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系氏家》是一部好看的小说,我几乎是一口气不歇,用一整天时间废寝忘食地读完它。然而,阅读的平滑流畅并不意味着文本的一览无余。我首先要强调的是这是一篇内蕴很丰富的作品,隐伏于其中的沟壑无论是在阅读之中还是掩卷之后都引起了我的思考。在这部小说中,最吸引我的是对于乡村芸芸众生的命运叙写,人对命运
小说中母亲兰英应该是最核心的人物形象,她激烈地反抗自己的命运。兰英的两次借种,驱动力来自于潜意识层次的情欲或曰性冲动,但这同样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借种生子也是兰英试图掌控自己未来人生的努力。兰英对于借种对象的选择也是别有意味的。选择公社秘书,包含着兰英改变身份的渴求,这种渴求源于乡村社会对于知识与知识者的崇拜,对于文明本能的向往――“中学毕业”、“吃国供”、以“写材料”为业的公社秘书显然是来自另一生存空间的乡村社会的“他者”,公社秘书的血脉在兰英儿女们身上的存在,是他们身份的象征性或曰想象性的改变。对于“土匪”长盛的选择,则更多的来源于其身上的“匪”气――狂野的生命力,源于一种力的崇拜,隐含着女性获取强有力保护的渴求――病态的不健全的矮子七星似乎是无力提供这样的保护的。
然而,兰英的所有努力都失败了。女儿秀娟终身未嫁,来自城市的知识者的血脉在乡村社会中是不能生根发芽的,试图通过城市文明获得自我救赎显然是种幻想。儿子福元的不育意味着长盛的匪气同样不能延续。事实上,长盛身上的匪气,本身就是徒有其表,是种本不存在的幻像。“长盛是在吹牛,他当过土匪不假,可只是给土匪喂马的小喽罗,那时他才十几岁,家里人都饿死啦,为了一口饭吃上山当了土匪,不到半年,那个土匪窝子被解放军剿灭了,他这个小毛贼被教育了几天,就解放回家了。长盛讲的都是当年那些老土匪讲给他的故事他在这里卖嘴,就是图个热闹换几根烟抽。”长盛身上的狂野与生命力其实是用他自己的嘴叙述出来的,而这种精神气质的来源是老土匪讲给他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不是长盛,也未必是老土匪,或许老土匪也是从更老的土匪那儿听来的,这样的故事仅仅是个一代一代口口相传的遥远传说。这种徒有其表不具内涵的精神气质只能给人以某种虚幻的精神安慰,却是没办法传承的。小说写长盛为了获得兰英的欢心,把牙刷得惨白,戴了副没有度数的平镜,已使自己“文气”一些,这样一种文弱其实才更是长盛本真的精神气质。外表迥异的梁秘书与土匪长盛在这点上是相通的,野性与生命力的缺乏,骨子里刚性的散逸是中国“父系”的秉性。外表强悍的长盛没为兰英提供任何保护,相反却在文革批斗中出卖兰英以自保。兰英母子的保护神反倒是兰英从未寄予希望的矮子七星,这不能说不是命运对兰英的反抗的一种嘲讽。
如果说,兰英的反抗更多的是种自我救赎的话,其如菩萨一样的女儿秀娟的反抗却具有普渡众生的味道。秀娟宁愿背负被宾宾和强欺负的黑锅,也不说出两人乘自己醉酒偷走自己七千元钱的真相;秀娟为了让连喜在村里办厂以使全村人致富,不顾母亲兰英的强烈反对让出了住了多年的老磨坊,而秀娟向连喜提出的条件却没有一项与自己有关:让家境十分困难却信“土教会”的莲、名为搓澡实则作暗娼的彩霞和丈夫被枪毙的宾宾媳妇去工厂做工。然而这样一种无私的拯救结果却与其初衷是背道而驰的:秀娟善意的隐瞒并没有使强和宾宾良心发现,相反被偷的七千元钱却成为他们去南方的资本,而正是这次南方之行,使得宾宾走向不归之路――因抢劫被枪毙;宾宾媳妇进厂之后,在一个“大太阳烤得村里没人的晌午”,被连喜留下来打理厂子的“村里一块长大的两个相好的”“轮着睡了”,并且“从此就和那两个明着好上了”,因之气死了她婆婆巧香。秀娟本来希望办厂能挽救彩霞们,但结果却造就了另一个彩霞;而秀娟多方努力办起来的纸箱厂给南无村带来的是祸是福,也是一个问题。在小说将要结束的时候,土匪长盛跟兰英说“这女子跟了你了,要是跟了他亲爸,现在说不定是大学教授哩!”介于秀娟独特的血缘,秀娟对于南无村芸芸众生的拯救可否被看做是知识分子对于普通民众悲悯与拯救的隐喻呢?如是这样,兰英与秀娟恰恰喻示着普通民众获得拯救的两种方式:依凭自我力量的自救与依凭智者指引它救,然而两种方式都是无望的。
《母系氏家》,李骏虎著,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2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