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3期发表的《流动的土地与固化的地权――清代至民国关中东部地册研究》(秦著误引为“清代中民国关中东部地册研究”)只是胡英泽同志学位论文《流动的土地――明清以来黄河小北干流区域社会研究》中的一部分,秦晖教授可能窥一斑而未能见全豹,认为他的学位论文主要是针对“关中模式”,这多少有些误解,因为他的学位论文尚未正式出版,他有这样的认识也是可以理解的。
胡英泽的论文涉及龙门至潼关山、陕黄河两岸的多个村庄,虽然研究空间范围不大,但资料却非常缺乏。为解决资料问题,我鼓励他走出校园,开展田野考察,广泛收集各类文献资料并开展田野访谈。在山西一侧的田野工作还有一定的便利,陕西对岸的工作则有一定难度,为此,我特别安排他去陕西师范大学西北环发中心访学,一边借鉴学习历史地理的理论方法,一边在关中东部沿河各地开展田野工作。据我了解,在陕西省地方档案馆查阅资料时,受档案管理规定限制,不能拍照复印,他只好进行抄录工作,为了加快进度,有时晚上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继续抄写,来来回回,每次都在十天半个月,他所抄录的关中东部清代至民国的地册达20余种。山西省沿河各村22本地册则完全通过他五年来断断续续的田野考察搜集而来。这并不比坐在档案馆里抄录轻松。他常常只身一人行走在沟壑纵横的黄河岸边,以步当车,吃住在老乡家,或抄录碑刻,或访问乡老,坚持不懈,几年下来,他共收集到清代至民国山、陕地册40余种,有关黄河滩地碑刻80余通,访谈资料40余万字,另外,还在山、陕两省的各级档案馆查阅了大量档案。正因为如此,他的论文是建立在占有大量一手资料的基础之上,这也是为秦晖教授所肯定的。
说实话,当年博士论文开题时,英泽同志并没有质疑“关中模式”的预设,并且论文的主题也并非针对“关中模式”,这是因为二者的关注点明显不同。回想起来,之所以能够对“关中模式”所涉及的资料进行再研究,是随着资料收集的积累和田野考察的深入、汲取过往研究成果的反思、学界同仁的交流讨论,我们越来越觉得“关中模式”回避不了,也绕不过去。这是一个循序渐进、自然而然的过程。
这些年来,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史研究是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一个重要的学术方向,新潮名之曰“环境史”。我们之所以选择黄河小北干流开展研究,因为当地有“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特殊环境,从环境与社会相互关系思考黄河滩地这类“流动的土地”之上的社会如何成为可能,是我们关注的焦点。秦晖教授对清初至民国“关中模式”的研究,应该说和本研究关联较大。民国以前的“关中模式”研究,运用了关中东部朝邑、韩城、华阴等地的鱼鳞图册、地籍档案,上述各县坐落于关中地区东缘,而黄河西岸,正好属于胡英泽所研究的小北干流范围之内。由此出发,面对一些相同的地册,我们和秦晖教授对资料所反映的区域社会存在不同认识。主要的原因是,秦晖教授可能没有考虑到或者说对地册资料的生态环境因素关注不够,对地册所载的一些和地权分配有重大关联的基本概念及其内涵理解出现了偏差。翻阅这些鱼鳞图册后可以判定,它们基本为黄河滩地册。在土改前“关中模式”的研究中,秦晖教授所运用的是关中地区稳定性土地的土改资料,而民国以前“关中模式”的研究则运用的是黄河小北干流沿岸陕西一侧的黄河滩地册。我认为,要充分体现“关中模式”所运用的关中东部的滩地册资料的价值,必须把它从“关中模式”中剥离出来,还原其本来面目,重新放置在黄河小北干流“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生态环境中,结合新发现的大量的山、陕滩地鱼鳞册,进行重新阐释和整体考察,从生态环境和社会相互关系的角度建立新的解释框架。
对于胡英泽的研究,秦晖教授在书中又作了一些回应。如前所述,“关中模式”所讨论的问题,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至于胡英泽的研究证实或证伪“关中模式”,是否如同秦晖教授所认为的那样,我想还有进一步商榷的空间,还可能继续向前推进。“横看成岭侧成峰”,同样的材料关注的视角不同,可能会有不同的解读,而不是站在自己的立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重要的是,通过这样的学术争鸣,我们深刻体会到,真正的学术对话是建立在充分掌握资料基础之上的,我们也充分认识到,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研究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