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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艺术:在“乐舞精神”滋养下

2010-06-30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许尔兵 我有话说

中华艺术源远流长,其内涵博大精深。从华夏早期先民“百兽率舞”那里孕育了“龙飞凤舞”的“礼乐文明”,并由此构成了后期中华艺术追求“诗、乐、舞”的“乐舞精神”之原发性动机。这种精神不仅成为中华文明的生成基因,更在其后历史发展途程中化为血肉灵脉,从而成为当下解读中华艺术的美学锁钥。

“乐舞

精神”具有某种辩证性内涵,即:它不仅体现于早期文明的乐舞上,更是在此基础上演化而来并以“乐”为本体,以“诗”(泛指文学)和“舞蹈”为双翼的“乐”文化体系,这一体系从文化学上建构了中华礼乐文明。于是,从远古走来的中华文化传统,形成了气势博大的浩然洪流,在以后的华夏大地上,虽几经王朝的更迭与兴衰,这股由早期文明发展而来的以传统艺术为中心的审美文化传统却始终没有中断。举凡其他多种艺术类型的发端、勃兴在带来中华文化发扬光大的同时,不但没有消解其原初的人文意义,而且内凝和强化了由“龙飞凤舞”孳乳而来的人文精神。换言之,自先秦以降的中华艺术都魂系着一种永远都挣不脱的血肉灵脉,其间不同程度上应和着“乐、舞”的胎动,在诗文里、在书画中、在建筑园林上……

从形式上说,“礼乐文明”具体表现为制度文化,以及“诗歌”、“音乐”、“舞蹈”等不同艺术类型;从本质上言,经过若干世纪的岁月风化,它早已化为一种无形的精神意绪,作为一种本体精神贯通于各种艺术之中,并渗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琴・棋・书・画”就是中国传统士人们将生活艺术化,将艺术生活化的方式。其时的人们,举凡弹琴、吟诗、下棋、作画等等,在现代人眼里,似乎是那么的富有诗意,不啻就是一种艺术行为,可在他们,更多的是出于一种自然,是其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这其中就有某种早已寓于其中的“乐教”功能在。这种“以文教化”、具有浓厚理性色彩的观念并非以高头讲章的形式出现。板着面孔训人,固然也有一定作用,但古人却以一种更为符合人性的方式来实现。他们往往在游戏中注入精神净化的因素,以防止“畸趣”现象的发生。如果说,当下我们所高扬的人文主义精神,以及所谓的“人文关怀”舶自西方,那么,通过“游于艺”即可发现,其实中华先民们早已施行了数千年。蜚声世界的“礼仪之邦”直接建基于传统的“礼乐文明”当非虚言,或许就是一种典型的“寓教于乐”方式。这是值得今天的我们借鉴的。

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图说中国传统艺术丛书”旨在通过乐舞篇、戏剧篇、书法篆刻篇、绘画篇、雕塑篇、工艺美术篇、建筑篇、民俗篇等8本图书,来感应中华传统文化的营养根系,逐渐接近祖国文化跳动的心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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