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尚不知道怎么赚钱。过去十年,发达国家出版行业已经基本完成了产业转型。2009年,爱思唯尔数字出版销售收入已经达到其销售总额的75%以上,施普林格达到55%以上;培生、麦克劳・希尔等以教育读物和教材为主要出版物的出版
中国出版行业尚未形成数字出版的盈利模式,实实在在地说,在数字出版方面,几乎还没有个体没有实现盈利。中国科学出版集团销售收入达到将近11亿,数字出版方面的收益只有数百万,连5%都不到,还仍然处于探索和摸索阶段。我不认为中国数字出版非常落后,据新闻出版统计数字,2009年数字出版销售收入已经达到700多亿,我认为这个统计数字比较广义,是由IT公司、互联网公司(同方、万方)等共同做出来的,实际上,来自于传统以纸印本作为载体的数字出版只是达到10几亿,今年我估计会突破15亿,中国出版行业仍然处在转型的初期。
目前,我们的数字版权开发和销售形式还非常简单,版权产业链没有得到有效延伸,出版企业尚不知道怎么赚钱。中国出版行业目前仅仅靠出售内容盈利,而且内容加工还往往委托数字出版商或者IT公司。
同时,创作者、出版商、传播运营商和消费者之间利益分配机制尚未成熟。利益分配既存在创作者和出版商之间的利益分配,更主要的是传播运营商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还没有行业公认的分配准则。我们的消费者宁可花30元买一本纸本书,也不肯支付10元买具有同样内容的电子版或者数字版权下载。运营商虽然经常号称内容为王,眼下看来还是渠道为王,移动跟出版商的分成是四、六,移动拿六,出版商拿四。最近汉王科技的老总推出一个新政策,二八分,出版商拿八,汉王电纸书取二,这似乎是一个进步,有点体现内容为王的意思。但是,总的来说,在市场中、特别是消费者还没有充分认可数字版权的价值,利益分配机制还是没有成熟起来。
其三,版权资源传播和营销的环境亟待改善。关于版权的保护、关于版权的登记、关于出版商和作者之间权属的划分,目前急需国家建立政府主导机制,或者由行业协会建立一整套机制。
出版企业数字化技术应用水平较低,转换成本较高,急需建立行业和国家标准,实施全过程数字出版。目前,数字技术已经贯穿数字出版的各个环节,但是我们只是把它作为工具,甚至计算机排版也仅仅体现了打字机功能,还是围绕纸印本图书出版,如果作为数字化版权和内容加以传播,还需要进行二次加工才能进入数据库,无形中提高了数字化成本,也延长了数字化周期。以数字化为主导,根据需要进行纸质本的印刷,我们的出版行业、我们的出版企业还需要加大投入,提升这方面的工作。中国出版行业在数字出版、数字版权时代收入很小的原因是,大家看不到未来2-3年会实现大的盈利,能够支撑下一步经济的增长,怎么办?我们要制定数字版权的经营发展战略,在这个产业链中,我们到底是什么角色,明确自身定位,明确哪一段是我们的主营业务,哪一段是我们的盈利空间,必须明确自身长远定位和战略目标,才敢下决心、敢于投入,坚持下去,直到迎来变革。
现在整个数字技术应用,还属于纸印本书刊的印刷合法性,现在应该围绕数字版权内容构建数字技术的加工系统,实施全流程的数字化加工。
传统出版企业应加强和IT企业、网络服务商的合作,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上下游的合作。中国出版行业在转制以后面临着被整合的可能,在这样一个发展阶段,从爱思唯尔等国内外先进公司的经验来看,他们走过的道路就是与IT公司整合。同时,应拓宽数字出版内容版权的载体和经营模式,以内容为基础,延伸数字版权产业链,提升内容的附加值。仅仅卖数字内容,只是能够取得加工内容的成本,而且这个成本还要分给创作者,如何提升内容的附加值?国内外已经有很好的实践,比如《哈利・波特》、《杜拉拉升职记》这样的一些文学作品,利用数字版权的传播带动了影视作品和商品广告形象的附加值,《杜拉拉升职记》围绕跨媒体运营内容和品牌,已经实现3亿的销售,计划在未来三年还要实现10个亿的销售额。目前科学工作者应用学术期刊、应用科学专著已经不再是过去的方式,他们通过集成方式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搜索、进行链接,这些服务就是我们利用以内容为基础的增加服务的典型模式,发达国家的经验已经给我们提供了可以借鉴的内容,以内容为基础,应用软件技术、应用搜索技术全方位的向科学工作者提供服务。
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作为出版商、作为创作者,对于零星的盗版要有一定的容忍度。回想微软操作系统的发展,如果微软没有大量盗版,也就没有微软操作系统和Of鄄fice的广泛使用。虽然去年美国一些主流媒体包括纽约时报宣布他们在网上要采取收费,但是直到现在,我仍然没有看到他们付诸实践。市场培育过程中一定要支付一些成本,成本中包括适当的、适度的,甚至在一定时期的盗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