宁,一死难以解脱;弘一法师则从彻底的绝望中了悟生死,毅然决然地进入宗教境界,也同样经历了三种境界:“决绝”、“持戒”、“圆觉”。弘一法师在戒修苦行中找到了思想的宁静,身心的幸福。不堪生命之轻的人难当死亡之重,担当生命之重的人,将受享死亡之轻。死亡最终到来的时候,竟轻如一声叹息。弘一法师活出大境界。世外高僧,世间光荣。
曼殊和尚在审美境界,弘一法师在宗教境界,为我们活出了“人”的样子。
在经历了近20年的编辑生涯后,我终于遇到一本自己中意的书。编辑这本书,我不仅跟随作者的文字反思过人生的各个“严重的时刻”,对生命的意义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而且,还体验到编辑职业中某种诱人的神圣感,与书中的“人”一同生活。我喜欢作者写李叔同的那种温润清俊的感动。更吃惊他把托尔斯泰和马克斯・韦伯放在一起写,这是他的“奇想”,需要一双慧眼。把托尔斯泰和马克斯・韦伯牵连在一起的问题是祛魅后的现代世界里,知识分子的生存使命是什么。托尔斯泰伯爵有意无意间试图成为最后的圣徒,马克斯・韦伯在托尔斯泰身上,同时看到令人敬仰的神圣与令人同情的可笑。马克斯・韦伯关于托尔斯泰的思考包含着他关于人生的“最深层的体验”。很可惜是他并没有直接表达过这种“深层体验”,因为心灵的内容本身就不是他的专业形式可以表达的。在生死大义面前,托尔斯泰提出人应该知道什么,韦伯提出人能够知道什么,二人的根本差别就在这里。
或许生命的意义或者生死大义根本就不是现代学术的问题,学术可以拒绝思考,否则就得非学术地思考。《人间草木》是一种写作的历险,作者尝试一种另类的“思想的形式”。现代是“生命在理性中过冬”的时代,因为世界已被祛魅,问题是在没有先知的时代里,人如何自由、有尊严、乃至幸福地生活?韦伯答案是,必须拒绝“先知的诱惑”,做理性范围内可以做的事,让自己的头脑变得逻辑清明,或者,干脆放弃理性,在私人领域里进入纯粹彻底的信仰,复活人类古老的温情与激情。最初读这一章的时候,我头脑里不断出现这样的疑问:作者是谁?写这本书的周宁,内心究竟是更近托尔斯泰,还是马克斯・韦伯?或者,两个人同时或不同时间寄居在他的人格里?他能感受到这种矛盾或者忍受这种断裂吗?如果能,他将失去真诚;如果不能,他将失去生命。
《人间草木》并不是人物传记,而是人物的心灵传记,一般传记强调的是个体人物的独特性,而《人间草木》关注的是人的内在生活的深层内容,人性中最隐秘的部分,某个“严重的时刻”内心经历的最具戏剧性的冲突。最后一章既是书中人物心灵的困局,又是作者写作理路的困局。梁济死于实在,王国维死于虚无,梁济重生重死,因为他相信生死是有意义的,死前无限留恋,反复说明;王国维轻生轻死,已经看透生死虚无荒诞,死前无所牵挂,更不屑多言。可是,死亡是否有意义或者能够拯救生命的意义?我不确信,我猜测作者自己也不确信。这让该书最后的“光明”显得苍白,作者看到的是阳光还是烛光呢?总要有个结论,即使勉强与虚弱。我曾反复猜测作者所说的那种“静谧的激情”。那究竟是一种什么境界?
许多人说这本书苦,我却逐渐品味出历尽苦难后平静的幸福,那是天赐的甜美。马礼逊和柏格理是幸福的,他们在世俗世界里完成了神圣的使命,告别这个世界时,一切已经圆满。苏曼殊和李叔同都曾经历过现实生存的焦虑与恐惧,分别走向人生的审美与信仰境界,审美者执著生死,信仰者觉悟,最终进入澄明与安宁的世界,有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感动。躺在小火车站里的托尔斯泰与自家卧室的马克斯・韦伯,经历过折磨人的圣徒的激情与智者的思考,最后的时刻分外宁静。还有,最后一夜的烛光下的梁济与最后一夜酣睡中的王国维,都已经是真正自由的人,无所忧虑也无所畏惧了。
这是个多雪的冬天,一直延伸入春。不知什么时候,屋外的雪花静静地长大了,纷纷扬扬,如梨花桃花般,在风中飞舞。我打开所有的窗,狂吸那带着天际灵性的清新空气,努力忘记生活中的痛苦与不堪,突然,这一刻,我依稀懂得了什么是所谓“静谧的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