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形象不但在人类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同时也融入到人类感情生活的最幽深之处。爱弥尔・涂尔干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给我们显示了这方面的丰富信息。在涂尔干的描述中,对于植物动物具有如此精细了解的人类,他们除了研究和利用植物动物之外,同时还与它们有普遍而又深刻的感情联系甚至血肉联系。这种联系
首先让人联想到的当然是图腾崇拜。但是图腾一般限于某种单一物种,比如某个氏族的图腾是鹦鹉,另一个氏族的图腾是袋鼠,鹦鹉和袋鼠分别与这两个氏族具有亲缘关系,而且是一种神圣的亲缘关系。但是,以鹦鹉或者袋鼠命名的这个氏族或者胞族,其成员并不只是具有人类这一个物种,甚至再加上鹦鹉或者袋鼠也不是其全部构成。在他们的氏族或者胞族中,还包含着其他一些植物和动物,这些植物和动物跟人类一样是氏族的成员,人类与这些植物和动物在血缘上、情感上、命运上都具有同一性,他们必须相互友善、互不伤害、相依为命。
涂尔干指出,有一种内在的纽带把这些事物和他们所处的群体联系起来,它们是群体的正规成员。这就是说,它们属于这个群体,就像人类个体是这个群体的一部分一样;于是乎,把他们和人类联合在一起的也是同一种关系。人们把它们氏族中的事物视为亲戚或同伴,称他们为朋友,并认为他们也是由如同自己一样的血肉构成的。因此,在两者之间存在着经过选择的亲和性与十分特殊的契合关系。事物和人有共同的名字,并且能够以某种方式自然而然地做到相互理解、彼此协调。例如,当一个Mallera胞族的瓦克尔布拉人被埋葬的时候,停尸用的支架必须用属于Mallera胞族的某种树的木材制成。覆盖死尸用的树枝也是一样。如在猎取Gurogity胞族的动物时,就只能使用以不同胞族的树木制成的武器,反之亦然,否则猎手肯定无法击中他的目标。土著们认为箭头会拐弯,也就是拒绝射中它的亲族或与它友好的动物。巫师在其巫术中也只能使用那些属于他自己胞族的事物,因为既然其他事物对他来说是陌生的,他就不知道如何让它们服从自己。这样,一种神秘感应的关系就把每个个体和与之相伴的那些生物或者非生物联系起来了。(爱弥尔・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6页)
在涂尔干的研究中,有一点对我们理解氏族和图腾的关系特别重要。古代氏族严格说来并不只是由人类构成的氏族社会,图腾也不只是作为这个人群的创造神和保护神。事实上,氏族是一些人、一些植物、一些动物、一些非生物在图腾旗帜下构成的文化共同体。这些事物共同拥有图腾的秉性和亲缘关系。在一个氏族的内部,人和自然事物达到了和谐的融合,至少在人类的意识之中,这种天人合一的情形是一种现实的存在。
现在的学者在研究早期人类历史时,对人类氏族时代这种天人合一的文化状态和这种状态下人类的精神文化缺乏整体的关注,而只从中剥离出“氏族社会”这个概念,只对这种状态下人与人的关系、人群内部的组织结构和关系模式感兴趣,这是对古老的氏族文化的极大肢解。氏族不只是一个社会概念,它更是一个文化概念和哲学概念。我们不能只对氏族时代抱着社会学的兴趣,必须首先怀有文化学和哲学的兴趣。
我把氏族时代的这种文化命名为自然文化。氏族内部人群与一些植物和动物以及一些非生物在血缘上、情感上、命运上具有同一性,这是我所说的自然文化的基本特征。中国先秦哲学中天人合一的境界,在更早年代(比如从五千年前一直上溯到三百万年前)的地球上很可能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生命状态,这个命题的提出既是对业已逝去的这种真实状态的种族记忆,也是对这种历史记忆的文化表达,是对一种淳朴单纯的精神境界的哲学自觉。
后代学人对先秦哲学家的这种表述,主要理解为一种理想的追求,对其作为一种历史记忆的文化表达则关注得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