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景和教授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社会文化史理论探索与实践研究,而且,他还通过创办和主持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中国近现代社会文化史研究中心、培养社会文化史方向的研究生和博士后、建立“中国现当代社会文化学”交叉学科等方式,在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建立了一块社会文化史的研究基地。《中国社会文化史的理论与实践》是梁景和教授在社会文化史领域的又一新成果,既反映了他本人对社会文化史相关问题的思考,也反映了目前中国社会文化史的研究现状。
全书分为三部分:有关社会文化史理论与方法;社会文化史实际研究成果的介绍与评论;近年来有关社会文化史的研究综述与会议综述。三部分相互补充,基本上完整展现了近20年来中国社会文化史领域内取得的研究进展。
首先,社会文化史理论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关注。由于社会文化史强调思想、伦理观念等文化形态与社会生活之间的互动研究,有效地解决了以往社会史与文化史的分离状态,因而这一学科概念一经提出就吸引了越来越多研究者的兴趣。近年来一些社会史的会议综述和学术综述性论著总不乏对社会文化史的介绍(详见本书下编“纪要与综述”),这表明社会文化史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研究领域。
其次,史学界对于社会文化史的理论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尽管在概念内涵、学科定位、研究对象和内容、研究方法等问题上,学者还存在着意见上的分歧,但这种理论交锋本身就是对社会文化史研究的切实推进。例如,关于社会文化史的研究对象和内容,有学者认为是历史上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反映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有学者认为是上层文化与下层文化的相互渗透,精英文化的社会化过程,以及大众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文化意识;有学者则认为是社会结构、人际关系、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价值观念、社会心理等六个方面的互动、连动关系(详见第297-298页)。在笔者看来,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分歧,主要是因为大家对社会文化史中“社会”与“文化”的关系认识各异,即社会文化史到底是“社会(的)文化史”还是“社会(与)文化史”。上述第一种、第二种意见无疑认同前者,而第三种意见则认同后者。实际上,笔者认为,无论是哪一种理解都反映出社会文化史至少有两个比较明确的研究指向,一是指向大众文化(小传统);二是指向文化的社会化过程及其对社会生活的塑造,社会生活的文化内涵及其对文化发展的推动,简言之,即文化与社会的双向动态关系。因此,无论学者对社会文化史的概念持何种理解,在这两种研究指向之下,他们在各自的研究实践中都能对历史进行重新的认识和解释,发现新的问题。
第三,社会文化史的研究进展还表现为出现了一批实践研究的成果,其中可为代表者如刘志琴主编的三卷本《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梁景和著《近代中国陋俗文化嬗变研究》(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初版,2009年修订再版)、李长莉著《晚清上海社会的变迁――生活与伦理的近代化》(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等。
也必须看到,中国社会文化史研究的不足是显而易见的。首先,自觉的理论探索尚未充分展开,没有形成相关理论问题的研究热潮。尽管广大学者对于社会文化史的学科意义及研究思路多有认同,但相比于社会史理论研究热潮,社会文化史的理论研究则显得不够。据笔者不完全统计,仅1986-2005年发表的社会史理论性文章就有85篇之多,而社会文化史的理论研究文章仅寥寥10余篇,而且集中在刘志琴、李长莉、梁景和等少数学者的讨论上。这种理论研究的不足不仅表现为学界至今对社会文化史的定义、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尚未形成一致的认识,而且表现为对于西方新文化史与中国社会文化史的理论渊源与区别也尚未厘清。许多学者都将西方的新文化史作为中国社会文化史的外来理论资源之一,也有人提醒我们应对西方社会文化史研究成果持“选择性借鉴和谨慎的批判态度”(第163页),或者提倡中国学者应建立自己关于社会文化史的解释系统(第306-307页),那么,西方新文化史(社会文化史)与中国社会文化史之间到底有何理论渊源,有何区别,应该如何建立中国自己的解释系统,这些问题本应成为社会文化史理论研究予以关注的问题,但是至今尚未引起学者的足够重视。其次,中国社会文化史的实践研究成果尚属有限,尽管有些研究成果(包括本书所罗列或提及的一些研究成果)符合社会文化史的研究思路和治学旨趣,但是研究者本人并未有意识地将其研究归类为社会文化史,更没有明确使用社会文化史的概念。有些研究成果虽然使用了“社会文化”或“社会文化史”的字眼,但又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文化史研究。
本书相当集中地展示了近年来中国社会文化史研究取得的进展以及存在的不足,有助于我们全面、深入地把握中国社会文化史的研究现状,为广大青年学者接触、了解中国社会文化史研究提供了一个入门性的工具。
《中国社会文化史的理论与实践》,梁景和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5月第一版,69.00元